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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不是「斬立決」 ——論書法作品中的錯別字的判定與處理

對於古文字、異體字以及各種潦草寫法,

評委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有絕對正確的判斷,

倉促之間的誤斷不僅僅會挫傷投稿者的熱情,

而且會授人以柄貽笑大方……

《砥柱銘》中的「禮」

中國書法家協會對所有參加國家級書法賽事的作者划過一條紅線:任何人的作品裡不能出現錯別字!換句話說就是,即便你的作品在頂尖賽事蘭亭獎中獲得一等獎,但如果在最後的審讀環節發現有一個錯別字,那麼對不起,你已不能蟾宮折桂,大獎已與你無緣!儘管對於這條近乎苛刻的規定一直爭議不斷,甚至這種爭議是發生在諸多專家教授之間 (徐建融教授就說過:一個書畫家的水平高低,根本的不在於有沒有錯別字,因為他畢竟不是文字學家。裘錫圭先生也說過,「最好不要寫,但是寫了也沒有什麼大不了。」),但中國書協依然不為所動,其為捍衛漢字規範化和正確書寫的凜然態度幾近悲愴!眾所周知,現在真正對所謂的錯別字談虎色變的是媒體,尤其是國家級大報和電台電視台,更是慎之又慎多層過濾,但即便如此,依然難免掛一漏萬。有資料顯示,談到梅花的時候,國內權威媒體《人民日報》經常「顛三倒四」,時而用「臘梅」,時而用「蠟梅」。統計表明,從1946年到2017年2月,《人民日報》在談到梅花時,有314次使用「臘梅」,有22次使用「蠟梅」,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孰是孰非誰對誰錯?你說「蠟梅」對吧,《西遊記》也好,《紅樓夢》也好,只有「臘梅」而從未出現過所謂的「蠟梅」。你說「蠟梅」不對吧,最新出版的《現代漢語詞典》(2005年版)又刻意把「蠟梅」作為一個詞條進行了注釋。再往前說,《全宋詞》里也出現過「蠟梅」「臘梅」交替使用的現象,奇怪的是,「蠟梅」出現了50次,而「臘梅」卻僅僅出現過8次。還有,《光明日報》曾經刊登過一位書法家的作品,他是寫《散氏盤》的,他寫的仁羲的羲(義),用的是後來大家都釋為「鮮」的那個字,這個字上面是「羊」,下面是「魚」,當然不是「羲」字了,當大家都說他把字寫錯了的時候,他辯解說,我用的是阮元的考釋,何錯之有?而指責他寫錯字的人也辯解說,孫詒讓已經把這個字解釋為「鮮」了。這位書法家又說,阮元和孫詒讓都是清代人,都是做學問的,憑什麼說孫對阮錯?這種關於錯別字的爭論使我們很自然的想到現在的書法比賽,你說我是用「蠟梅」對呢還是用「臘梅」對呢?用阮元的考釋對呢還是使用孫詒讓的考釋對呢?在這個發現一個錯字就要被罰出場的「比賽規則」下,「辣妹子生來就不怕辣」是不可能的,眼看就要蟾宮折桂,一個字沒弄准就使自己「登樓四十年不下」的功夫毀於一旦,誰不扼腕長嘆?但令人眼花繚亂的現實又讓你左右為難莫衷一是,天天說「鍊鋼鍊鋼」,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訴你「鍊鋼」不對「煉剛」對,「何意百鍊剛,化為繞指柔」嘛;天天說司母戊司母戊,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訴你,錯了,那東西現在是「後娘」的了,得稱「後母戊」了,你暈不暈?都說積非成是,這是與非的界限究竟該如何劃定呢?因為一個所謂的「錯別字」就讓一件傾注作者無數心血原本可以登堂入室的作品瞬間灰飛煙滅,人們自然要對這個「至高無上」的文字判官充滿好奇!人們不禁要問:他怎麼就敢斷定這個字是錯別字?當書寫成為藝術,一個文字的正誤如何判定?當年因為《砥柱銘》中文字的錯對,國家頂尖專家還狗咬狗一嘴毛,現在誰有權對一件參加國展的書法作品中文字的錯對一錘定音?如果要經兩個以上評委認定,操作起來是否可行?更關鍵的是,認定是錯別字以後怎麼辦?作品真的會因為某個評委認定其中有個錯別字就瞬間拿下嗎?目前中國誰有資格做一個字對錯的最後「判官」?

