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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的幾次幣制改革

國民黨統治大陸時期,從1927年起共進行了四次幣制改革。由於違反了商品經濟和貨幣發行規律,歷次改革均以失敗而告終。而且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歷史條件下進行的幣制改革,關係到帝國主義的在華利益,不可避免地要受其干涉。因此改革後的幣制往往是中外反動勢力在經濟上相互勾結,共同剝削中國人民的產物。

  • 金本位制的胎死

1927年4月18日,南京國民政府一成立,就將統一幣制問題提到了日程上。因為這時流通領域裡的貨幣複雜而多樣,有銀圓、銅幣、鎳幣,還有多種紙幣。銀幣中外國銀幣就有好多種,有秘魯的、墨西哥的、美國的,還有英國的和日本的。紙幣中有外國銀行發行的,還有許多中國地方銀行發行的。這種混亂的幣制,既不利於鞏固新建立的政權,也不利於政府通過貨幣來控制中國的金融和財政。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了中央銀行,作為國家銀行。同時又採用增加官股份額和安插代理人等辦法兼并和改組北洋政府時期的兩大金融支柱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這是幣制改革的第一步。接著,身為中央銀行總裁和國民政府財政部部長的宋子文邀請美國幣制專家凱末爾幫助進行幣制改革。凱末爾向南京國民政府建議實行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以黃金為本位的貨幣流通制度。實行金本位制必須用黃金規定本國貨幣的價值,紙幣可以自由地兌換成金幣或等量的黃金,准許黃金自由出口,貨幣儲備必須是黃金,並以黃金進行國際結算。

1929年11月,凱末爾顧問團提出了一個所謂《金本位幣制條例草案》。在這個草案里規定中國採用的金本位幣的名稱叫「孫」。1孫含金量為0.60186克,合英金1先令2便士半,美金40美分。但這個草案後因受世界市場上金貴錢賤的影響而未實行。再則,在1931年至1933年期間,世界各國競相放棄金本位制,國民政府實行金本位制已經過時。因此,凱末爾設計的金本位制胎死腹中。

  • 短命的銀圓本位制

金本位制在中國行不通,國民政府就繼續實行銀本位制。不過,中國長期實行的是銀兩本位制。國民政府感到這已不能滿足其需要了,準備在銀本不變的基礎上實行銀圓本位制。

為實現銀圓本位制,國民政府公布銀本位鑄造條例,廢兩改元。決定於1933年4月6日首先在上海實行,而後推行到全國。規定上海使用的規元銀7錢1分5厘摺合1銀圓,其他各地按照當地4月5日申匯行市先行摺合規元,再按0.715摺合率算出摺合銀圓數目,一律改用銀圓。廢兩改元的改革比較順利,因為按廢兩前的洋厘核算,以銀兌幣稍有利益,得到了錢莊富戶們的支持。同時統一使用銀圓,對於國內貨物流通和進出口都有利。而新鑄造的銀幣重量和成色比較合格,具有較高的信用。但是,這種信用並沒能維持多久,不久銀本位幣就被美國掀起的白銀風潮吞沒了。

  • 「法幣」的出籠和實施

1933年,美國為擺脫國內經濟危機,實施了「白銀政策」。所謂「白銀政策」,是1929年至1933年世界經濟危機後美國對白銀所採取的一系列限制措施的總稱。其中包括「銀購入法」「白銀法案」以及提高銀價、收購白銀、禁止白銀出口、白銀收歸國有等具體措施。美國改革幣制後需要大量的白銀,而這些白銀要用較高的價格到國際市場上去搶購。這種改革還可以從抬高銀價入手,使國內物價回升到1926年的水平,從而刺激生產和投資,也有利於向國外推銷過剩產品,以減輕本國經濟危機。

國民政府的幾次幣制改革

用法幣點煙的在華美軍士兵

在美國白銀高價政策的吸引下,從1934年至1935年,我國白銀流入國際市場的數目是相當驚人的,達2.35億元。8月21日一天,僅滙豐銀行一家交英國輪船「拉浦倫號」從上海運出的白銀就達1150萬元。還有大批日本浪人在上海大量收購白銀,運往華北轉運日本,再由日本裝船運到紐約或倫敦出售。

白銀的大量外流,使國民政府的銀本位制漸漸失去了前提,迫使它不得不實行幣制改革,用新的幣制代替銀本位制。

在華利益比較多的英國對國民政府的這次幣制改革十分「關心」,特派首席經濟顧問李滋羅斯幫助南京政府進行幣制改革。李滋羅斯到中國後,進行了3個月的「調查」,提出了一個把中國貨幣納入英鎊集團、採用紙幣流通制的方案。於是「法幣」就出籠了。

