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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夫妻私會挑戰太平天國天條,結果卻不同:兩對被斬一對存活

【太平天國系列236,小佛說史原創作品,請勿轉載】

稍微有點了解太平天國的朋友們想必都知道太平軍早年是分男營和女營的,而且這樣的規定還被寫進太平天國的法律——《天條書》中。《天條書》有十款天條,按照洪秀全的要求,這十款天條必須是「時時遵守」,其中第七條便是關於男女分營(不好姦邪淫亂)的要求:


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友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

既然是最大的犯天條,那麼處罰也應當是極其嚴重的。《天命詔旨書》便對這一點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如有犯第七天條者一經查出,立即嚴拿斬首示眾,絕無寬赦。也就是說,一旦別人舉報或者被人查實男女混雜,那麼,不好意思,小命肯定是保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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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凡事都有例外,如果後台夠硬,有人決心保,處死,那是不存在的,就像《西遊記》唐僧師徒取經過程中,有背景的妖怪都被救走了,而沒有背景的妖怪都被孫悟空一棒子打死了。小佛目前搜集到有三對私會的夫妻資料,這三對夫妻中,兩對被處死,一對好好的活著(當然,也是付出了代價的)。

太平軍離開廣西往其他地方發展壯大的路上,有人忍不住在大軍駐紮休息的時候悄悄到女營找到自己的妻子,兩個人迅速鑽入小樹林中相會去了。原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結果還是被人把小報告打到了天王洪秀全那裡。洪秀全一看,這兩人竟然是西王蕭朝貴的繼父蕭玉勝和他老婆。那個時候還沒有有背景的人被拉出來樹立典型,於是蕭玉勝就成了第一個明正典刑之人,而蕭朝貴也必須在此時做出正確的選擇,要麼站在洪秀全的一方,要麼被洪秀全拋棄,蕭朝貴最後選擇遵從《天條》的規定,親自監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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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玉勝死了,但是夫妻私會的事還是有發生,這不,冬官又正丞相陳宗揚、鎮國侯盧賢拔活得不耐煩了。

1854年的一天,「天父」下凡讓人把陳宗揚、盧賢拔綁了起來,親自審問他們犯「天條」的事。首先被詢問的是陳宗揚,陳宗揚不願意承認,「宗揚瞞天,不肯實對」,「天父」盛怒,以周錫能(內奸,犯叛國罪被斬首)為例子威脅,陳宗揚這才承認自己私下裡犯過四五次,他不斷的磕頭請楊秀清放過他:「求天父念系夫妻,寬赦死罪。」楊秀清自然沒有同意:「爾於妻子私會,尚可赦宥,爾又有心勾合別的姐妹……欲將那清白之人拉下染缸,以塞其口,」也就是說陳宗揚不僅夫妻同宿,還要拉知情者下水,最後落得夫妻均被斬首。

不過同時被抓的盧賢拔就逃過了一劫,他沒有像陳宗揚一樣抵賴不承認,也沒有拉其他清白之人下水,而是承認自己犯了三四次天條,得到了楊秀清的寬宥,希望他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好好的追隨太平天國,「盧賢拔身居顯職,不知自檢,夫妻同違……治他至重之法」。那處罰有多重呢?也就是被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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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賢拔當時的官職是鎮國侯,太平天國的第九號人物(前八個就是太平天國首義八王),和楊秀清關係很好,楊秀清對他的處罰擺明就是維護偏袒自己人,也正是應了那句話——有背景的妖怪都被救走了。

參考資料:《天條書》、《天父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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