南朝書家王僧虔在《筆意贊》中說:「書之妙道,神採為上,形質次之,兼之者方可紹於古人」,唐張懷瓘有「深識書者,唯觀神采,不見字形」之說,他們均強調以形寫神,形神兼備,怎麼唯獨忘了審讀錯別字這個重要環節呢?書法界如滿天星斗一樣數不清的「大師」們經常不厭其煩的教導我們說,書法玩的就是筆墨和線條,什麼時候說過玩的是古漢語呢?蔣維崧先生當年提出要把「書法放在中文系」,難道就是為了不讓書法家寫錯別字?忽然想起前些年中國書協在安徽辦的一個展覽,有個安徽作者用篆書寫了「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已經評上了一等獎,有位評委說他寫了錯字,將「擔」字寫成了單人旁,結果被拉下來了。其實誰都知道「擔」字是提手旁,作者卻寫成了單人旁,肯定有他的道理,不懂篆書的人根據常識也可判斷而慎下結論。而懂篆書的人更明白,「擔」字在篆書中就是單人旁,寫成了提手旁倒反而是錯字。後來作者知道了,也申訴,但沒有結果,幾萬元獎金沒有了。其實不僅僅是當代賽事,古代碑帖用字也有這個問題,比如《碧落碑》,明代郭宗昌《金石史》中云:「此碑獨以怪異奧人,以不可解,所以有扃戶化鴿之說,而點畫形象、結體命意雜亂不理,其高處不能遠追上古,下者墜入近代惡趣……」(明郭宗昌《金石史》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可以想像,《碧落碑》如果是參賽作品,而郭宗昌又恰恰是評委,這《碧落碑》的命運可想而知。同是《碧落碑》,同是大學問家,唐蘭則說:此碑書於唐初,其時三體石經拓本尚存,雍邑刻石新出,嶧山、泰山、會稽等刻石亦多傳本,故碑中文字多有所本。除小篆及《說文》之古籀外,所采當以石經為最多作者生材料極盛時,不能如懷仁集字之法,專取石經或秦篆以為一碑,而乃雜糅為之,誠為可憾,然其字多有所本,後人乃以怪異不可解目之,則識字無多之故,而不能歸咎於作者也。(唐蘭《懷鉛隨錄·書碧落碑後》,考古社刊第五期,上海書店印行,1981年11月)聽見沒有,唐先生說了,不要輕易就說人家誰誰誰把字寫錯了,只能說你識字不如作者多,少見多怪罷了。

其實,篆書篆刻都有這個問題,李剛田先生很早就關注過這個問題,他在談到書法創作時的文字準確度時曾說過:求藝術形式統一而不必過多顧及文字的「雜亂」。以此例類推,進行以金文為主調的書法創作,所缺之字不妨以秦篆之體「金文化」用之;如作小篆為主調的書法創作,所用之字不妨用漢篆甚至是部首偏旁湊合使之「小篆化」而用之。此類做法,清代書法家早就開始運用了。但這種雜取變化要以精通文字為基礎,要變得有根據,有道理,要針對不同的字採用不同的權變方法,不可概而論之。總之,篆書藝術創作的用篆原則應是不求文字學意義上的「純粹」性,而求藝術形式美的「統一」性。

《砥柱銘》中的「函」

比如黃庭堅的《砥柱銘》,本來就名氣很大,再加上前段時間在一次拍賣會上被拍出四億多元的天價,一時間愈加炙手可熱!可就在這個時候有人提出了質疑,說,從報刊上刊登的圖片看,《砥柱銘》中的錯別字之多之怪令人震驚!比如,「禮」、「祝」等字的左邊全都寫成了「衣」字旁,「函谷關」的「函」字寫成了「亟待解決」的「亟」,如此這般不一而足,誰手閑的時候去百度搜搜,保准讓您淹沒在「吹毛求疵」的汪洋大海之中!要說咱也不能說人家雞蛋裡面挑骨頭,「較真」是咱的國粹,毛主席不是早就教導我們說,**就最講認真嘛!可咱也得明白,中國文字是世界上最難辨識最複雜的文字,比如甲骨文,這是中國已發現的古代文字中,時代最早、體系相對也比較完整的文字,被認為是現代漢字的早期形式,在所出土的15萬片甲骨、4500多個單字中,真正能識別的大概有2500多個,即便如此,你說真正的錯對誰有權說?其實,簡化字古已有之,繁體字、簡化字並存混用的現象也古已有之,比如,《詩經》中「於」和「於」互為替代,出生在許昌長葛的楷書鼻祖鍾繇《宣示表》中「於」和「於」互為替代也不足為奇!您說說是對還是錯?再說了,古時候一個字有許多種寫法的情況屢見不鮮,比如「兄」字,僅甲骨文中就有35種寫法,而一個「貝」字在金文中竟然有60多種寫法,你說寫那個對?還有人認為,「大家」的東西絕對不會出現低級錯誤,錯別字和邏輯混亂的現象更是不可思議,所以這應當作為判斷書畫真偽的真憑實據!還舉例說,您看唐人孫過庭的《書譜》,使用草書抄出,現存上卷六七千字,竟然一個錯字都找不出來!在下不才,不知道舉此例者是何方神聖,他怎麼就那麼有信心?要是真能這樣較真的話,我不知道那位先生是否看過明張丑的《清河書畫舫》子集引《宣和書譜》中說過的一句話,叫做「陸機《平復帖》作於晉武帝初年」,晉武帝初年是265年,陸機生於261年,難道一個四五歲的孩童就能龍飛鳳舞?

