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深讀:朱元璋為何讓子孫戴上「鐵帽子」?
原標題:歷史深讀:朱元璋為何讓子孫戴上「鐵帽子」?
導讀
朱元璋這個農民皇帝,建立了一種極其自私的制度:想讓自己所有子孫都戴上「鐵帽子」,白吃白占,世世無替;皇子十歲就封親王,不管生子多少都封,以至出現晉藩慶城王生子一百,九十九子受封鎮國將軍的怪現象。
然而,這些王府與中央集權的天然矛盾,朱元璋並沒有想到。朱元璋剛剛死去,他的孫子建文帝就開始削藩,拿湘王祭刀,湘王恐懼又不甘受辱,全家緊閉宮門自焚而死;必然造反的燕王朱棣經過四年戰爭打到南京城下,這回輪到建文帝了,他也在宮中自焚,南京城火光衝天。
明宣宗行樂圖(局部) 《明宣宗行樂圖》為明朝宮廷繪畫中的堂皇巨作,分為六部分,從射箭、捶丸、蹴鞠、投壺、坐轎等方面表現了明宣宗朱瞻基的超豪華宮廷生活。
一
從義子到親兒
公元1367年(吳元年),朱元璋自封為吳王。這年年底,他開始籌備建國大典,十二月二十四日這一天,他給渡江以來所生七子正式定名,分別取名朱標、朱樉、朱棡、朱棣、朱橚、朱楨、朱榑。明太祖一生,共生了26位皇子。
元順帝至正十五年(1355),困守江北和州的朱元璋,率部橫越長江,向江南發展,先後佔領採石與太平路(改太平府,今安徽當塗)。「渡江之役」是朱元璋事業發展的關鍵轉折,之後他迅速擺脫寄人籬下的困境,隊伍獨立壯大,成為南方實力最為強大的諸侯。
渡江時,朱元璋28歲,已娶有多個妻妾,其中一位有孕在身,就在渡江3個月後,在太平府為朱元璋生下第一個兒子。
「太平」誕麟兒,真乃佳兆!當時元軍猛力反撲,朱軍後路斷絕,形勢相當危急。可此兒一來,旋即轉危為安,並於次年攻佔元朝在江南的重鎮集慶路(即南京)。此子深得其父之愛,朱元璋稱王,他是世子;稱帝,他是太子,如果不是死在老父前頭,朱標定然是大明的第二位天子。
朱元璋生兒不算晚,生的也多,從1355年渡江到1368年開國,共得7子。這14年正是朱元璋打拚江山的關鍵時期,可孩子們都還小,幫不上忙。
兒子長大需要時間,在此之前,朱元璋先收了一些養子。
在主公與臣屬的關係之外再立一個「義父子」的名分,在元末群雄中是普遍現象。朱元璋的結髮妻馬氏就是他恩主郭子興的義女,有這層關係,朱元璋才以主帥義婿的身份進入郭家軍的領導核心。朱元璋所收養子非常多,有史可查的就有20多人,如保兒(李文忠)、驢兒(朱文正)、周舍(沐英)、道舍、柴舍、馬兒、金剛奴、王駙馬、也先、買驢、真童、潑兒等;就是他的骨血至親李文忠(外甥)、朱文正(侄兒),也要在舅甥、叔侄關係之外,多添一個義子的名號。
朱元璋以養子作監軍,監督大將,「義子至,如親身至」,對他駕馭大將、控制軍權,發揮了重要作用。到大明開國時,養子多死,親生子也漸漸長大,於是在建國的第三年(1370),朱元璋迫不及待地將他的孩子全部封王,最小的還不滿周歲。
二
眾建親藩,收奪天下之權
