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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年清朝商人到美國打了一場跨國官司 結果怎麼樣

1747年,隨著乾隆皇帝一紙封關上諭的頒布,廣州成為中國對外貿易的唯一港口。廣州十三行,也就成為當時中國最繁華、最富庶、最忙碌的商業集散地。「洋船泊靠,商賈雲集,殷實富庶」,便是廣州十三行的真實寫照。

廣州十三行活躍著許多富可敵國的行商。麗泉行商人潘長耀就是其中之一,

潘長耀是廣州本地人,生於1759年。1794年,35歲的潘長耀開始在廣州十三行嶄露頭角。麗泉行的經營規模也跟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大。

潘長耀主要與美國商人打交道。他做生意的秘訣就是,敢於向美國商人賒賣,先把貨物提走再付款。這種做法風險極高,一般商人都不敢這麼做。所以,許多美國商人都爭相與他做生意。因此,潘長耀的生意做得風生水起、紅紅火火。

然而,這麼做生意帶來了一個惡果:美國商人拖欠的貨款越積越多,已經到了讓潘長耀難以承受的地步。於是,在1804年,潘長耀作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到美國去打一場跨國生意,向美國商人追索貨款。

1804年4月,潘長耀聯合另外兩個中國商人,在兩個美國朋友的幫助下,聘請了一名美國律師,向美國賓夕法尼亞東部聯邦法院起訴3家美國公司,即莫里斯、格里夫斯和米福臨公司,要求這3家美國公司償還1801年欠下的2.5萬西班牙銀元債務。

這是中國第一起跨國民事訴訟。

看到這裡,有的讀者會吃驚,潘長耀為什麼不就在廣州打官司,非得萬里迢迢地跑到美國去?在自家地盤打官司,還能夠得到朝廷的幫助,豈不妙哉?

我只能說:您想得太多了。在清朝時期,當中國商人與外國商人發生糾紛時,朝廷不幫助外國商人,你就得謝天謝地了。幫助中國商人?你先把枕頭墊高一點做個夢吧。

在廣州,不可避免經常發生商業糾紛,要麼是中國商人千外國商人的錢,要麼是外國商人欠中國商人的錢。令人吃驚的是,朝廷在這個問題上採取了雙重標準。如果是外國商人欠中國商人的錢,朝廷不聞不問。如果是外國商人欠中國商人的錢,朝廷立即會出手幫助外國商人索要債務。

1780年發生了這麼一件事情,有4家廣州商人欠了外國商人107萬銀元,經過「利滾利」變成了380萬銀元。乾隆皇帝知道這件事後,感到面子上掛不住:我們中國人怎麼能欠外國人的錢呢?豈不有損天朝體統?馬上雙倍還給人家。於是,就由戶部代為償還。

戶部替廣州商人還錢,這難道不是值得高興的大好事?哼!你高興得太早了。乾隆皇帝下令,將這4家廣州商人全部抄家,充軍伊犁。760萬銀元債務,全部分給其餘行商,限定10年還完。

4家欠債的廣州商人,只是欠錢而已,硬是被逼得家破人亡;其餘行商更是冤枉,他們什麼事情都沒做,無端端地多了一筆沉重的債務。唯一的受益者是外國商人,他們平白無故地獲得了一筆意外之財,真是做夢都要笑醒。

可想而知,在這種情況下,外國商人就算欠下債務,中國商人也對他們無可奈何。中國商人想在廣州打官司向外國商人索要債務,門兒都沒有,「本處法律,嚴禁百姓與夷人告狀之事。」

潘長耀在美國打官司,開始還比較順利,索回了幾筆小款項。但是從1807年12月到1809年3月,受美國總統傑斐遜頒布「封港令」的影響,大批美國船隻滯留在港口內,不能出航,使得美國商人無法按期支付貨款給潘長耀,這一筆貨款高達50萬銀元。

1813年,潘長耀借給費城商人威爾克斯兄弟30萬兩銀子,也面臨著血本無歸的前景。

潘長耀急了,因為他自己的生意也舉步維艱,欠下英國東印度公司93萬債款。迫於無奈之下,1814年2月14日,潘長耀親筆給美國總統麥迪遜寫了一封信。這封信除了有中文外,還翻譯成葡萄牙文和英文。

在信里,潘長耀將麥迪遜總統尊稱為「頭一位大人」。他陳請了事情經過,懇請麥迪遜總統出手相助,維護美國商人在中國的信譽,「因昔日信花旗人,故賒貨物與他們,今若不還我,致使一家敗壞,後來誰肯與頭一位大人屬下之人交易哉?」

然而,麥迪遜總統似乎沒有乾隆皇帝那樣的「好心腸」,裝作不知道這件事情。

1818年,潘長耀好容易打贏了這場曠日持久的跨國官司,被判獲得賠償10萬美元。但是,這對於已處於破產邊緣的潘長耀來說,只是杯水車薪,並沒有什麼用。1822年,麗泉行由於拖欠債主40萬兩白銀,被清廷宣布破產。

潘長耀能夠艱難地打贏跨國官司,仍然逃不脫本國朝廷的致命一擊。

【參考資料:《十三行故事》《清國商人跨國訴訟的悲涼身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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