舉國紀念抗戰勝利七十周年的時候,當年在北平城浴血奮戰的29軍將士們又被抬出來熱炒了一番,尤其是趙登禹佟麟閣二位烈士,又一次火了一把!可有個細節誰也沒有注意,當年的29軍花名冊上,犄角旮旯找遍也沒發現有一個叫佟麟閣的人,只發現有個副軍長叫佟凌閣,再去翻查29軍更早的檔案記錄,還是叫佟凌閣而不是佟麟閣,這就證明,確實是後來者弄錯了!這樣問題就出來了,既然證明是搞錯了,而且還是抗日將士的名字,為什麼沒有人去糾正呢?遲至今日,北京的「佟麟閣路」還是「佟麟閣路」,誰說不對了嗎?如果按書法人的「義氣」來說,這還了得,天大的事呀,必須得改呀!可現實是,大家都知道錯了,就是沒人改!這事要交給中國書協,這路牌早給廢掉了!

書法家都喜歡寫些經文什麼的,於是我就想到《道德經》。帛書《老子》從1972年長沙馬王堆西漢古墓群中出土以來,海內外學者對這部被認為最接近於老子原著的作品的研究一直沒有間斷,但近年來從多方面多角度的研究證實,今天的通行本《道德經》「多後人所改」,「與古《老子》相遠」,「謬誤實多」(引文出自肖鋼《道論——帛書破譯報告上部》,下同。)!經過精確對比帛書《老子》與《道德經》的文本,肖鋼發現,後者對前者的改動多達700多處,導致原文350多句話中有160多句發生了重大改變。其中僅因避諱從漢高祖劉邦到漢昭帝劉弗5個皇帝的名字而產生的變異就達100處之多,其中有許多文字都已經「以訛傳訛」很久很久了。比如「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帛書《老子》原文為「知者弗言,言者弗知」。肖鋼解釋,「弗」,據《漢典》,為甲骨文字形,中間像兩根不平直之物,以繩索束縛之,使之平直。其本意是「矯枉、校正、有所約束」。「弗言」指「有所約束地闡發言論或觀點」,這當然不是「不言」;「弗知」指「言者的認知和知識都是有局限性的」,並不是指「言者完全不懂不知」。更值得注意的是,帛書《老子》中有83個「無」,5個「無」,而《道德經》把83個「無」全改成了「無」,徹底湮沒了老子區別定義、使用「無」和「無」二字的深意。影響更大的是,《道德經》把帛書《老子》里的「有爭」「弗爭」「不戰」統統改成了「不爭」。試想一下,如果喜歡寫經的書法家參加全國書法大展時參照的文本是現在的通行本《道德經》,而評委手中的文本是最新研究成果,即最原始的帛書《老子》,那該有多少字被判為「錯別字」啊!誰能告訴我們,「大器晚成」究竟是該寫成「大器免成」好呢,還是寫成「大器曼成」好呢,還是老老實實的寫成「大器晚成」好呢?孔乙己孔老師告訴我們,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種寫法,我們進行書法創作時該寫哪一個呢?