洪武三年(1370)大封諸王時,虛歲11的四皇子朱棣,被封為燕王。朱棣有無雄才大略,這時還看不出來,但朱元璋以燕為其王號,以北平為其封國,已露出將來派其守邊的意向。10年後,21歲的朱棣正式就藩,成為北方擁有強大實力的雄藩之王。
自朱元璋在南京立穩腳跟,就開始擴充他的後宮。他一生納妃40多人,生子26位,除長子朱標立為儲君外,其餘23子都被封到各地封藩建國(有兩子夭)。
「先王封建所以庇民,周行之而久遠,秦廢之而速亡。漢、晉以來,莫不皆然。」朱元璋在封王詔中說。
他在設計「封建制度」時,顯然更欣賞周代的模式,而不是漢、晉模式,漢、晉皆行分封,卻與不封之秦一樣不免於「速亡」的命運;朱元璋從既要「封」又要長久的目的出發,自然認為享祚八百年的周模式是最佳的。
實際上,朱元璋的認識非常狹隘,他沒有看到,秦廢分封,代表的是中央集權和君主獨裁的大趨勢,他本人既要不遺餘力地收攬天下大權,同時又眾建親藩,授予王子們巨大的方鎮之權,此舉不啻南轅北轍,必然在朝廷與藩封間產生不可化解的矛盾。周代諸侯的強大,直接導致周王室的衰落,朱元璋心目中最佳的分封方案,根本達不到令帝業永固的目的——這在他身後很快為燕王的反叛所證明。
事實上,朱元璋一手設計的分封不可能做到與周代一模一樣,朱家諸王「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也不能自辟官屬,與周代諸侯在封疆內享有極大的自主權,只向周天子承擔有限的義務大為不同。
明初的分封,主要意義在軍事方面。朱元璋說,「以諸子出守藩屏,使其常歲操練軍馬,造作軍器,欲為防邊禦寇,以保社稷,使帝業萬世固」。
正是在「朕以御虜付諸王」思想的指導下,洪武五年在每位王府下設三護衛(一個衛的滿編兵力是5600人),賦予將承擔大任的諸王以兵權。親王之國後,得「理」都司、行都司及諸衛軍務,平時練兵備邊,遇有征伐,即節制沿邊士馬,朝廷官軍與護衛兵馬,皆從王調遣。
當洪武中期朱家王子紛紛建藩的同時,朱元璋開始大興黨獄,對勛臣宿將進行了大規模的清洗和整肅。就在燕王就藩的這年年初,丞相胡惟庸等大臣被殺,宰相制度也一併被廢除。這不是巧合,在權力的盈縮、收授間,正體現了朱元璋通過分封親藩收攬天下大權的微妙心理。
親王的封國,腹里要地(如開封、成都、兗州等)有一些,但主要集中在南北邊疆,尤其是面臨漠北軍事威脅的萬里北邊。從遼東到甘肅一線,布列了遼、寧、谷、代、沈、慶、肅等王,這是國防第一線;在其後方,是秦(西安)、晉(太原)、燕(北平)等王,是為第二線。秦晉燕都是年長王子,分封較早,新封遼、寧諸王皆是其幼弟,可見王國守御是向前推進的。這些守邊之王,統稱為「塞王」。
塞王們在各自的封國里,統領兵馬,節制大將與文武守臣。朱元璋通過在沿邊設立塞王,完成了對邊地統治體制的轉型,將過去的「總兵守邊」轉變為「塞王守邊」;在內地則擇要地建藩,以為鎮戍——與外姓臣子比起來,還是朱家自己人可靠!
