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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為什麼派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

原標題:清廷為什麼派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


文/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岳忠豪


簡而言之,李鴻章出使日本進行馬關和議是中日雙方「合力」的結果,日本只讓李鴻章來以及清廷只能讓李鴻章去。


李鴻章與日本內閣總理伊藤博文


1895年,在李鴻章出使前,清廷增派戶部左侍郎張蔭桓、署湖南巡撫邵友濂出使全權大臣,赴日議和。但日本以張邵二人所攜「全權證書」不合國際法慣例,有名無實,而拒絕與二人談判,勒令二人限期回國。一方面,二人的資格確實未達到議定合約的標準,日方展開談判只能讓條約內容提前泄露;另一方面,日方也在此間隙,繼續攻城略池,擴大談判籌碼。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認為,張邵二人資歷威望較低,無法對條約條件作出決斷,清廷這是缺乏誠意的表現。因此,日方提出派恭親王奕?或者李鴻章為全權大使,赴日和談,要求派出一個能對議和條件拍板定奪的人。有學者認為,清朝無王爺出使的先例,且奕?患病,李鴻章又經辦外務十數載,與日方也打過交道,顯然他才是最合適的人選。


奕?


日本的目標已經鎖定在李鴻章了,再看清朝的考慮。應該說,清朝完全沒考慮奕?出使,奕?在朝廷中沉沉浮浮,1884年中法戰爭中被罷免,雖因中日戰事起用,但權勢已不復當年,而且此行日本肯定是喪權辱國,宗室出使更是不合時宜。日本拒使後,清廷即開始考慮讓李鴻章出使日本了。接下來的一系列動作就是為李鴻章出使日本做準備了:李在1894年中日戰事中失利,被拔去三眼花翎,扒了黃馬褂,此時又因中日議和需要而重新起用,恢復殊榮。清廷已得知日本要求割地賠款,並最終給予李鴻章「商讓土地之權」,這些權力完全符合日本的要求,既然中日雙方對於出使人選及使臣權力已達成共識,接下來就不過是李鴻章何時起身渡日的問題了。



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

其他原因如李鴻章是北洋海軍的直接管理者,日本要求其出使日本是為了羞辱於他,這種可能不是沒有,但是應該看到,在戰事如火如荼,日本要求清廷派出有威望能決策的使臣簽訂條約,迅速確定侵略利益才是他們首先要考慮的。李鴻章對於中日兩國的重要作用也體現在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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