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對張雨綺說的全在這
瓜,大家都很熟悉了——
前天,張雨綺丈夫袁巴元,向派出所報案稱張「持刀傷人」。
家暴?
網友立馬分成三派,第一派,原地圈粉。
獅子座女王本王
厲害了山東大妹子
第二派,政治正確。
家暴就是家暴,如果先動手的是男性,你們還會誇么?
第三派,福爾摩斯——
張雨綺不一定真砍了人啊。畢竟流出截圖顯示,傷口極其輕微,警方現場勘察,也沒有發現袁巴元所說的刀。
兩處長約1CM的切割傷
張否認持刀行為(經現場查看,未發現袁所述刀具)
袁巴元是否誇大其詞?
而就在大家還在爭論不休的時候,昨天,僅僅一天時間,張雨綺通過經紀人楊天真微博發聲:
我,離婚了。
此時,張雨綺到底有沒有家暴已徹底不重要了,微博、朋友圈全淪陷在對張雨綺敢做敢當,敢愛敢恨的讚歎中。
一條新的錦鯉應運而生——
張雨綺的過去也被一次次提及,和汪小菲互扇耳光、踹王全安車、動手袁巴元,兩度閃婚閃離……
張雨綺怎麼這麼剛?
張雨綺怎麼能這麼剛?
當我們讚美張雨綺剛時,我們在讚美什麼?
這篇文章想回答的,就是以上三個問題。
01
張雨綺是誰?
1986年,她出生在一個普通公務員家庭,3歲時,父母就已離異,7歲,媽媽改嫁,中學時,再度離婚。
16歲,張雨綺考上上海戲劇學院附屬戲曲學校。
但其時母親生意失敗,張雨綺差點交不起學費。
最後的解決辦法是,母親當掉了結婚首飾,供她念書。
一個母親,寧肯當首飾也不求前夫。只有兩種可能:一,她知道「求」沒有用;二,她不想「求」。
不敢說張雨綺的性格遺傳了母親,但張雨綺「不求人」這點,確實在她以後的日子慢慢顯現。
張雨綺是以「星女郎」的稱號出道的。
契機是一條她16歲拍的廣告,在這條廣告中,她扮演KFC服務生。
沒有施展出任何演技,但卻因為最後一秒的回眸一笑,讓周星馳動心了。
喏,就是這笑。
但早在星女郎時期,張雨綺就不「聽話」。
——戲拍到一半,她偷偷去動了雙眼皮。
星爺大發雷霆:人都不一樣了,這戲怎麼接上去?
後來,和所有星女郎一樣,張雨綺也和周星馳的星輝解約、打官司。
但又和其他星女郎不一樣,張雨綺沒有和周先生決裂。
周星馳被向太圍追截堵時,圈內人一半為向太說話,一半不做聲,只有少數幾個人敢站出來替前者說話。
張雨綺是其中之一。
他人超好,很照顧我,他是工作認真的導演,也是專業演員。有性格的人,是天才的人,可能有很多人對他有誤解。
這,才有了《美人魚》的再續前緣。
對於母親,張雨綺曾這樣評價:
她是一個特別純粹的
愛情主義至上的一個人
因為我媽骨子裡像個小女孩
她特別開心
她有個人去依靠的感覺
她看上去很強
但是其實像《女人不壞》的唐露
外強中乾,真的
一個女兒在電視節目如此評價自己母親,不管她的母親是不是真的「外強中乾」,真的「弱」,但起碼泄露一個消息,她要強,至少,她要比她的媽媽更強。
02
什麼叫強,或者更準確說,要強。
強就是快。
發現沒,張雨綺的每一段感情,都開始得飛快,甚至一次比一次快。
她毫不避諱「從香港出道的時候,我就天天盼著把自己給嫁出去」。
《南都》記者曾問她,是不是每段感情都以結婚為目的,她連續三個反問句:
兩人好為什麼不結婚呢?有什麼理由不在一塊兒呢?為什麼還要猶豫呢?
