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1949年國民黨大開殺戒,有人臨刑前仰天大笑
1949年5月,上海死刑犯在臨刑前吃一碗大排面。1949年,國民黨政權已經處於風雨飄搖的狀態,社會治安混亂,各級軍政官員也是風聲鶴唳、草木皆兵。從當時上海的媒體報道來看,警察局和警備司令部沒有一天不抓人、槍斃人的。
強盜殺人、擾亂金融犯人被押赴刑場。本文所選取的照片記錄的是1949年5月,國民黨上海當局槍決犯人的現場,由美國記者哈里森·福爾曼(Harrison Forman)拍攝,涉及兩宗案件:一是汪炳真等5人強盜殺人、擾亂金融秩序案,一是朱大同等5人通敵叛國案。
1949年5月,死刑犯在公審後從上海福州路警察局被押赴到刑場執行槍決,路兩邊圍觀者甚眾。
臨刑前的犯人。根據《申報》報道,1949年5月7日下午3時,汪炳真(30歲)、邵子玉(28歲)、李步安(37歲)、王鳳來(28歲)、張積善(32歲)被押赴江浦路魚市場大門前執行槍決。
死刑犯汪炳真。汪炳真等5人涉及的罪名有兩個:一是「受共黨指使,以差別價格,買賣各版銀元,擾亂金融」;二是「結集黨羽,持槍行劫,犯案累累,……並起獲犯案所用之槍械五支,子彈卅九發」。
5名死刑犯被押赴刑場,個個被五花大綁。
1949年5月,上海閘北宋公園,警察用Colt自動手槍槍決犯人的瞬間。另據《申報》報道,1949年5月11日下午4時,上海市警察局在閘北宋公園路刑場槍決朱大同(42歲)、陳惕廬(56歲)、張達生(41歲)、方誌農(35歲)、王文宗(29歲)。
1949年5月11日,被押赴刑場的中共地下工作者朱大同。朱大同等5人涉及的罪名是通敵叛國,他們屬於「孫文主義革命同盟」,「專事煽動國軍叛變,企圖策應共軍渡江工作」。
根據照片所示,朱大同完全是臨危不懼的狀態,仰天大笑,令人肅然起敬!他是江蘇蕭縣人,曾任蕭縣縣長,1949年4月5日因「勾結共匪、圖謀不軌」被捕。1950年被認定為烈士。
臨刑前的犯人。在刑場上,多數犯人會被嚇癱,能保持平靜的不多,但是這組照片所呈現的情況並非如此,犯人們給人一種鎮定從容、昂然挺立的印象。這可能是一個沒落政權所認定的罪犯,反而會成就他們的英名,他們心底對此很有信心,至少就朱大同來說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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