三
自私狹隘的分封設計
正統六年(1441),封在湖廣安陸的梁王朱瞻垍死了,因為沒有子嗣,梁國除封。梁府寶藏5000餘件,全部陪葬王墓。安陸富庶,先後封了3位親王,除了梁王,還有郢王朱棟、興王朱祐杬;安陸所屬的德安府,也封了兩王:岐王朱祐棆、壽王朱祐。這些王爺,壽命短促,薨後國除,生平留下印跡甚少,死後巨大的財產無人承繼,隨之埋入墓中。他們就是無憂飲食、安享富貴的一群行屍走肉。
「孩兒」之用,從創業時的義子監軍,到開國後親王典兵,節制文臣武將,其思路是一脈相承的,那就是對外臣的極端不信任。
漢晉立國之初,天下未定,皆大肆封王:西漢大封劉姓王,是為奪異姓王之權,晉武帝司馬炎大封本系之王,是為奪三代旁系親王之權,唯獨朱元璋在天下承平之時大封親子為王,是為奪臣下之權。
唐人顏師古注《漢書·竇嬰傳》,對「宗室」的解釋是,「帝之同姓親」。與前代一樣,明朝對宗室實行豢養政策,而待遇更為優厚。
明代的分封是這樣的:
皇子除一人為儲嗣外,余封親王(女為公主)。
親王之子,除一人為世子外,余封郡王(又親王女為郡主,郡王女為縣主,孫女為郡君,曾孫女為縣君,玄孫女為鄉君,婿皆為儀賓)。
郡王之子,除一人襲王爵外,余皆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
看!只要是老朱家的子孫,不管支系離本宗有多遠,起碼都有一個「中尉」做,同時依照爵級,吃到一份不錯的「鐵杆莊稼」(女兒也一樣,郡主的祿米達八百石)。
除了歲祿,宗人還享有冠帶、養贍、婚喪、賜田、第宅工價等各種福利——「其生也請名,其長也請婚,祿之終身,喪葬予費,親親之誼篤矣」(《明史·諸王傳》)。
朱家「之誼」,還濫及王親,如王妃父與世子妃父都應授官,王妃與將軍夫人的娘家,還可以得到差役的優免。不僅姓朱的不分男女白吃,就連朱家女婿(公主之夫稱駙馬,其他一概稱儀賓),也吃一份祿米,萬曆朝大學士李廷機感嘆說:「(宗祿)濫乎儀賓,數半宗室,則其食祿也亦半之。」
朱元璋對兒孫的照顧,事事從優,無所不至。司馬光說:「自唐末以來,王公以下不復承襲。」唐宋以來的趨勢是,宗室之爵不再世代承襲,皇子也並非一概封王,就是封王,「遷轉亦有次第,不遽封也」。可是明代的分封,全是一步到位(如皇子10歲就封親王),而且宗支遠近與嫡庶,享有平等的繼承權。不管生子多少,都照樣封,這才有了晉藩慶城王生子100,99子受封鎮國將軍的怪現象。
承襲應降等,這是累朝通例。以清代為例,除軍功封爵可由嫡長子承襲原職外,其餘諸子一律分別嫡、庶,降等襲職;非軍功封爵者,嫡長子亦降等承襲。這樣愈往後,有爵宗室人數愈少。如順治時,有爵宗室約佔同輩男性人口總數的50%,到乾隆時,就只有9%了。清代有爵宗室與一般宗室的待遇差別很大,前者年俸平均為3600兩,後者只有36兩。而明代宗室全為世爵,又無降等之例,有爵宗室越來越多,久之,哪裡招架得住!
朱元璋讓所有子孫都戴上「鐵帽子」,白吃白占,世世無替,這真是一種極其自私的制度!朱家子孫豈不歡喜?
然而,心腹監軍有利於加強皇權,親藩手握方鎮大權,卻必然削弱天子權威,形成尾大不掉之弊;朱元璋大封親藩,將天下大權儘可能集中在朱氏一族之手,卻也嚴重損害了大宗(嫡嗣)的權利,這與其強化皇權的努力簡直背道而馳——他死了才1年,燕王朱棣就發動「靖難之役」,經3年鏖戰,最終小宗(朱棣一系)篡奪了大宗(長房嫡子朱標、朱允炆一系)的繼承權。
建文帝朱允炆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開始削藩。然而削藩之策損害了全體宗族的利益,他也在這場慘烈的家族內亂中遭到眾多親貴的背叛。這是建文帝失敗的重要原因。朱元璋異常重視「親親之誼」——在他親手擬定的「祖訓」中,有著許多羅曼蒂克的暢想——他卻忽視了,漢七國之亂、晉八王之亂,都是親族內訌,當他嫡庶無別地賦予所有宗室平等權利時,他種下的這棵大樹,從根兒上就歪了。
四
「藩禁」:優待與禁制並行
崇禎九年(1636),天下大亂,烽煙四起。七月,清軍入關,京師戒嚴,封在河南南陽的唐王朱聿鍵憂之,「上書請特奉敕收諸寨義勇以靖亂」。王心一片赤誠,挺身而出,不料廷議卻以「非所當言」,從叛例,發鳳陽高牆圈禁。王子「憂國」,竟然違法了!