2009年7月,她和汪小菲在一次活動上認識。四個月後,張雨綺公開戀情。
2010年10月宣布分手六個月後,張雨綺在微博上宣布和王全安訂婚。
四天後,兩人領證。
和王全安的婚姻結束後,凈身出戶的張雨綺認識了袁巴元。
張雨綺工作室稱:兩人相識十天相戀,相識七十天結婚。
你看,張雨綺就這麼殺伐果斷。
事實上,她這種美人,不愁沒人追,不愁沒人要,大可以慢慢挑,但張雨綺不,她看上眼了,就要抓住,不放手。
強也是狠。
關於張雨綺在這幾段感情的彪悍,表妹就不贅述了——其他媒體都已嚼爛。
扇耳光,踹車門,乃至最新的疑似動手。
表妹以為,真正的「狠」,是對自己。
比如當外界質疑她未婚夫的人品時,她敢站出來,以一敵眾,在微博曬恩愛。
比如當外界炒作她「挑男人的眼光不行」時,她敢理直氣壯地承認,並說:
他是暖的還是渣的
我覺得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
你自己是否在
這個過程裡面
享受過 痛苦過或者開心過
哪怕你瘋狂過
還比如「剝蝦」這種小事。
當大S笑眯眯地說「我只吃別人剝好的蝦」,張雨綺硬碰硬地隔空回應。
但往往,強(或者說要強者),也難以放下。
很多媒體在說張雨綺狠時,都舉過下面一例。
參加某品牌活動,被記者問會不會參加汪小菲和大S的婚禮。
張雨綺的反應是:「你在說什麼?」
記者再問,張雨綺直接喊停:「不知道,謝謝,結束了」。
對,這當然可以理解成明星面對挑釁問題時對發問者勇敢的中指。但事實上,張雨綺並非沒有回答過「怎麼看汪小菲和大S」。
分手時,張雨綺就拒絕了所有同情,「我不過是經過一次失敗的感情,我也沒失意,也沒失身,一切都很好。」
她在採訪中也祝福過,「希望他們能夠白頭偕老。」
——「希望」兩個字蘊藏著多少心酸和不甘,你們真的體諒。
許多人羨慕張雨綺拿得起,放得下。表妹不這麼認為。
她並非放得下。
只是她不能不放下。
或者說不能不再表現得「放不下」。
因為。
她放不下,她也就變成了她的母親,那個「外強中乾」的女人。
03
這才是張雨綺今天的困境。
我們轉發她,讚美她,卻未真正地走近她,理解她,愛上她。
這兩個來自影視劇的耳光,被引用過無數次了——
上為《女人不壞》,下為《美人魚》
看起來很酷很解氣對吧。
但你試著回想下,當你生活中,真的怒不可遏地扇給心上人一個耳光時,你心情是「爽」的嗎?
怕是扇完眼淚不爭氣地掉下來吧。
這時候不得不說張雨綺的「美」了。
她眼睛頭尾銳利,人中線條突出,顴骨略高聳,這使得她的嬌媚中,多了幾分強勢與霸氣,看上去不好惹。
所以,她駕馭起強勢美女形象,遊刃有餘。
但,張雨綺演藝生涯的代表作,是《女人不壞》《美人魚》《跳出去》這樣的都市女郎嗎?
不。
表妹恰恰認為,她演得最好的一次,是一個村姑。
《白鹿原》的田小娥。
這是一個什麼角色?
原著陳忠實回憶為何創作《白鹿原》,就是因為「在查閱《藍田縣誌》時,發現一部二十多卷的縣誌,竟然有四五個卷本,用來記錄本縣有文字記載以來的貞婦烈女的事迹或名字。」
但這些「事迹」是什麼呢?
