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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迫於形勢還是肆意而為,秦始皇被歷史冤枉了幾千年

原標題:是迫於形勢還是肆意而為,秦始皇被歷史冤枉了幾千年


「焚書坑儒」這個典故,我相信人人都知道,在那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時代,確實是文學史上的一次大災難。事情發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齊人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第二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後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後大怒,故而遷怒於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並全部活埋。那麼歷史上對「焚書坑儒」是怎樣評價的呢?


歷史上,對「焚書坑儒」的議論,幾乎眾口一詞地痛斥。他作為秦始皇的一項暴政措施,背上千古罵名,這是殆無疑義的。「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實行的一項重大措施,並非莽撞決定,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採取一項必要措施,有其一箭雙鵰的目的。首先是實行愚民政策,統一人們的思想。秦始皇想把所有文化知識收歸皇宮所有,實行嚴格的輿論管制,進而統一思想認識。其次是鉗制儒生之口,不讓他們說三道四。知識分子可以了解古代的事情,常借古書非議朝政,如果不管不問,就會擾亂人們的思想。以此,不能無動於衷。「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發明的嗎?



從歷史傳統方面考察,無論是「焚書」還是以「坑儒」的方式處理秦王朝不喜歡的人,都是有先例的。商鞅是法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就教秦孝公焚燒《詩》、《書》而明法令,這可能是歷史上第一次焚書。而至於四百六十人的大活埋,在秦國也是老傳統,白起大敗趙將賈偃,水埋趙國士兵二萬人於黃河,之後又大敗趙軍,用欺騙的手段坑殺趙國士兵四十餘萬,與白起比較,秦始皇的「坑儒」不過是小巫見大巫。


但是「焚書坑儒」,秦始皇並沒有把書燒完,也沒有將儒生一網打盡,應該說,他的「焚書坑儒」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只有秦國的歷史光榮正確,列國史記當然沒有保留的必要;擾亂人們思想,為「誹謗」者提供「以古非今」理論依據的《詩》、《書》、百家語當然也不能保留;敢於公開「誹謗」朝廷、皇帝的儒生、方士當然要從肉體上消滅。



事實證明,「焚書坑儒」之後,大量書籍仍然存在,中華文化得以傳承,大量的儒生也活的尚好。其實,秦始皇是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大帝國,面臨著要求實行分封制,這樣的反對派也是最強大的。作為統治者,秦始皇做的一點也不過分。雖然從文化傳承的角度說,秦始皇的「焚書坑儒」確實是中國歷史上的一次災難,但是作為任何人,迫於形勢需要,也會和秦始皇一樣。所以說,歷史一直冤枉了秦始皇幾千年。大家認為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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