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不明飛行物事件,是唯一被軍方承認的
原標題:這次不明飛行物事件,是唯一被軍方承認的
不明飛行物即未確認飛行物,也就是我們說的UFO,是指不明來歷、不明性質,漂浮及飛行在天空的物體,在近代,發現不明飛行物事件層出不窮,模模糊糊,都是來自民間的傳言,沒有權威部門給予證實,但是有這麼一次UFO事件得到過軍方的證實,事件發生在比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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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29日至1990年4月間,比利時發生一連串三角形不明飛行物目擊事件。這是少數擁有超過一千多人以上目擊者的不明飛行物體事件,也是極少數獲得國家軍方承認的不明飛行物體事件。
在這期間比利時上空多次出現了不明的三角形飛行物,當時有超過十三萬五千多人以上目擊者,其中並有約兩千六百多人提出了正式書面記錄了當時的目擊狀況。比利時軍方事後釋出事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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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3月30日這些飛行物甚至緩緩地低空飄過城市。不止一般民眾及警察目擊,比利時軍方以及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雷達也偵測到這些不明飛行物體的存在。在嘗試以無線電聯絡失敗以後,比利時空軍派出F-16戰鬥機嘗試攔截了九次,其中三次F-16戰鬥機曾成功以機上雷達標定其中一架不明飛行物體,其在雷達的形狀顯示為菱形,但是雷達鎖定後均被其以極高速脫逃。在飛行物第一次輕易地在十秒內以高速甩脫雷達鎖定,飛行員當時便直覺自己所駕駛的戰鬥機絕對無法跟得上該飛行物。
在追逐期間,不明飛行物體展現了在當時人類科技不可能達到飛行行為:其飛行移動速度在150節(約時速270公里)至1010節(約時速1870公里)之間,可以做滯空停留,並一度在五秒內從一萬英尺快速下降至500英尺,而其高速行進期間已經超過音速,卻完全沒有音爆現象,更讓當時軍方費解。軍方在聯合陸空雷達及地面目擊者歷經一個多小時追逐後,戰鬥機決定返航放棄,而不明飛行物體也在二十分鐘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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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比利時軍方發布出詳細事件報告,包括完整的追逐記錄並提出推斷結論,史稱「比利時不明飛行物體事件」。
軍方報告 :
比利時空軍發布了一卷錄像帶說明了追逐不明飛行物的經過,並排除以下可能
1 高空氣球 (移動速度變動過快、經過雷達及目視確認)
2 超輕型飛機 (移動速度過快、有滯空停留能力)
3 無人飛行載具 (移動速度過快、有滯空停留能力、無聲)
4 飛機 (移動速度過快、有滯空停留能力、無聲)
5 雷射投影或是幻影 (經過雷達確認、天空無反射物、牽涉範圍過廣)
雖然軍方承認了此次比利時不明飛行物體事件的真實性,但是人類始終還是無法撲捉到真實的不明飛行物體證據。


※小腳趾是雙指甲的人,你厲害了,你的祖上發明個詞,現在還在用
※他是和蘇聯戰鬥到了最後的德國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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