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所有的苦難都跟他人無關,看完懂了
佛學
10-02
主講 | 雪歌仁寶齊
《入行論》第六品第四十二偈頌:
我昔於有情,曾作如是害。
既曾傷有情,理應受此損。
遇到別人傷害我們、或者生氣的時候,覺得「對方對我這麼不好、這麼傷害我」,這樣的對境出現時,我們受到的傷害,理由完全是(來自)自己,完全是自己的罪業,是自己造的結果。
龍樹菩薩的典故里講:有人砍他的頭,砍不掉,因為自己沒有業,果就沒辦法出現。自己有業才會出現果。自己受到一個果,完全是跟自己有關,是自己過去造的果。
當然,從對方角度來講,他有做(傷害我的事),他(自己)也(在)造惡業,但為什麼(他傷害的後果)會在我的身上出現?這就完全是我自己的果報,自己過去造罪的結果,不能怪任何(其他)人。
第四十二偈就是講這個道理,語句比較簡單:「 我昔於有情,曾作如是害;既曾傷有情,理應受此損。」過去自己肯定是害過他人,後面的果報就是自己會受到有情的傷害。
「 既曾傷有情」的理由,就是前兩句「 我昔於有情,曾作如是害」。以這個緣故,有情來害我,「 理應受此損」。要如理思維因果的道理,這樣想之後,就沒什麼可以怪別人的。
要強調是:不能說別人不對。為什麼完全是我的罪呢?剛才用比喻解釋過:如果自己沒有這樣的業,自己身上不可能會出現果報。自己受到這種傷害,「作為傷害的受者」這部分,肯定是(來自)自己的問題,完全不能怪任何(其他)有情。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不懂這個,夫妻家庭的麻煩就出來了
※修行人並不否定世間快樂,但同時……
TAG:老九讀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