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是壞蛋,全國各地流竄作案,今天給你們講講
大家好,我是徐浪。
如果你經常看我寫東西,肯定知道,我寫過很多八九十年代的罪案——那個年代治安比現在差一些,有很多大案、奇案。
我寫過東北的連環殺手、同性戀連環殺手、長江大橋爆炸案,也寫過警方跨國辦案的中俄火車大劫案。
去年指導周庸寫了篇「東北名媛覆滅記」,講的是佳木斯「女魔頭」馬艷紅的故事——她先是殺了房東一家三口,碎屍拋屍,又把當警察的男朋友殺死拋屍了。
研究資料、聯繫當年知情者時,我就琢磨,這故事怎麼似曾相識呢,後來想起來了,14年時看過一部電影,叫《白日焰火》,背景故事和這個挺像。
《
白日焰火》里的拋屍手法,讓我感覺特別熟悉
在這片子里,廖凡少有的演了正面角色,一個警察——在我的印象里,他永遠留個小鬍子,長了張背18條人命的臉,演的基本都是反派:
搶劫的、拉皮條的,窩藏槍支,偽造證件,山賊、最近一部戲裡,還把老師全家滅門了。
這可不是罵人啊!演反派挺好的,人物複雜,更需要演技——兩版《蝙蝠俠》里,希斯萊傑和傑克尼克爾森,都靠演小丑拿了奧斯卡。
傑克尼克爾森和希斯萊傑版的小丑,都是影史經典
為了證明對廖凡的印象沒錯,我去搜了一下他演過的電影,驚喜的發現,他竟然演過這麼多八九十年代,有代表性的犯罪角色。
我雖然一直都在寫連環殺人狂、大案奇案,但一直都想抽出時間,做個八九十年代常見的犯罪行為集錦,並分析下背後的原因。
看到廖凡演過的片單,我忽然有個大膽的想法——把他演過的罪犯角色拿出幾個,作為例子分析一下。
為什麼選廖凡的角色呢?一是人物比較適合,他演技也可以,比較真實;二是他一直不算大火,不想蹭熱點,寫他的角色挺合適。
1
第一個角色,得從槍支說起。
1996年,中國才頒布了現在的《槍支管理法》,開始嚴格禁槍。在此之前,很多人手裡都有槍,購買也很容易。
我三姨夫當時在小興安嶺當護林員,下崗回來時,背了好幾把獵槍,還帶我出去打過鳥。
他告訴我,對於會做槍的人來說,一把黑槍成本也就200塊錢,轉手賣給上線,能賣1000,之後層層倒手,每次都能加價500~600,最終賣出去,基本在4000塊左右。
有不少企業,甚至個人看準了這一商機,自己造槍自己賣。他們林場就有個人,叫老潘,做槍自己賣——造槍時在地窖弄,試槍時就去林子深處,不怕被人聽見聲音。
當時沒收銷毀的黑槍和零件,大概就是這樣的
交易時,買家、中介、賣家之間一般都用黑話,管短槍叫「豬腳短」,長槍叫「長的」,砍價的時候,1萬塊錢叫「1個」。
因為手裡有槍,很多人心裡的慾望就被放大了,據公安部統計,1991—1995年全國發生殺人、搶劫、強姦等持槍犯罪案件1萬多起,其中1995年就有3000多起。
在這5年里,全國收繳各類非法槍支105萬支,平均每年收21萬支。
電影《綠帽子》的故事,大致也發生在這個時間。
廖凡演的角色叫王要,他想買把槍,因為上述歷史原因,他很容易就從黑市搞了把槍。
王要是個忠貞小伙,他的女朋友在美國兩年了,這兩年,他沒出過軌,一直靠自摸解決問題,還因此被朋友嘲笑。
時間一長,他忍不住思念,決定去美國找女友團聚,但沒路費啊——他買了槍,和人搭夥成功搶了銀行,還偽造好證件,就等出發了。
上飛機前,王要在小賣部給女友打電話,幻想著倆人在美國的快樂生活,沒想到女友告訴他:對不起,我跟別人住一起了。
王要氣到發抖,說我草你媽!罵完他就哭了,說只要你幸福就行,只要你高興,我就高興。
因為打的是越洋電話,電話費很貴,老闆娘一直磨磨唧唧催他給錢,他兜里沒現錢,心頭有火,掏槍就對準了老闆娘。
警方很快趕到,上演了一場警察圍堵小賣部、王要劫持老闆娘的戲份。
廖凡劫持老闆娘
警察稍微一勸,王要就把人質給放了——他拿槍指著警察的頭問:你能告訴我,什麼是愛情嗎?