1935年11月4日,南京政府公布關於幣制改革的法令。法幣政策的主要內容有四點:一、以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的鈔票為法幣;二、禁止白銀流通。所有完糧納稅和一切公私款項的支付,概用法幣,不得使用現銀。持有白銀應交中央等行兌換法幣行使;三、原發行鈔票各銀行,包括省地方銀行,自法幣發行之日起一律停止發行。已發行的鈔票現金及保證準備金應交由財政部指定的銀行接受;四、法幣1元合英鎊1先令2便士半,由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無限制地買賣外匯。

法幣本身沒有法定的含金量,它以外匯為本位,所代表的價值由外匯來決定。1元法幣等於1先令2便士半的匯率是按近五年來中國貨幣對英鎊的平均匯率來定的。這清楚地表明法幣被拉入了英鎊集團。美國對此十分眼紅,於是它依仗在世界金融市場上的強大優勢,以停止購銀,壓低銀價,斷絕國民政府外匯基金來源等手段,迫使國民政府就範。這樣,剛剛出世的法幣,又與美元掛上了鉤。法幣實際上成了英鎊和美元的附庸。當時所有的中國銀行擁有的白銀、銀圓均歸南京政府所有。據統計,中國、中央、交通三行存在上海的白銀為1.3億盎司,其他銀行在上海的白銀為1億盎司,另有1億盎司的白銀分存在其他地方銀行。

由於法幣在市場上流通是不兌現的,南京政府從此把濫發紙幣當成發財最簡易的辦法。有人列舉了1937年到1947年購買力的變化,作了形象而真實的比喻,同是100元法幣,1937年可買兩頭大牛;1938年可買一頭大牛和一頭小牛;1939年可買一頭大牛;1940年可買一頭小牛;1941年可買豬一頭;1942年可買火腿一隻;1943年可買大雞一隻;1944年可買小雞一隻;1945年可買魚一條;1946年可買雞蛋一隻;1947年只能買到1/5根油條。據中央、中國、交通、農業四行聯合辦事總處統計的上海、南京、漢口的批發物價指數,1948年6月的物價已為1937年6月的600餘萬倍。那時,人們到市場上購物,需要帶成捆的鈔票,買的東西往往沒有攜帶的錢重,老百姓有句順口溜:「粒米一百元,寸布十五萬,嗚呼蔣介石,哪得不完蛋!」

  • 金圓券加速了國民黨政府的覆亡

1948年上半年,南京國民政府財政支出為400餘億元,而收入只有50餘億元,差額達350億元。南京國民政府企圖用增發大面額鈔票的辦法來彌補。當時的工廠減產倒閉,唯獨印鈔票的印刷廠「一枝獨秀」。印出來的法幣面額大得驚人,500萬元面額的大鈔票己經問世,再印刷更大面額的鈔票已實在太不像話,於是,就改頭換面,用另一種名稱的鈔票來代替法幣的所謂幣制改革提到日程上。終於,金圓券出台了。

1948年8月19日,蔣介石發布了《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肯定金圓券為本位幣,發行額為20億元。法幣以及其他地方紙幣均停止流通,法幣300萬元換金圓券1元。同時加強經濟管制,凍結物價,限定全國物品及勞務價格,要求商品勞務按1948年8月19日各地價格,摺合金圓券出售。

金圓券的發行與以往不同,是靠武力來推行的。國民黨政府調動了警察、憲兵、特務以及監獄、軍事法庭等幾乎所有的專政力量。還在上海、天津等地設立「經濟管制督導員」。如上海的督導員就是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和蔣經國。

金圓券的發行同樣是對人民的一場掠奪。據中央銀行統計,到10月底,南京政府共計收回黃金165萬兩、白銀900餘萬兩、銀圓5300餘萬枚以及美鈔港幣數千萬元,共計摺合2億美元。

由於南京政府已陷入通貨膨脹的泥潭,物價上漲,貸幣加速貶值。新貨幣的發行已不可能使南京政府擺脫財政垮台的命運。金圓券只不過是改了名稱的法幣。它在原來的基礎上更加貶值,更加不得人心。1949年6月20日,四川地區出現了28億金圓券換銀幣1圓的情況。

南京政府一方面在大量發行鈔票,另一方面又採取限價政策,引起了全國性的搶購風潮。天津99%的貨架被搶空,北平米麥糧店也十室九空。在南京,手無寸鐵的居民憤怒地沖向軍警守衛的米倉,不顧憲兵、警察的刺刀和槍托,把糧食倉庫打開。類似的搶米風潮在國統區時有發生。南京政府見此狀,又被迫宣告取消限價。於是,物價又陡然上漲,如上海米價從原限價的每石20.9元,一發突破了2萬大關,上漲了近1000倍,整個市場一片混亂。

1948年11月12日,南京政府宣布金圓券貶值10倍,並撤銷了金圓券發行20億元的限額,准許人民持有金銀外幣,這樣又引起了擠兌風潮。為兌到金銀外匯,把不值錢的金圓券儘快脫手,打架鬥毆、搶劫銀行時有發生。直至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金圓券和國民黨政府才一同退出了歷史舞台。

(摘自《文史精華》,2017年12期原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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