邵佩英先生在談到篆書創作時說過:書法家是把篆書寫好、寫美、求美,重在字形,給人帶來美感;文字學家是把文字搞懂、求真,重在字義、字音,使人懂得字的來歷。各有分工,各有側重。對書法家而言,不需要太高深、太專業的文字學知識。原則上不寫錯,特別是不使得他人(讀者、觀眾)誤讀即可。再有,原本中國的漢字就是人們約定俗成的產物。篆書離我們的生活已經很遠了,通過幾千年的不斷衍變、訛化,大部分早已失去了原始的字形。我們今天進行書法創作,既要充分利用好有限的書法資源,又不能被「說文」之類的「學術」所捆住手腳。篆書創作不能畏縮不前,更不能因噎廢食。文字學應該成為我們寫篆書的「一把鑰匙」,而不是「障礙」。就拿「金文」來說,一個青銅器銘文,多的就那麼幾百字,少的可憐的幾十個字。去掉不識的、怪僻的、不用的、不常用的,沒多少能用的了。然後再有文字學專家告訴我們,那個是西周什麼什麼王時期的,這個是東周什麼什麼王時期的,不能混用。得,沒什麼可寫的了。

「書畫之妙,當以神會,難可以形器求也。」畫如此,書法亦然。

至於說因為一個錯別字就把一件足以獲得蘭亭獎提名獎的作品拿下就顯得我們「書法人」太過矯情了,往小了說,我們對一個「退筆成冢池水盡墨」的作者作品的處置太過草率,是另外一種不負責任!往大了說,是我們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央視的著名主持人說過多少錯別字,見過有一個因為念錯字拿下來的嗎?當年董卿在有幾億人觀看的元宵晚會上把「花市燈如晝」讀成「花市燈如書」,拿下來了嗎?我們的書法作品才幾個人看,有看央視的百萬分之一嗎?看我們書法作品的人,又有幾個是認真讀完原文的?電視劇《逃之戀》中有一幅蔡鍔的字:「上馬撃狂鬍,下馬草軍書」。該劇從頭到尾,只要是女主角小鳳仙居住的地方,都顯現這兩條字幅,屏幕上還常常通過特寫鏡頭放大出來讓觀眾看。蔡鍔用繁體字書寫,這符合歷史背景,完全正確。然而,把「狂胡」寫成「狂鬍」,卻是電視劇製作者的錯。蔡鍔本人,絕對不會這麼寫。「上馬擊狂胡,下馬草軍書」,引自宋代陸遊的《觀大散關圖有感》,「狂胡」即「猖狂的胡人」,指金兵,怎麼能寫成「狂鬍」?名人名言錯到如此地步,《逃之戀》拿下了嗎?沒有!2015年12月下旬,中央電視台八套放映30集電視連續劇《十里香大酒坊》,大門正面的招牌「十裏香大酒坊」和「十裏香分店」,連續不斷地撲入眼帘;運酒馬車插上大紅旗,上面寫著「十裏香大酒坊」,迎風飄動;貼在酒罐上的紅條子,全都寫著「十裏香酒坊」。把「里」寫成「裏」,這種明顯的錯誤粗通文字即可識別,但影響電視劇的正常播出了嗎?沒有!

幾乎所有的文學藝術的門類都或多或少的會涉及到錯別字的問題,這個話題不但「常說常新」且自始至終見仁見智!更拗口的學術用語不用說,通俗點講,時至今日,不要說一般的藝術作品和一般的平面媒體立體媒體,就算是當今依然大紅大紫的主流媒體,又有誰敢說自己有足夠的自信和錯別字徹底拜拜?往遠了說,老人家著名的「三句話」(你辦事我放心,不要著急慢慢來、照過去方針辦)里就有一句出現錯別字,把「不要著急慢慢來」寫成了「不要招急慢慢來」;往近了說,新加坡報紙問金庸怎樣回頭看自己的作品,他回答說,「找到不少錯別字」!這就是說,所有與文字有關的工作或者藝術門類,錯別字的問題始終如影隨形,不能單單依此衡量一個人的文字修養和藝術功底,換句話說就是,任何一個堪稱「大師」的人物都不可能完全避免所謂的錯別字問題!也就是說,依據一兩次所謂的「錯別字問題」對一個藝術家全盤否定是很荒唐的!但,書法界對此似乎格外敏感,敏感到不容置辯!書法理論界大腕曹寶麟先生說過,「歷代名家作品中是有不少增減文字筆畫的現象,但這與我們的評審中的錯別字現象不是一回事情。北魏中的別字、異體字等當然很多,但它的出現顯然不是出於公開展覽的目的,而只是在於說清楚某項事實。在當代,錯別字現象無論從書法展覽本身還是從文字的規範性與嚴肅性方面而言,都是不可取的。」(《中國書法》1997.6)。我們不禁要問曹老師:錯別字連「說清楚某項事實」這樣的事情都可以搞定,怎麼在只是看看線條的「公開展覽」上就「屢戰屢敗」了呢?