警察說:不就是愛嗎,人這輩子,要愛好幾回呢。
台詞說得沒毛病
王要說:我相信,真愛就只有一次,說完他就爆頭自盡了。
回顧這個電影時,我叫上了周庸一起,他看到這說太TM假了:「說買槍就買槍,女友正好在國外,然後失個戀就自殺了?」
我說非常真實——除了前面說過的槍的問題,這裡面還涉及了兩個大背景。
一是出國熱:八九十年代,中國有股出國熱潮,當時真是比著出國,誰能出國臉上老有光了。
很多父母為了送孩子去美國上學,到處向親戚朋友借錢,托關係,全家舉債送孩子出去——新東方就是那時候辦起來的。
九十年代出國熱時,美國在中國人心裡就是天堂,偷渡過去的人非常多
我家對門當時跟我媽借了5000塊錢,好像現在還沒還呢,所以說,女友在國外很正常,王要想出國,並對美國懷著極大的憧憬,也很正常。
沒錢去搶銀行出國,也很符合邏輯。
二是失戀後的反應:根據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調查,九十年代情殺數量猛增,1998年1月-2002年6月間,因為男女那點事,造成的情殺、他殺,占市檢察院一分院故意殺人案的48%。
很多人遇到感情問題時,就會做些不理智的行為,也不怕死。
我印象最深的「為愛瘋狂」,是朱迪福斯特那件事,她演了《計程車司機》後,收穫一瘋狂的追求者,每天跟蹤她,給她寫信,但她一直沒回應過。
這哥們為吸引她的注意,決定干一件大事——刺殺美國總統里根。
里根被子彈擊中肺部,但很快就脫離了危險
1981年3月30日,他在希爾頓酒店門口蹲點,趁里根出來時哐哐開了好幾槍。
里根中了一槍,但沒啥大事,最嚴重的是白宮發言人布拉迪,頭部中了一槍,終身癱瘓。
後來他身殘志堅,畢生都在美國力推禁槍法案,號稱美國禁槍第一人。
身殘志堅的布拉迪
周庸聽我講完都懵了,說卧槽,至於么?
我說這種被愛情沖昏頭腦的人,不會覺得自己有絲毫的錯誤,反而會覺得自己特偉大。
所以在《綠帽子》里,王要自殺前,眼睛裡那種天真,是特別令人信服的。
說出這種話,還是年輕啊
王要這個角色,雖然不如沈氏兄弟、白寶山之類的殺人狂、悍匪那樣能令人印象深刻,卻是受社會和時代擠壓推動著,更普遍的犯罪形象。
2
和王要一樣普遍的,是王耀。
名字同音的一個皮條客——廖凡在《一半海水,一半火焰》里,所扮演的角色。
這個電影的背景是香港,但王朔原著寫的是內地——按我分析,這個故事的起源,其實是賺錢。
那是個瘋狂下海的年代,每個人都想成為「先富起來」的一部分人。
有的人去國外當倒爺,有的人去秀水街賣衣服,王石在倒賣玉米,劉強東在賣光碟。
有想乾淨賺錢的,就有想賺快錢的,王耀就是其中一個。
他帶著倆兄弟、倆姑娘,讓一兄弟去酒店做前台,當內應,另一個發發「包小姐」的卡片什麼的,倆姑娘就做「包小姐」。
但光拉皮條能賺多少錢?
每天晚上,他都派倆姑娘上門服務,等招嫖的人開房10分鐘後,他會準時帶著一個弟兄破門而入,問脫了衣服但還沒辦事的嫖客:你和我老婆,在床上幹什麼呢?
為了演皮條客,他頭髮到底多長時間沒洗?
