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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教授妄言「港獨」雖違法也應「討論」 梁振英批駁

海外網9月29日電香港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文敏日前接受報紙採訪時,聲稱自己「不支持『港獨』」,但又妄言縱使「港獨」違法也應容許「討論」,因「港獨」越禁就越「神秘」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28)日強調,既然分裂國家是錯的,為人師表者應該拿出譬如反對吸電子煙、作弊、偷窺、盜竊的立場和態度,明確反對年輕人「討論『港獨』」,而不應該只說「不支持」。

梁振英早前多次指出分裂國家不是自由。(圖:港媒)

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體上發帖,表示要與陳文敏就怎樣「討論『港獨』」商榷。他提到昨日有報紙就電子煙作大篇幅報道,採訪醫學界人士、政府委員會委員和過來人,大家眾口一詞指出吸電子煙的壞處,而報道沒有採訪吸電子煙的人,也沒有報道認為吸電子煙有「好處」的人的觀點。

梁振英贊同報道手法和內容,因為吸電子煙危害健康,是錯誤的,而如果有人主張吸電子煙,青少年要「討論」是否吸電子煙,社會就會引導、規勸甚至責難,故而沒有人會用陳文敏的話說「恐電子煙越禁越神秘,年輕人越以為正確」。梁振英表示,「電子煙的例子說明我們對問題有是非觀,有是非立場,有是非態度,不會以青少年的『自由』為名,聽之任之『討論』。」

梁振英重申,吸電子煙是錯的,分裂國家更是錯誤的,至今更沒有現職的大學校長、老師和現任的立法會議員公開說「港獨」是對的,「既然大家有了是非對錯立場,年輕人要『討論港獨』,為人師表者就應該拿出一如反對吸電子煙、反對考試作弊、反對偷窺、反對盜竊的立場和態度,在年輕人『討論』的時候,明確反對『港獨』,而不應該只說『不支持』,更不應該說『恐港獨越禁越神秘,年輕人越以為正確』」。梁振英又提到,陳文敏在採訪中表示「不支持『港獨』」,大家也希望他在港大學生「討論『港獨』」時,可以明確地引導和規勸主張「港獨」的同學。

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即時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圖源:港媒)

據早前消息,本月24日,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布,決定根據《社團條例》賦予保安局局長的權力作出命令,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的需要,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李家超表示,「香港民族黨」於2016年3月28日成立,其公開綱領嚴重違反香港《基本法》。該組織成立兩年多以來,一直採取實質行動並按計劃逐步實現其綱領。他表示,「香港民族黨」曾經多次公開表示,會採取一切有效的方法包括使用武力以至「武裝革命」、滲透社會各界等爭取「港獨」,甚至呼籲其支持者使用武力。這些言行威脅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已不只是政治口號,其宣揚仇恨和歧視的行為,也已威脅他人權利和自由。

「香港民族黨」的「港獨」行徑,此前已受到香港社會各界的普遍譴責。特區政府將禁止其運作的命令刊憲後,香港社會各界一致表達歡迎和支持。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表示,保安局局長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三次延長其申述期,體現了程序公義。而過去一段時間,「香港民族黨」無收斂,繼續在社交媒體及相關場合大放厥詞,必須採取有力措施禁止其宣揚「港獨」的行為。

香港市民敦促儘快取締"港獨。(圖:港媒)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容永祺表示全力支持特區政府的決定。他說,基本法第一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香港民族黨」在不同場合、以不同方式、用各種言行宣揚、推動「港獨」,屬嚴重違法。禁止其繼續運作,是必要、及時、有力的舉措。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志源表示,任何鼓吹、推動「港獨」的言行,都違反基本法、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地位、違反香港社會和市民大眾利益、違反國家利益,必須堅決反對。保安局局長按照法律規定、相關法定程序及所賦予的法定權力,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維護香港社會和市民大眾利益,他完全支持李家超的決定。

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認為,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讓相關問題進一步廓清,向社會傳遞了一條清晰的訊息,宣揚「港獨」不屬言論自由範疇,而是觸及了國家和香港法律的底線,「港獨」在香港沒有市場。

香港高等教育評議會發表聲明指出,「一國兩制」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更是關乎香港市民切身利益的根本問題。面對「港獨」組織和行為,絕不能置若罔聞、姑息縱容。堅決支持特區政府繼續以合憲、合法的方式,依法取締其他持有相同理念及主張的組織,維護香港法治精神和法治體系。(海外網 侯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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