陝西師範大學鄭付忠先生認為:書法中用字的「對錯」是不好嚴格的拿文字學刊正的,不然就背離了書法藝術的價值與旨歸!王鐸當是響噹噹的書法大家吧,在他迄今僅見的一方墓誌蓋上(也是王鐸目前為止僅見得一幅篆書作品)刻有「明正貢徐伯子玄初公暨配王太孺人合葬墓志銘」,令人吃驚的是,這短短的20個字,居然出現兩個錯字一個俗字:「初」字本從「衣」部,王卻寫成「礻」;「志」字當寫「之」部,王卻寫成「士」部;「暨」字當從「既」,王卻從採用俗寫!如果按現在的標準或者規則,書法史上還有王鐸嗎?還有,我們現在所能看到的名家唱段、京城各大主流媒體以及熱播的影視劇,有哪一家敢說自己沒讀錯一個字沒唱錯一個字沒印錯一個字?如果按照中國書協處理問題的原則,哪一家媒體還有今天?哪一個播音員主持人還能繼續?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對錯的標準是什麼?分界線在哪裡?誰有資格做最後的宣判?中國文字以及與之相關相近的文化藝術領域裡積非成是的東西太多太多,此一時彼一時,有些東西幾經周折已經面目全非,但人們最終還是屈服於「習慣」,你說對錯怎麼分別?比如人們常說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其實最初不是這樣,是「嫁乞隨乞嫁叟隨叟」,但後來被人們念撰了,怎麼辦呢?錯打錯出走,習慣什麼就是什麼!「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成了正宗,「嫁乞隨乞嫁叟隨叟」反倒成了假冒偽劣!還有,「湯」字在甲骨文中作「唐」,換句話說就是在甲骨文中「唐」「湯」通用,那你能把唐先生寫成湯先生嗎?顯然不能!那該怎麼寫?怎麼寫才是正確的呢?再比如「衙門」的「衙」,最初就是「牙門」,意思很清楚,誰看了都一目了然,後來訛傳成「衙門」,意思反倒不好解釋了,但大家習以為常,反倒把「牙」當成了錯字,這怎麼算?再比如《四庫全書》,這可是地地道道的皇家經典「官窯」精品啊,你能不相信他么?得信!但他也掐頭去尾信口雌黃怎麼辦?比如他把岳飛的「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篡改為「壯志飢餐飛食肉,笑談欲灑盈腔血」,把辛棄疾的「斜陽草樹、尋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篡改為「斜陽草樹、尋常巷陌、人道宋主曾住」。原來,「胡虜」、「匈奴」、「寄奴」等辭彙均犯清廷大忌,還容易鼓舞讀書人的骨氣!怪不得魯迅先生曾經認為,乾隆纂修的《四庫全書》,雖是許多人頌為一代之盛業的,但他們卻不但搗亂了古書的格式,還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使天下士子閱讀,永不會覺得我們中國的作者裡面,也曾經有過很有些骨氣的人!

一幅達到蘭亭提名獎的作品因為一個錯別字就得拿下,照這麼說,書法界對真理的追求和對「完美」的渴求可謂登峰造極,事實果真如此嗎?編輯出版《中國書法全集》的時候,有人抱怨說考古界對歷史上早有結論的法帖不斷提出質疑,認為考古界「翻案文章做得太多,很多先前已被公認了的作品遭到了否定,但否定的理由又尚不能說服每一個人,這種情況,我想會干擾我們對藝術發展歷史的考察與研究,也會影響我們對傳統民族文化精髓的弘揚。」(李學勤,《中國書法》1996.1)。某一個人認為作品裡有一個錯字就要毫不猶豫的拿下,而考古界經過縝密論證甚至拿出鐵的證據證明某一件作品存在瑕疵,我們還是嘟嘟囔囔,同樣是糾錯,書法界的態度為何相去霄壤?

