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了Offer,臨上班又不來了,有責任嗎?
前段時間我在公號上有篇文章寫企業收回Offer,候選人已經辭職租房的事,這種情況下企業應該給予補償。
想不到後台收到很多企業老闆和HR朋友的消息,紛紛來問,發了Offer,人才不去了是不是要承擔法律責任。
上周朋友公司招兩個看起來普通的職位:財務和出納。好容易Offer了一位,臨上班前又不來了,朋友頭疼無比。
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是勞動者接Offer不去毀約的多,用人單位發了Offer又收回的少。
對企業來說,Offer後就不再看人了,但是候選人接了Offer卻有很多不確定。
我們獵頭經常會遇到候選人拒絕Offer的現象,原因頗多:
被原單位留下
有了另外新機會,比這個好
家人不同意
仔細考慮不合適
改變主意了
………
接了Offer不去,也是沒有履行合同,但由於Offer里誰也不會簽勞動者的違約條款,所以確實在法律上無法追究,這也是中國職場上目前一個很大的問題,違約成本太低。
不要以為只有基層人員對Offer不以為意,就是中高級經理人也有不把Turndown Offer當回事的。
現在職場普遍滿意度低,騎驢找馬是普遍心態,找工作時過度包裝,甚至造假也時有發生。
前段時間就有:發了Offer ,HR 翻了勞動者微信記錄發現問題收回Offer的事,要注意:如果候選人有過錯,企業是可以收回Offer的。
不得不說,誠信度是雙方的,目前整個社會招聘效率都不高很大的原因在於社會誠信度普遍不夠。
但是,候選人隨意放棄Offer真的沒有影響嗎?
放棄已接的Offer畢竟是個毀約行為,是不誠信的表現。
人往往會高估自己的誠信度,低估別人的誠信度。
一個人有了不重信守諾的心態對自己的工作是非常不利的,不職業不專業又得不到懲罰看上去很佔便宜,其實並不是什麼好事,一個人放任自己在不靠譜的圈子裡沾沾自喜,是不會有進步的。
相對來說,就群體而言,越到高層確實越靠譜。是靠譜讓Ta們走得更高,還是因為走得高了違約成本變高,變得越來越誠信,我相信都有。
雖然從個體上看,高知精英中也有高鐵佔位的渣男,但畢竟極少(所以會上新聞),而且世事總是這樣,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渣男不是也現形了嘛。
那麼放棄offer還有哪些影響呢?


※我們都是插電青年
※十年前,我在風暴中心親歷了華爾街經濟危機
TAG:Linked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