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哲理 > 三族、九族、五服——古代基於血緣關係的制度

三族、九族、五服——古代基於血緣關係的制度

中國封建社會是由父系家族組成的社會,以父宗為重。其親屬範圍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後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孫的九個世代,通常稱為本宗九族。在此範圍內的親屬,包括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為有服親屬,死為服喪。親者服重,疏者服輕,依次遞減。

「五服」制度是中國禮治中為死去的親屬服喪的制度。它規定,血緣關係親疏不同的親屬間,服喪的服制不同,據此把親屬分為五等,由親至疏依次是: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三族、九族、五服——古代基於血緣關係的制度

斬衰,「衰」(讀做「催」)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衰,是最重的孝服。

齊衰,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擺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衰」的禮制。

大功,是用熟麻布製作的,質料比「齊衰」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

三族、九族、五服——古代基於血緣關係的制度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

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現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

九族、

「九族」泛指親屬。但「九族」所指,諸說不同。一說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孫,即玄孫、曾孫、孫、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說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三族、九族、五服——古代基於血緣關係的制度

九族」一說的出現,與封建社會的刑法制度有很大關係。封建社會實行殘酷的株連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滅「九族」,即「株連九族」。隨著時代的變遷,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變化,其親屬之意已經淡出,變成了對與之有關的一切人的泛稱。

三族,一指父、子、孫。 《周禮·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鄭玄註:「三族,謂父、子、孫。」《儀禮·士昏禮》:「惟是三族之虞,使某也請吉日。」參閱孫詒讓《周禮正義》。

或者指父族、母族、妻族。《莊子·徐無鬼》:「夫與國君同食,澤及三族,而況父母乎!」成玄英疏:「三族,謂父母族、妻族也。」《大戴禮記·保傅》:「三族輔之。」盧辯註:「三族,父族、母族、妻族。」《漢書·高帝紀下》:「詔敢有隨亡,罪三族。」顏師古注引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TA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