對朱元璋制度設計的錯誤,建文帝首先進行了矯正,下令「親王不得節制文武吏士」,王府官也不準兼任地方職務,從而斬斷了親藩干政的渠道;作為這一錯誤政策的最大受益者,篡逆者朱棣「心知其弊」,他登基後沒有成為舊制的維護者,繼續對之進行矯正。所有這些矯枉之舉,都集中在政治方面,永樂以後最大的變化,是宗室失去了「事權」,但相應的經濟待遇不變。宣德後,「藩禁」愈嚴,封建制度已盡失朱元璋分封的本意。從此大明的天潢貴胄們,「食祿而不治事」,徒為一個坐食無聊的寄生階層——歡喜乃轉為悲歌!
明代針對親藩的種種限制和防範措施,通稱為「藩禁」。對宗室來說,禁制與優待並行,主要包括:
1
入仕之禁
顧炎武說:「漢唐之制,皆以宗親與庶姓參用,入為宰輔,出居牧伯者,無代不有。」朱元璋並不禁子孫出仕做官,《皇明祖訓》規定:「凡郡王子孫,有文武材能堪用者,宗人府具以名聞,朝廷考驗,換授官職,其升轉如常選法。」可是漢王高煦之變(宣德元年)後,「當時大臣倡為疏忌宗室之說,遂廢出仕之令」。
唐宋以來士人出仕的最重要途徑,就是參加科舉考試;「考諸前史,以公族應制舉入仕者,代不乏人」(康熙語)。宋代對宗室防範加嚴,「一概廢而不用」,到了北宋晚期,准許宗人入仕,南宋時宗室通過考試登仕者尤眾。但在明代,這條道路是被堵塞的。
宗室既不能由宗人府推薦做官,也不能像普通士人那樣,通過讀書中舉做官;不單不能入仕,就是上書言時事,也是有罪的,可能會像唐王朱聿鍵那樣,遭到黜為庶人、禁錮高牆(宗室監獄)的風險。
2
四民之禁
「四民」者,士農工商等「百業」的代稱。入仕之禁,將廣大宗室排斥在統治集團之外,而四民之禁則將全體宗室阻斷在正常的社會生活之外。
此禁的目的,本是為了「天潢」的體面,也是為了防止宗室利用特權,與民爭利。但宗室既不能讀書應試,又「不得種田納稅,商販營利」,只能被包養起來,「不農不仕,吸民膏髓」,成為無用之人。
3
上京及出入之禁(「城禁」)
明代皇子稍稍長大,就要離開北京,到封國居住。祖制規定,諸王可輪流上京朝覲,但宣德後就不再准宗室來京了——此後諸王朝覲者,僅襄王朱瞻墡一例。弘治中,皇太后因思念兒子崇王朱見澤,欲召之來京一見,竟不可得!
