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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僕人(Servant)還是幫手(helper)?|唯愛德

原標題:是僕人(Servant)還是幫手(helper)?|唯愛德


在北京居住的這幾年裡,每當我們談起有關家裡阿姨的事情,我的兩個女兒總是說,「 We miss Pam -- 我們想念Pam。"


Pam 是我們在香港時的菲律賓阿姨,用香港通常說法是菲佣。問女兒為什麼她們想念Pam——她可以和我們一起玩,她好玩。


Pam 和我們在香港生活有四年的時間,她也是我們在港期間聘用的唯一的家政助手。因為是來自菲律賓,她的美式英語節奏與對美國流行事物的基本了解是與我生在美國的兩個女兒融合接洽的一個基礎。


也許是常年生活在香港,對流行時尚很有興趣,這點表現在她為兩個孩子每天的穿衣戴帽里,以及她個人的裝扮——是絕對沒有常年不洗澡的異味出現的,這是與國內阿姨普遍不同的一大點。有幾次,我對Pam 說 -你身上的香水味道太重了,已經壓倒我們家裡的香薰味道。


在香港生活過的人,對香港的僱傭海外女傭的龐大產業體系都不陌生。 即使到香港旅行過的人也很快對此有快簡的了解,因為在周日的中環以及很多區域,都有雲群的外來女傭聚集,在某種程度上用鋪天蓋地這個詞也一點不過。周日是她們法定的休息日,聚集在大街上是完全脫離僱主束縛的方式。香港法律規定,海外女傭必須與僱主住在一起。我仍然記得第一次從舊金山飛到香港找公寓的時候,看到很多廚房後面一個僅僅可以放一張單人床的小房間,被告知是給傭人住的時候,我是多麼的驚訝。這些房間都被設計在廚房裡或廚房的背後。


在與Pam 簽署僱傭合同的時候,我又被一個英文詞震驚了--Servant. Pam 是要以Servant 的角色與我簽署合同的。 我記得我把合同在手裡翻過來翻過去,心裡想,這真是大英帝國下的香港,合同是英文的,裡面的很多措詞也很有莊園主與奴隸關係的體現。對於生在山東的我,對於26歲到美國生活了多年的我,我要找的是一個家庭幫手,能幫我照看一下孩子,能幫我打理一下家務,也就是在國內通俗說的阿姨。Servant 這個英文詞在我的聯想中代表僕人,奴婢的,阿姨是Servant ? 阿姨是僕人和奴婢? 眼前的Pam 要以這樣的角色進入我的家庭?疑惑中問僱傭代理機構人員我是不是可以把Servant 這個詞換掉,改一改。他們的回答是——這是香港通用的法定合同,不能改。就這樣我們和Pam 簽署了合同。


(欣慰的是不知什麼時候香港的僱傭合同上把 Servant 改成了 Helper, 今天網上查處的合同上是用了Helper 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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