「整本記載著的不同村莊不同姓氏的榜樣婦女,事迹大同小異,宗旨都是堅定不移地守寡,我看過幾例之後就了無興味了。」
這讓陳忠實很鬱悶:
「這些女人用她們活潑的生命,堅守著道德規章里專門給她們設置的志和節的條律,曾經經歷過怎樣漫長的殘酷的煎熬,才換取了在縣誌上幾厘米長的位置,可悲的是任誰恐怕都難得有讀完那幾本枯燥姓氏的耐心。」
這也讓他生出逆反,甚至背叛歷史的決心。
田小娥就是《白鹿原》第一個被創作出來的角色。
可惜,導演王全安(也是張雨綺當時老公)翻拍《白鹿原》,被問到為什麼會選擇張雨綺演田小娥時,他說的是——
張雨綺的「性感」氣質與田小娥很貼近,這個是演員自身具備的,而非演出來的。
也許是為了宣傳。
但你看張雨綺的眼神。
田小娥看似放蕩,不顧廉恥,實際上,她是挑戰封建禮教的一名勇者。
父親把她當物品賣給郭舉人,郭舉人拿她當洩慾工具。
她不願被動地承受封建教條禁錮的一生。
第一次反抗,她把棗子泡在尿里,給郭舉人吃;第二次反抗,她不願接受被賣做小妾的命運,大膽追求愛情。第三次、第四次……
田小娥一次次地反抗,但她的反抗,在白鹿原這個專出忠貞烈女的地方,又被看成墮落、下賤的象徵。
她一次次地挑戰男性話語把控下的世界,也一次次被上刑。
這,不是像極了今天的張雨綺?
只不過90年前,田小娥鬥爭的是一個女人戀愛自由,婚姻自由的權利。
而今天的張雨綺,爭取的是一個女人失戀自由,離婚自由,甚至單身自由的權利。
這權利過分么?
不就是普普通通的人權而已?
04
請別誤會。
表妹並非支持「家暴」。
但表妹也旗幟鮮明地反對任何把「支持張雨綺」和「支持家暴」等同的說法。
因為這些掌聲背後,躲著中國,乃至東亞女人長久以來被束縛,被輕視,被壓迫的抑鬱。
就別說普通女人了,即使你出息了,當一個女明星。
你的不幸也多多少少被烙上性別權印。
苦追林青霞而不得的成龍,娶了林鳳嬌,後者為他隱退,但成龍還是出軌。
吳綺莉生下小龍女被曝光,林鳳嬌選擇原諒成龍。
清純玉女周慧敏,嫁給倪震多年,男方一直花邊不斷,出軌對象一個換一個。
但周還是一直聲稱愛著倪震。
甚至像童瑤被家暴、賈靜雯被出軌等,分開時也打了日復一日的拉鋸戰,最後非得在鏡頭前聲淚俱下,才能挽回顏面與聲譽。
這就是我們熟悉的傳統中國女性與中國婚姻。
面對丈夫的欺辱,她們習慣了妥協、隱忍、寬容、成全。
在強面前,她們習慣弱。
彷彿弱,才是安全的,才是對的。
而張雨綺們的出現,無疑於一記重拳,擊向夫權主導的頑石。
誰說一定要委屈才能全?
誰說一定要屈辱才能生?
誰說一定要女卑男才尊?
不敢說張雨綺的動作是否完全得當,但敢說,這種動作,確是長久以來被壓抑的女性權益的一次反彈。
或者這麼問吧——
男人,當你們設想一下,你也和女人一直處於被降格的位置這麼多年,你們還有更好,更高明的選擇嗎?
所以,表妹並不為這次張雨綺刷屏事件滿足。
我們痛快了,但我們痛快的原因,是她做了許多女人不敢做的事,而這些事,大部分不就是應該的。
所以,表妹也不將這次張雨綺刷屏事件視為男人和女人的戰爭。
想想吧,持「女人忍受就是德」,「女人離婚了就貶值」的說法,又何止男人。
最後,表妹想謝謝張雨綺。
是的,即使表妹並不真正了解她,即使她種種英雄的行為可能是下意識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她的所做所言,確實拓寬了今天中國女性權益的邊界。
原來那是不對的;
原來我們也可以;
原來我們本就該。
換言之,我們佩服的,並不是張雨綺一次次倉促地走進婚姻,又快速結束的勇氣。
是她的知行合一。
我說了,我做了,(即使)我後悔了。
但我還是必須說,必須做,必須承擔代價。
因為每個人都不是由什麼人,什麼傳統所定義的。
因為我必須擁有選擇權。
哪管前面洪水滔天,只有儘力選擇了,我才接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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