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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的立憲運動是真立憲還是假立憲?

原標題:清末的立憲運動是真立憲還是假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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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胡一舟


1905年日俄戰爭日本戰勝對國人觸動很大:西方強大的專制國俄國敗於東方弱小的立憲國,說明了君主立憲政體的優越性。當時時代的名人如實業家張謇,改革派梁啟超都呼籲立憲,《清議報》和《新民叢報》成為宣傳立憲思想的主要陣地。與此同時,孫中山利用《民報》鼓吹革命,與梁啟超論戰。清廷在如此背景下,權衡利弊,認為立憲總比革命要好,西太后於是同意派滿族大臣出洋考察憲政。



慈禧太后

使團由載澤率領訪問諸洋,於1906年7月歸國,向朝廷建議五年內採用憲法,因為「一個規劃良好的憲法能變成政權的工具,為中央政府提供中央集權」(徐中約)。1906年9月,西太后簽署此項建議,但未明示憲法頒布日期。


9月2日,清廷組織一批官員討論改革機構事宜,但軍機處、內務府、八旗、翰林院、太監不予討論,熟悉清代政治的朋友應該不難理解,這樣一來也就沒什麼太值得討論的內容了。於是,改革僅僅是把六部擴展為十一部,並換了個「現代化」的名稱。除此之外,有鑒於太平亂以來漢族官僚得勢,改革後高層中漢族官僚不到1/3,這破壞了清代高級官員滿漢官員五五開的傳統。滿族集團高度集權。


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1908年8月27日,清廷頒布《憲法大綱》,並設立了長達九年的憲政預備期。《憲法大綱》將行政、立法、司法權歸於神化的皇帝,議會僅可商議而不能決策,公民權利形同虛設。



《欽定憲法大綱》

可以這麼認為,清末的憲政不過是慈禧太后為了撫平國內憲政呼聲而使用的拖延手段。《憲法大綱》成為了滿族集權的工具,而九年的預備期則避免了慈禧太后在有生之年看到憲政實行。


1908年11月15日,慈禧太后薨,次光緒帝離奇駕崩。溥儀繼位,其父醇親王載灃攝政。載灃是一個反漢意識極強的親王,他假借憲政斥逐漢族高官,排擠掉了袁世凱,後者被迫以足疾修養,退出中央。1909年2月17日,他下令成立省咨議局,國內要求召開國會呼聲高漲。1910年,十六個省咨議局的代表三次來京請開國會,卻遭到朝廷斥逐,指責他們「干擾國是」。而面對如此大的憲政呼聲,載灃僅僅在當年11月4日,宣布憲政預備期縮短到6年。進一步激化矛盾的是,1911年5月8日組織的「皇族內閣」。這個立憲派千呼萬喚始出來的內閣竟由八位滿人,一位蒙古旗人和僅四個漢人組成。當各省咨議局表示抗議,朝廷竟表示《憲法大綱》明確指出皇帝對委任權有絕對控制,立憲派對清廷失望。同年10月,辛亥首義,清的統治土崩瓦解。



載灃


由此看來,清廷實無行憲政之誠意。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施祺 楊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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