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晉一朝,凡十七歲以上女子,政府強迫出嫁!
原標題:有晉一朝,凡十七歲以上女子,政府強迫出嫁!
眾所周知,在今天的社會環境下,年輕男女迫於生活壓力等各種因素,晚婚者越來越多,剩男剩女四處可見。當然了,現在二十來歲的這代人,由於男女比例失調,主要是剩男居多。而隨著社會的發展,剩女越來越多了,而剩男......自然是更多了。說多了都是淚啊!
咳咳,言歸正傳。那麼,在古代,關於結婚早晚這事,又是怎樣一個情況呢?事實上,中國古代長期都處於「早婚社會」的狀態。許多朝代都有各種花式催婚,甚至逼婚的規定。《宋書-周朗傳》里提到,南北朝時期有「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的律條。《新唐書食貨一》里提到,唐代有「詔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的說法。而到了明朝,也有「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嫁娶。」的規定。
今天呢,我們選了一個放得比較「寬鬆」的朝代,也就是晉朝,來講一講古代的早婚文化。《晉書·武帝紀》中有載,泰始九年,武帝司馬炎詔,「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這是啥意思呢?就是說家裡的女娃子在十七歲之前父母必須抓緊把她嫁出去,如果到十七歲了沒嫁成功,還待在家裡當「剩女」,那官府就會採用強制手段幫你把女兒嫁出去!所以這時候,以前的剩男就有福啦。至於為什麼加父母?古代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大都是父母包辦。自由戀愛?那不是作死,是真的可能會死啊!
那麼,問題來了!古代為什麼那麼多朝代都提倡早婚呢?首先一點,人生苦短,不只是苦,而且是真的短。在二十世紀以前,由於生活艱苦,醫療條件差等原因,一般人想長命百歲,基本是痴人說夢,七八十歲都是難如登天,一般呢,普通人四五十歲已經很不錯了。再有,古代可沒有今天這樣的社會環境,各種戰爭匪患,自然災害,比如地震啦,洪水啦,那時可沒有直升機救你,在這種情況下,一不留神可能分分鐘就掛掉了。說到這裡,不得不說,生活在現代還是很幸運的。所以,古代推行早婚早育也就理所當然了。
好了,不說了,諸位,你們準備好去相親了嗎?


TAG:墨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