靠著仙人跳,他勒索了不少嫖客的錢。
八十年代中,到九十年代末,城市裡火車站、汽車站、碼頭渡輪港口,很多敲詐勒索玩仙人跳的,只要你動了色心,很大可能就是顆雷。
不僅有裝姑娘老公的,還有裝成警察、哥哥的,什麼都有。
後來警方嚴打這種情況,才稍好一點——王耀沒逃過這一劫,有次酒店嚴查,手下倆姑娘沒來得及逃,被警察逮住了,他一下斷了經濟來源。
一不做二不休,他開始慫恿自己的女朋友麗川,去勾引男人開房。
麗川答應了,但等她去假裝接客時,王耀遲遲沒有出現,任由嫖客強姦了她。
王耀給出的理由是——早晚她都要過這一關。
即使被男友欺騙,被嫖客強姦,麗川還是離不開王耀。
這其實是一種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對自己越不好,越離不開對方。
像王耀和麗川這種不健康關係,直到今天還有很多,我隨便舉兩個例子:
? 2015年,台灣一高姓男子為了交房租、買跑車,竟逼16歲女友出去賣淫,1年內性交易高達1162次。
? 香港一做物流的洪姓男子,以公司現金流不穩定為由,強迫女友賣淫,3天接了至少22名嫖客,每次他賺190塊,女友只拿30塊。
隨後,王耀出軌,又慫恿麗川跟自己的好兄弟上床,那會兒麗川還懷了王耀的孩子,接著又流產了。
最終,她狠下心,離開了王耀,跟了一黑道大哥。
王耀這會兒又不樂意了,佔有慾犯了,帶著人去黑道大哥那砸場子,最後,還在一黑漆漆的電影院里,把黑道大哥勒死了。
王耀形容麗川為他流掉的孩子:就(手指)這麼大,長大了肯定是個有意思的傢伙
故事最後,麗川嫁給了王耀的好兄弟,卻在新婚當晚割腕自殺。
因為組織賣淫,王耀坐了8年牢,他出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麗川的媽媽,拿走她的骨灰,走到海邊,把自己和麗川的骨灰埋在了一起。
王耀的這個經歷,特像我一初中同學。
東北民風剽悍,校園裡喜歡搞幫派,他當時一心想跟一學長——學校的扛把子,混到在中學裡出人頭地,天天上趕著和人一起玩,掏錢給扛把子買水買飯什麼的。
他當時交了一女朋友,隔壁班的,挺漂亮,結果被扛把子看上了。這哥們主動和女友分手,並慫恿她和扛把子在一起。
小逼崽子打架凈擺造型
不知道這姑娘是出於賭氣,還是什麼目的,真跟扛把子好上了——初三的一天,這個同學忽然來找我借錢,我那個時候比較愛財,要他講清楚什麼事,什麼時候還,才肯借他錢。
他考慮了一會兒,把我拽到水房,支支吾吾的告訴我,他那個前女友,懷孕了,是扛把子的孩子,但扛把子不肯管,他想借點錢,帶姑娘去做人流。
我借他錢後,還陪他去做了手術,直到今天他也沒還我錢。
後來他和扛把子打了一架,在學校混不下去,轉學了,然後沒上高中,成年後去開了計程車,前兩年,和做人流那姑娘結婚了。
人流醫院走廊,當時的消毒水味,我今天都能想起來
他想混的時候,不明白這事兒是什麼,只覺得人人都怕好像很風光,他獻出自己女友的時候,也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他所有的決定,都是在自己傻逼時做出的,這和王耀一樣。
王耀想要賺快錢,想要先富起來,信奉人不狠站不穩的原則,沒有底線,什麼都可以犧牲,什麼違法的事都可以做。
好像是有一個目標,但其實他只是隨波逐流,初中生水平,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人——像那個時代,這個時代的很多人。
英國詩人丁尼生寫過,暴力是盲目的野獸,我覺得可以稍改一下:盲目是暴力的野獸。
3
廖凡演過的所有罪犯角色中,我最了解喜歡,認為他演得最好最真的,不是銀行劫匪,不是搞仙人跳的皮條客,而是江湖大哥——在我們東北,叫社會大哥。