書法本為小道,原無太高地位和太大的擔當,可能是後來的「業內人士」或所謂的「業界精英」覺得臉面上有些說不過去,才上升為藝術,賦予太多的政治色彩或民族意識甚至責任擔當,孰不知「藝術」二字的出身也並不高貴,它最早出現在後晉修的《舊唐書 經籍志》里,但前面還冠有一個「雜」字,叫做「雜藝術」,後來歷朝歷代的各類志書或文史資料中乾脆稱之為「雜藝」,梁朝阮孝緒的《七錄》在談到所謂的「雜藝」時,大體歸為騎、棋和包括投壺在內的各種博戲,隸屬於術伎錄。筆者這樣刨根問底兒並無輕蔑之意,只是說沒必要把原本是人們的一種業餘愛好無限拔高或者賦予太多擔當,字寫錯了當然不好,人家要求你把字寫對當然無可指責,但因為某個人說某個字寫錯了就對一件原本可以蘭亭折桂的作品「一票否決」還是有些過於草率!再說了,「對於古文字、異體字以及各種潦草寫法,我們評委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有絕對正確的判斷,倉促之間的誤斷不僅僅會挫傷投稿者的熱情,而且會授人以柄貽笑大方」。(沃興華,《中國書法》1997.6)。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上至皇親國戚達官貴人,下至黎民百姓販夫走卒,大到治國理政,小到待人接物,概莫能外,何況一幅水墨!現在的問題是處置的尺度和方式。按照歷來的規矩,應該過罰相當!過罰相當原則是指行政主體對違法行為人適用行政處罰,所科罰種和處罰幅度要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過錯程度相適應,既不輕過重罰,也不重過輕罰,避免畸輕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況!通俗一點說就是,受到什麼樣的處罰要看他犯的是什麼樣的錯誤!《中國**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實施黨紀處分有五種: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也就是說,根據所犯錯誤的輕重和情節,所受到的處分是不一樣的,並不都是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就像我們黨對於腐敗的處理態度,雖然也是「零容忍」,但不是「斬立決」,要細緻審慎的根據所犯錯誤的大小和由此產生的後果來決定處理的檔次,絕對不是「一律拉出去槍斃」!

回到我們的書法話題上。一幅書法作品中出現明顯的公認的錯字當然是不應該的,但是不是因為有一個錯字(何況很多情況下僅僅是某個專家認為某個字錯了)就得對一幅作品全盤否定,如前所述,一幅已經獲得蘭亭獎提名獎的作品就因為某個字錯了就被拿下,這樣做是否妥當?筆者的回答是否定的!兩點建議:一、對於錯別字的認定至少需要兩個以上的專家取得一致意見方可算數,無法取得一致意見的要「疑罪從無」。國家級大賽也可以設置專門的委員會負責文字審讀。二、書法比賽不是考試現代漢語,僅僅是把字寫錯了不影響入展入選和獲獎,但可以設置一個尺度(比如錯別字的數目占整幅作品字數的比例不超過百分之一),低於這個尺度可以降低獲獎層級,高於這個尺度可以撤下,但要負責任的通知作者。

就在本文即將殺青定稿之際,忽然看到網上關於馮唐的《飛鳥集》譯本的話題!2015年下半年馮唐翻譯的《飛鳥集》出版,因為其中一些充滿個人色彩的譯句,馮唐以及馮唐譯本被推到風口浪尖,眾讀者對此褒貶不一。李銀河認為,馮唐版《飛鳥集》是「迄今為止最好的中文譯本」。有網友說,「馮唐的翻譯並不差,其中很多翻譯很傳神」。也有網友說,馮譯更凝練,鄭譯更雅,各有千秋。甚至有網友比較了馮唐譯本和鄭振鐸譯本,認為鄭譯本有些句子有點生硬,但是通俗動人;而馮譯本有些譯句多了詩意,但有些翻譯太個人化,讀起來一下子覺得「這個泰戈爾」添了些憤世嫉俗的感覺。而馮唐本人對這場爭論的回答很簡單,他說某句話究竟該怎麼翻譯「是一個很複雜的理論問題。你可以有各種各樣的理論,為什麼你的理論就是標準答案,我要跟著你走呢?」漢字的演變歷經數千年,遠比一句話該怎麼翻譯要複雜得多!一句話該怎麼翻譯都沒有標準答案,一個漢字在一幅書法作品裡該以什麼面目出現,很難有一個人會給出標準的答案!

文 | 張海成

本文獲得第二屆「中國書法 中原論壇」入選提名

聲明| 原文僅代表原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書藝公社觀點或立場。

END

親近書法的自在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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