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圖片:國軍抓壯丁,「光榮證」很有特色
文史
10-02
圖一:1933年,國民政府頒布《兵役法》,規定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男子必須服兵役,這是「國軍抓壯丁」的法律依據。
圖二:淞滬戰役失敗後,國民黨軍隊精銳力量大量減員,基本上消失殆盡,急需補充兵員,開明家庭主動請纓上戰場畢竟少之又少,只能靠「抓壯丁。」
圖三:據統計,抗戰八年總結抓了超過1300萬壯丁,數量之巨引發了賣賣壯丁、虐待壯丁,趁機斂財,魚肉百姓,很多壯丁處在吃不飽飯,骨瘦如柴的狀態。
圖四:有人向蔣介石舉報負責徵兵的程澤潤中將手下虐待壯丁,蔣介石親自視察情況屬實後,首先拿程澤潤開刀,判決槍決,這也是抗戰槍斃的最後一名高級將領。
圖五:當時出現「不停抓」「不停跑」的抓壯丁亂象。
圖六:這些壯丁似乎不滿18歲。
圖七:壯丁確實有骨瘦如柴的現象存在。
圖八:這是蔣介石兵敗大陸後,隨船去台灣的壯丁。
圖九:壯丁準備出征。
圖十:壯丁家庭的「光榮證」。
※第一位獲得普利策獎戰地女記者,回答美國大兵兩個提問讓人叫絕
※此人判斷失誤,115師差點全軍覆沒,隨後不但突圍,還打了大勝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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