東北的社會大哥,在大家心裡有個大致印象:大金鏈子小手錶,身邊扒蒜小白貂,寸頭緊褲吃燒烤,胳肢窩夾小皮包。
但二十年前,東北的社會大哥不是這樣的——我今早去崇文門,看了早場的《江湖兒女》,廖凡的角色非常打動我。
特別像二十年前還沒有金鏈子、手錶、寸頭的社會大哥。
東北社會大哥,普遍比這個更胖一些
他演的角色叫斌哥,不是哈爾濱社會大哥,是個2000年左右,山西大同的江湖大哥,為什麼相隔1500公里兩個地區的大哥,我會說像,一會兒解釋。
斌哥表面上是個計程車公司老闆——這個身份,配上江湖大哥非常寫實,20年前,計程車司機是個特別賺錢的行業,每月賺的錢,大概是工人的5—10倍。
我聽過幾次不知真假的閑聊,說因為賺得多,當時很多計程車司機都娶了空姐。
這麼賺錢的行業,當然要由當地的江湖大哥把持,斌哥就是這麼一個能罩住兄弟和場子的人,有一套自己的行為準則,非常令人信服。
《江湖兒女》里斌哥組織大家喝酒,把一堆白酒倒進臉盆,拿碗
?kuǎi著喝
但隨著時間推移,一批不講規矩,不講江湖道義的小孩出現,搶斌哥的活,斷斌哥的腿,害得愛人替他出頭頂罪,被判了5年。
他可能感覺到這樣下去不行,開始放下「江湖」,去外地打拚,但一無所成,再次歸來的時候,鬍子已經花白,曾經的小弟都低看他一眼。
硬挺了一段後,發現自己再無法恢復當年的榮歸,斌哥想開了,給昔日的愛人留下一句「走了」,就徹底從這個江湖消失了。
這個角色,和我了解的社會大哥一模一樣。
和《江湖兒女》一樣,我也從二十年前的哈爾濱計程車行業講起。
那時打車貴,捨得花錢打車的人,一般非富即貴,的哥們也知道這一點,對每一個乘客都特別熱情。
東北人善於套近乎,很快,一部分的哥就成為了一些權貴階層或者社會大哥的跟班和司機。
哈爾濱當時的計程車,主要以捷達和桑塔納為主
在大哥的支持下,有的開了浴池,有的整了飯店,做起了自己的一攤生意——那年代生意好做,很大一部分人都發家了。
那個年代的社會大哥,一般都靠些拆遷之類的灰色產業發家,風光的時候小弟成群,每天逛完歌廳就洗澡,洗完澡就吃燒烤。
但沒幾年,就都進去了。
等出來時,時代已經變了,那個時代過去了,他們的社會和江湖,也就不在了,只能接受現在什麼也不是的自己。
哈爾濱有個叫大世界的商城,頂樓全是賣手機和電子器械的,我喜歡研究這些東西,上學時總去,時間久了,和很多人都混熟了,了解到很多內幕。
大世界商城,充滿我童年的回憶,有很多奇人
當年有很多大哥出獄後,政府擔心他們無事可做,成為社會隱患,就給他們在大世界頂樓分了攤位,讓他們好好做生意。
那個賣我黑莓的大哥,是哈爾濱當年一特別有名的社會大哥,但現在已經兩鬢斑白,就像《江湖兒女》里的斌哥。
《江湖兒女》里老去的斌哥
而當年跟他套近乎,被他扶持起的一個的哥,現在卻成了哈爾濱屈指可數的富豪,每天出現在地方新聞里。
有次看他喝多了,我裝不經意問他,為什麼不去找那個人,尋求幫助,他搖搖頭:「不是那麼回事,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
雖然知道他當年可能也沒幹什麼好事,但那種一個時代過去了的流逝感,在他身上非常明顯。
而今天上午在崇文門的電影院里,我看著廖凡扮演的斌哥,彷彿就看見了大世界商城裡,賣手機的大哥。
有好壞難斷的過去,有時代的烙印,現在只剩下平凡。
有的人壞過,現在好了,有的人好過,正在變壞,大部分人的一生,都是很複雜的,很難用好壞去定性。
希望廖凡再接再厲,多演出這種人物的複雜感,我有機會再分析分析。
世界從未如此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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