祖制還規定,「親王在國,講親親之誼」,允許三五年或十年互訪一次。可宣德後,諸王兄弟也不準來往相見。襄王瞻墡在正統元年由長沙徙封襄陽,經過湖廣安陸,「見其弟梁王瞻垍,流連不忍去,臨別痛哭,謂此生不得復見矣」。母子兄弟不得見,這樣的禁令是非常不人道的,所謂「親親之誼」,也是虛假的。
諸王在國,處處受到限制,處於地方守臣的嚴密監視下,就是出城郊遊、祭祖,也須先行奏請,私行便是違制。天順時,英宗特准襄王每歲秋冬之際,出城游賞三五次,已是極大的恩例——「城禁」實際上是對無罪宗室終身性的人身禁錮。
01
婚姻之禁
國初,天潢多與勛貴聯姻,雖然從洪武末年,皇子已多從低秩武官之家選妃,但直到永樂時,宗室與勛貴結親者猶多。可是從宣德朝開始,宗室男女就只能從普通官民之家,即所謂「良家」選親了。這使得明朝的外戚和「王親」具有平民化的特點。
針對宗室的禁令還擴及到「王親」身上,比如王親不得任京官,王親居官者禁與締姻宗室同城,王親禁掌兵權等,到正德四年(1509)更頒布定例:「今後在外的官不許與王府結親。」
以上一系列「藩禁」,如來朝有禁,出城有禁,入仕有禁,越關有禁,王親有禁,以及宗室不得從事四民之業,婚喪名封必請於朝而後行,王府官不得外轉等等,「法網之繁」,無以復加,都是在「優禮」宗室的同時,強加給他們的制度化約束,實際上是對高貴無比的「天潢」群體的歧視。
五
明代宗藩政策的困境
燕王朱棣起兵之初,設計挾持了十七弟寧王朱權,為籠絡他,許諾事成後中分天下。可朱棣奪位後,朱權卻遭到猜忌和監視,還被改封到南昌,被迫韜晦以避禍。朱權之孫朱奠培在位時,與朝廷及地方守臣發生了嚴重的衝突。從幾代寧王與朝廷的惡劣關係來看,第四代寧王朱宸濠的反叛,倒不是太突然了。
針對親藩的苛刻禁令,無論對廣大宗室還是明代社會,均產生了重要的影響。
它首先激化了朝廷與各地親藩的矛盾,燕王一系本就是篡逆起家,他在掌握政權後,卻一步步加緊對其他親藩的迫害,這在道義上很難站住腳。嘉靖以前,多次發生親王、郡王級別的宗室叛亂,特別是到了王朝中期的正德年間,寧夏、南昌兩地相繼發生大規模的親藩叛亂,其中寧王宸濠之變尤為典型。宸濠的多位祖先,是皇權迫害的受害者,與地方守臣關係惡劣,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宸濠之變」何嘗不是宗室對無情皇室的反抗呢!
在宗室歧視政策下,朱家人「名曰天枝,實為棄物」,除了「食租衣祿,坐靡國課」,無所事事,成了一個寄生階層。他們既不能讀書變化氣質,又不能從事生產,進行正常的社會交往;對於宗室婚姻(王親)的限制,又使得「詩書故家、衣冠世族,俱不敢與王府結親,恐為子孫之累,故各處王府夫人、儀賓,市井白丁、田野愚夫一例濫選,家教不端,守身不律,非惟不能導引宗室為善,反縱其為非,干犯憲典」。這些都使得宗室群體的整體素質低下,戾氣很重。
雖然嘉靖以後,再沒發生宗室反叛事件,然而龐大的宗室群體給國家帶來的困惑與危機,卻越來越嚴重。
由於朱家人生來就享有優厚的宗祿,各府大小宗人為了多求祿米,莫不廣納妾滕,廣生子嗣,造成「天潢支派繁衍」,宗室人口迅速增長,相較於國初,已「數百倍」。宗室眾多,不敷供應。嘉靖末,「天下財賦,歲供京師糧四百萬石,而各處王府祿米凡八百五十三萬石,不啻倍之」。到了萬曆二年(1574),才過去不到10年時間,「歲該祿糧可九百萬石」——這還只是根據玉牒所載宗支員數做出的計算,尚不包括郡縣主、君及儀賓,其祿米開支已超過國課收入約五百萬石!
