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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義,祁同偉為何指揮不動趙東來?

《人民的名義》播出之後,最讓觀眾意想不到的,就是裡面所展示的反腐尺度,一開篇,就抄出了兩億多的現金,讓觀眾看的是目瞪口呆,最後的大老虎,更是位高權重的人物,官至副國級,讓人大呼過癮。

人民的名義,祁同偉為何指揮不動趙東來?

圖片來自網路

其實除了大尺度的反腐之外,另外一個惹得全民討論的話題,就是裡面所涉及的官員職級和官場規則。在普通老百姓眼裡,官場是一個神秘的所在,抱著獵奇的心態,也少不了要去了解了解官場的潛規則。

觀看過電視劇的朋友都會發現公安廳長祁同偉和局長趙東來的關係很微妙。祁同偉作為省公安廳長,是全省公安人員的最高領導,但是,在面對趙東來的時候,卻有些力有未逮。印象很深的一幕,就是市公安局組織掃黃,把在山水莊園學外語的京州市法院副院長陳清泉給抓了,執行任務的,是京州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的錢大隊長。事情發生後,祁同偉急了,馬上派了程度去救人,沒想到的是,程度雖然曾經是光明分局的局長,是錢隊的老領導,可錢隊根本不給面子。沒辦法,祁同偉只好親自給錢隊電話。更讓祁同偉沒想到的是,一個小小的分局的治安隊長,居然不給廳長大人面子。就一句話,要想放人,得趙局長發話,趙局長不發話,廳長的面子也不給。此時的祁同偉,根本沒時間生氣,趕緊找趙東來,電話卻打不通。無奈之下找到了市公安局的政委,政委雖然和局長平級,可沒有局長發話,政委都不敢放。最後的結果就不說了,高育良發話,祁同偉徹底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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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問題來了,作為全省公安的最高領導,在面對市公安局的時候,居然一敗塗地,怎麼回事呢?

很多朋友會說,簡單,因為發動這場掃黃,是在李達康的授意下進行的。李達康是省委常委,比祁同偉官大,祁同偉當然要敗。這麼解釋有一定的道理。那就再來一個假設,假如這次祁同偉遇上的不是李達康,而是一個普通的市委書記,級別也只是正廳級,結果又會怎樣呢?

答案是,結果還是祁同偉失敗。為什麼?因為雙重領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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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劇開篇的時候,最高檢要求省檢察院協助抓捕丁義珍,但是由於事出倉促,正式手續沒來得及辦理。結果,季昌明知道後,要求立即去省委彙報,然後再行動。在去的路上,季昌明和陳海說起了雙重領導制度。其實,現今的黨委、政府下屬的各部門,都是接受雙重領導的,不止檢察院一家。百科上對雙重領導的解釋為:雙重領導即一個部門由兩個上級來領導。從機關管理方面講,雙重領導關係是指地方國家機關受同級國家權力機關以及黨委和上級同類型機關同時領導,一般的地方國家機關都含有雙重領導。看明白了嗎?尤其是最後一句「行政關係上歸地方政府領導,在業務上歸上級同類部門的領導」,簡單的說就是,人事權在地方黨委政府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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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我看來,官場最大的權利,就在於人事權。你再牛,不讓你干,你有啥辦法?這就是那句笑話:說你行,不行也行;說你不行,行也不行。祁同偉雖然是全省公安的最高領導,但他卻沒有下面市縣公安領導的人事權,所以,當祁同偉的指示與市裡不一樣的時候,市局往往都會選擇聽市裡的。因為你要是不聽市裡的,市裡可以撤你的職,就這麼簡單粗暴。所以,即使祁同偉遇上的不是比他官大的李達康,而就是一個普通的市委書記,市局照樣會選擇站在市裡,不會選擇支持祁同偉。即使祁同偉上了副省級,級別上高於市委書記,都沒用。(副省長對市委書記也沒有人事權,除非是省委常委,才有一票。)

說到最後,提一個問題,如果光明區區長孫連成要求光明分局放人,錢隊會聽嗎?答案就不在本文里寫了,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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