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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3個月,男朋友轉賬10萬讓打掉,如何是好?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勇敢說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明一悅讀的友情依然支持你!

明一悅讀:你好。我今年29歲,有一個談了半年多的男朋友,他比我小3歲,家世很好,父母都經商,我們屬於一見鍾情,相戀不久就在一起了,可惜的是,第三個月他調到外地做駐辦,我們現在實際上屬於異地戀,因為我工作寬鬆,到了周到我就會坐高鐵去看他,我們的感情一直是熱烈的,甚至多次說起過結婚,本以為這就是一輩子的愛情了,結果這個月因為一件事,我倆吵翻了。8月,我發現自己懷孕了,到9月已近三個月,我以為他會開心地說「馬上結婚」,沒想到他先是沉默,後來告訴我「還年輕,過兩年再結婚」,而最近他以「父母不想讓我找大三歲的女朋友,得慢慢來」想說服我打掉孩子。我當然不同意,一是年齡大了,二怕孩子沒了,我跟他也完了,可是昨天他突然轉賬10萬過來,說「處理掉吧,不然月份大了,對你也不好」,這是什麼意思?明一悅讀你說,他究竟愛不愛我?這錢我該不該收?孩子都3個月了,我如何是好?

明一悅讀:懷孕3個月,男朋友轉賬10萬讓打掉,如何是好?從你的角度出發,一是年齡大了,想生。二是怕打掉孩子以後,男朋友會跑,想拿孩子做為走進婚姻的籌碼。從你男朋友的角度出發,他也有兩種猶豫,一是父母不同意你們在一起。二是他對你的愛還沒到「非你不娶」的地步,否則也不會如此堅決地讓你打掉。所以你看,你們之間的問題出在「不夠愛」,既然愛情不夠,那麼眼下要解決的只有孩子這一件事,想生就要在心裡告訴自己,這是你自己的孩子,你自己的責任,將來你能獨自面對孩子的一切,有這樣的勇氣再說生不生。明一悅讀建議:孩子不是走進婚姻的籌碼,相反拿孩子做籌碼交換來的婚姻通常難幸福,況且孩子不是禮物,收下還可以返回,要學會為孩子負責,也是對自身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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