正所謂「百姓稅糧有限,而宗支蕃衍無窮」,宗祿已成為難以擺脫的巨大負擔,明人管志道說,「天下有三大憂,而宗室居一焉」,顧炎武也說,「中原有三耗,王祿一」。
明代中後期,財政危機嚴重,朝廷既無力保證宗人糧祿的供應,又絕其仕進之路,不準其自謀生路,導致大量「無名糧庶宗」衣食無著,落入饑寒交迫的地步。時人記載說:「庶宗蔓延,祿米漸薄,前進無路,暴戾愈張,每每見盈街滿巷之恣睢狂逞也。」明代晚期,宗室犯罪現象日益嚴重。
朝廷想了許多辦法,如減祿、限爵、限婚、嚴嫡庶等,還有官員提出更為大膽的建議,對部分「不系賜名授爵者,盡弛諸禁,聽其士農工商從便為之;其有文學才能者,一體應舉入仕」,試圖緩解這一矛盾。總的來說,就是為宗室「開其生路」。萬曆中,迫於日益嚴峻的形勢,終於准許開宗室讀書入仕之門,但仍不忘附帶限制性條件,如宗室不得選除京職,不許掌兵——然中舉者寥寥。
明朝皇室對他們的親戚防忌如此,已完全背離了「太祖眾建屏藩之初計」。
六
宗室的覆滅
明代人對本朝宗室人數的估計,最大的數字是「幾百萬」。這裡的「幾」,是接近的意思。明代玉牒上記載的宗室人數,根據隆慶、萬曆時期的奏議,約在三四萬人左右,但這隻包括男性「有名封」(有賜名與賜爵)宗室,還有數量相當的女性成員,以及眾多無名無封的底層宗人不含在內。現代學者以顧誠先生為代表,認為明末宗室人口應有二十多萬。
在數量上空前絕後的朱元璋後裔,構成了明代的宗室階層,可宗室沒有成為明王朝統治的基石和骨幹,200多年裡,他們被排斥在社會政治生活之外,被當作政權穩固的潛在威脅,處處加以限制,同時他們又成為巨大的包袱,對明代社會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拖累作用。待到亡國時,覆巢之下無完卵,大明宗室們不得不與王朝一起承受覆亡的悲慘命運。
明末的反抗鬥爭,直接目標是皇權,可是「天高皇帝遠」,而皇親卻近在身邊。明代皇子受封親王者62人,建國者50人,所封王府分布在山東、山西、北直隸、河南、陝西、湖廣、江西、四川等省,這些地方都是「民變」的主要區域(山東則是清兵的掃蕩區)。自然,「反皇帝」最直接地體現在誅殺宗室上。
當明亡之時,姓朱已成為宗室的原罪,加上某些上層宗室橫暴鄉里,貪婪盤剝,「民怨已極」,這成為殺死明朝宗人的正當性理由;同時,誅殺親藩也是反叛者表達誓與明朝不共戴天決心的最好方式,李自成攻下洛陽後,殺死崇禎帝的叔父福王朱常洵(最貴最近的親藩),就具有強烈的象徵意義。
凡農民軍所過之處,宗室往往成為泄憤的對象,大量宗人遇害。如大同,「宗姓約計四千餘」,「屠戮將盡」;成都陷,蜀王「合家被害」;蘭州克,肅王「被執,宗人皆死」。類似記載不絕於書。
但如果說明朝宗室由此「屠戮幾盡」,則言過其實。好比李自成對宗室就不是一味濫殺,他俘虜的晉王、秦王等,都未有加害,而是隨帶在營中。在動亂中遭到殘害的,多是中上層宗室(王、將軍等),這些人名頭大,祖遺家產豐厚,目標又顯眼(如矗立在城中通衢、規模宏偉的王府、將軍府等),當亂民起、亂兵來時,自然最容易受到攻擊。如大同經闖王之亂後,「各王府及有宗祿者,誅鋤殆盡」,「所遺者唯窮宗數百餘人」。「誅鋤殆盡」並非指「有宗祿者」全被殺死,多數人應是棄家逃亡了。當時天下鼎沸,長江以南,到處是避亂的宗室,往南京一路,每天來船,不是流浪的王子(如福王朱由崧、潞王朱常淓等),就是落難的將軍。
