加拿大最大移民詐騙案:邊境服務局曾拒交華人犯罪證據
【文/觀察者網 王樂】
2014年,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破獲該國史上最大的移民詐騙案,華裔加拿大人王迅因涉嫌移民詐騙被捕,被邊境服務局起訴。
1997年移民的王迅曾是加拿大一家無執照的移民諮詢機構的負責人,專為中國富豪偽造加拿大居留和移民所需的材料。2015年,王迅被判處7年徒刑,他的1200多名前客戶被列為調查對象。而去年,王迅已被提前釋放出獄。
19日,《南華早報》發文稱,在王迅案中,邊境服務局曾拒絕向稅務局提供嫌犯的犯罪證據。
法庭上對立 邊境服務局不交證據
在不久前,兩機構曾力贊雙方在案件中的合作。稅務局犯罪調查副主任杜特拉(Elvis Dutra)在一次有關此次詐騙案的新聞發布會上曾表示,稅務局與邊境服務局緊密合作以維護稅收制度。他還說,「逃稅讓我們損失巨大。」
王迅(加拿大廣播電台 圖)
但是與此相反的是,2013年的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裁決顯示,邊境服務局曾抵制稅務局,拒交出有關王迅及其客戶的一大批證據。在法庭裁決中,稅務局被列為申請人(applicant),邊境服務局和王迅及其公司被一同列為被申請人(respondent)。
法官的裁決顯示,邊境服務局拒絕向稅務局交出2012年查獲的90箱材料和18台電腦。邊境服務局稱,稅務局的要求存在侵犯隱私,稅務局應提供可能的依據,但不應基於其索要的文件內容。邊境服務局還稱,上繳這些材料意味著破壞這些「依據搜查令得到的材料」的保密令。
邊境服務局社交媒體 圖
法官最終裁決,稅務局檢查這些證據無需提供所謂的依據。邊境服務局和王迅需在14天內把證據交給稅務局。「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認為邊境服務局向稅務局提供信息涉及到被申請人的隱私問題,」法官說,搜查令中的保密令不涵蓋搜查查獲的材料。
聯合發聲明:上法庭是因政策不明
針對《南華早報》對兩方的分別提問,兩機構發布了一份聯合聲明,稱「一次行動中的對立不能反映兩機構的合作情況」。
「聯邦機構在交換信息時應謹慎,確保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但有時,政策沒有覆蓋到一些信息交換的情形,一些具體的條款的闡釋可能主觀,這時就會把請求交給法院,以支持信息透明和保護納稅人的信息。」
聲明還稱,在另一政府部門要求查看通過搜查令獲得的證據時,該部門必須向法院申請以獲得複印件。稅務局拒絕評論對王迅的客戶採取了怎樣的行動。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從王迅處查獲的中國護照和偽造印章(邊境服務局 圖)
《南華早報》指出,詐騙案中牽扯出大量可能的稅收犯罪。移民仲裁處一工作人員在裁決中寫道,「(王迅的)146名客戶總計享受了18000加元(觀察者網註:約99萬人民幣)的工作所得稅優惠,這些優惠本來是給低收入人群。」
還有一些案件中,王迅的客戶沒有恰當申報世界範圍內的收入。例如其中一名客戶對身為百萬富翁的丈夫在中國的商業活動和收入情況「含糊其詞,避而不談」。
合作不力?機構間有淵源
《南華早報》稱,稅務局的審計員曾向該報抱怨與移民官員缺乏配合。2016年,一名前資深審計員曾說,「據我們所知,稅務局和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之間沒有合作。」 「如果有,應該有諒解備忘錄。也許實際上有,但我認識的人都不知道。而且即便有,你也必須經過一個政府內部的事務官員,各種繁文縟節。」
邊境服務局成立於2013年,由原海關和稅務局的海關部門與原公民與移民部和食品檢疫局的邊境執法部門合併而成。同年,原海關和稅務局更名為稅務局。2015年,原公民與移民部更名為移民、難民及公民部。
本月,《南華早報》曾報道王迅的860名前客戶失去了移民地位,或被驅逐出境,或被禁止5年入境。另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共1081名王迅的前客戶面臨被驅逐出境或已經離開了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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