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論也能作用於法庭?
艾滋病從20世紀末爆發後,帶來了廣泛的社會影響。有那麼一小撮喪心病狂的艾滋病患者出於種種原因決定報復社會,故意隱瞞自己的病情,並在不採取任何保護措施的情況下與多人發生性行為,把艾滋病傳染出去。
而艾滋病病毒跟近年受關注的伊博拉病毒不一樣,其潛伏期相對長,因此當你終於發現自己被感染了,想要回頭指證犯人的時候就會比較困難:犯人必然會狡辯說你是從其他地方感染的,而跟他沒關係。同時,艾滋病病毒繁殖得很快,短短24小時就可以複製出幾十億個子病毒。身為RNA病毒,他們的基因突變率非常高,因此,傳統的DNA比對方法(比如比較現場血跡和嫌疑人的DNA)在艾滋病上很難行的通:等到你發現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的時候,你身上的病毒都不知道突變過多少次了,而犯人身上的病毒也在不斷突變,幾乎不可能把兩者匹配到一起。
艾滋病病毒三維模型
難道犯人會就此逍遙法外嗎?別急,在進化生物學家的眼裡,類似這樣的案例幾乎就是一個異地分化的過程:犯人身上攜帶的艾滋病病毒中有一部分感染了受害人,留在犯人身上的病毒和跑到受害人體內的病毒,各自在不同的環境中獨立進化,形成了二者之間的差異。有沒有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呢?這簡直就是人類進化史的縮影嘛!人類祖先有一部分走出了非洲,遷徙到了其他地方,留在非洲的人和遷徙出去的人,各自在不同的環境中獨立進化,形成了不同人群之間的差異,這不是咱的老本行嘛!既然能搞清楚人的進化史,這小小的艾滋病自然不在話下啦!
比如德州有一名男子被控故意傳染艾滋病給六名女性,於是,警方對這七人各自身上的艾滋病病毒進行了採樣,同時也採集了當地與此案無關的其他艾滋病病人的樣本,和資料庫中的艾滋病病毒的數據一起作為對照,分析其親緣關係(也就是一個迷你型的進化樹),結果如下:
其中,彩色標識的CC01-CC07是涉案的七個人(為了保證客觀性,實際操作的科學家只知道樣本編號,不知道具體來源),黑色的是來自當地和網路資料庫上的非涉案人員樣本,大紅點是最近的共同祖先。
結果表明,涉案的七個人身上的艾滋病病毒有最近的親緣關係,並且CC02~CC07的樣本都源自於CC01的不同分支,呈現並系群(paraphyly)的狀態。換句話說,CC01是感染源,他身上的病毒中有一小部分感染了CC06,一小部分感染了CC07,一小部分感染了CC05……以此類推,由於每次感染都只有一小部分病毒從CC01身上跑到其他人身上,所以從CC02至CC07的所有樣本的病毒才會簇居在CC01這個源頭分支之下,彼此之間都是獨立分支。
科學家由此提交報告指正CC01是傳染源,而庭審時,樣本身份揭曉,CC01正是被告,結合其他證據,犯人最後被判了45年,為受害者們主持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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