擁有較高地位和較多財富的宗室,死亡較多。可是明末宗室的主體成員,是廣大下層宗人。他們生活條件很差,空守著天潢的名號,卻與常人無異,他們不會成為「流賊」的殺戮目標,後來也不成為清廷的剿殺對象。他們大多數人在入清後,成為普通的百姓——也由此解除了「宗室」名號帶給他們的束縛。
清兵在崇禎年間3次入關,在畿輔、山東等地進行了大規模的武裝劫掠,王府往往成為他們重點攻擊的目標,大量宗室成員被俘被害。如崇禎十五年(1642),清軍攻陷山東兗州府,將所獲魯王朱以沛及樂陵王、陽信王、東原王、安丘王、滋陽王等郡王,還有管理王府事務的宗室等官數千人,「盡皆誅戮」。
清兵入關後,打著為明朝復仇的旗號,對其宗室的政策,也由殺戮改為「收養」。在進入北京的第二天(五月初三),攝政王多爾袞就傳諭兵部,稱「朱姓各王歸順者,亦不奪其王爵,仍加恩養」。不久再次重申,「朱氏諸王有來歸者,亦當照舊恩養,不加改削」。其目的就是為了誘引朱氏宗王來降。
以上兩道敕諭皆指「朱氏諸王」,對一般宗室,則由地方官「量給糧米,以資糊口」,或發到各村落散住,令其自食其力。
順治三年(1646)二月,負責招撫江西的兵部尚書孫之獬奏:「江西故明宗室數千人,聚居省城,不無可虞」,請敕令鎮守將領「驅治」之。多爾袞遂藉此事,下令將「其宗室名色概行革除」,祿田、錢糧與民田一體起科,犯法者與小民一體治罪——一紙詔令,就將前明宗室名號連同一切特權,正式廢除。實際上是通過「平民化」措施,將人口眾多、分布極廣的中下層宗室的問題一攬子解決了。
而對「諸王」級別的高層宗室,則突然由「恩養」轉為人身消滅。
當年五月,北京忽傳出「明諸王私匿印信,謀為不軌」。此案導致魯王、荊王、衡王世子等11位王子被誅。上年在杭州降清,被送來北京的潞王朱常淓,也在此時被害。事變後的第二個月,多爾袞傳諭兵部,要求各省(主要是北方的山東、河南、山西)查明前明宗室的情況,並委撥官兵將諸王及其眷屬護送來京。
隨著清軍向南用兵,在順治三年到七年間,對前明宗室展開了殘酷的屠殺。如三年,清軍入廣州,執紹武帝,殺故明藩王15人於東校場;七年,在惠州誘殺6王,「凡諸王子在襁褓,及宗室女已嫁者,盡殺焉」!
這一時期,清廷已將明朝宗室作為一種隱患(他們多為南方反清勢力所擁戴,成為「復明」的旗幟和象徵,南明諸帝,原都是流亡的明朝王子,其中就包括那位因「倡議勤王」而被廢黜禁錮的唐王朱聿鍵,他入閩後稱帝,是為隆武帝),予以消滅,以故死者頗多。在嚴酷的環境下,許多朱姓人家被迫改姓逃亡。
明清易代之際,幾十萬朱氏子孫死亡流移,苦不堪言。
過去300年,明朝宗室享有極高福利,卻無法志高氣揚,安享富貴,他們處處受監視,遭到與其高貴身份全不匹配的歧視,委屈難訴,抱負難開,許多人甚至衣食不繼,最後一鬨而散。朱家子孫的命運,實為一曲備受壓抑、不得伸張的悲歌。
(本版圖片均來自視覺中國)
本文刊載於中國青年報2018年9月28日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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