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的環境保護 廢棄的礦山該怎麼治理?
我國的山區面積廣大,包括山地、崎嶇的高原和丘陵,約佔全國陸地面積的三分之二。山區在採礦方面優勢較大,但若是礦區保護環境不利,也容易引起地質災害。
因礦山開採對環境的破壞分為:地質損毀、環境污染、景觀損毀三大類情況。所以廢棄礦山的治理技術也就圍繞這三部分展開。
在礦山開採中無論是否是露天礦,造成地表受開採沉陷影響的一個明顯的損毀特徵是地表出現裂縫,嚴重時還將有塌陷台階出現,地表裂縫發生的地段主要集中分布在煤柱、採區(盤區)邊界的邊緣地帶,以及每層淺部地帶。在治理修復中常採用充填工程處理. 對地表裂縫填堵與整治、對沉陷台階進行土地平整,以恢復原土地功能,防止水土流失。
塌陷地充填復墾土地綜合利用技術,一般是利用土壤和容易得到的礦區無污染的固體廢棄物,如煤矸石、坑口和電廠的粉煤灰、露天礦排放的剝離物、尾礦渣、垃圾、沙泥、湖泥、水庫庫泥和江河污泥等來填充採礦塌陷地,恢復設計地面高程來綜合利用土地。塌陷地其應用條件是有足夠的充填材料且充填材料無污染或可經濟有效地採取污染防治措施。
挖深墊淺復墾技術是利用沉陷較深,有積水的高、中潛水位地區,且水質適宜於水產養殖,將塌陷區在季節性積水較深區域在旱季進行挖深取土,並將土填在塌陷較淺的區域,然後將較淺區域復墾為耕地,較深區域就勢建塘養魚,塘邊坡地栽樹種草的一種工程技術方法。
挖深墊淺法操作簡單、適用範圍廣、經濟生態效益顯著挖深墊淺常用的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泥漿泵抽取法或推土機搬運法。採用挖深墊淺進行土地復墾時,表土是否剝離還取決於塌陷區土壤的理化性質,挖深墊淺的深度必須適宜。
研究表明地表塌陷區域深度在1.5一4m範圍內易於採用挖深填淺進行綜合治理,在塌陷深度<1.5和>4.0的區域不宜進行挖深墊淺作業,對於地下水位埋藏較淺的區域,如地下水位小於2m,可在1.5~3.0m之間的塌陷區內進行挖深墊淺,如地下水位大於2m,可在2.0m~4.0m之間進行挖深墊淺,其挖深和墊淺原則上不應超過2m。原則上挖深和墊淺部分應基本上保持挖方和填方工程量的平衡。墊淺部分用於農業種植的耕地,一般應高於地下水位0sm,以防止漬澇對農作物的傷害,其防洪標準一般不應小於5年一遇洪水標高。
作者:冀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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