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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謹的《明史》講了一個笑話:張獻忠一個人就把清末人口殺光兩回

原標題:嚴謹的《明史》講了一個笑話:張獻忠一個人就把清末人口殺光兩回


很多人不想相信清朝人編寫的《明史》,認為那裡面也就關於山川地理和藩屬國的記載比較可靠,但是要品評人物,得反著看。筆者一直認為張廷玉是個傑出的政治家,也曾經比較清高,應該不會信口雌黃。直到有一天翻到《明史卷三百九 列傳第一百九十七 流賊》一章,看到了這樣一句話:「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埋金寶億萬計」,這才發現被很多人認為修史時間較長、十分嚴謹的《明史》犯了一個不嚴謹的錯誤,或者說是給後人講了一個笑話:僅張獻忠一個人就把清末的人口殺光兩回,而張獻忠做這件事的時候,只是蜷縮在四川一地。這豈不是讓李自成憤懣不已:既然說我比張獻忠還狠,但是人都被他殺光了,我殺誰去?


這時候有人替張廷玉辯解:「這是那幫編纂人員校對不嚴,文中多了一個萬字,其實他們想說的是六萬。」對此筆者只能回答:「可以為尊者諱,為賢者諱。但是不能睜著眼睛說瞎話,這絕不是筆誤,而是刻意為之的大忽悠!」



還是來看《明史》的記載,清朝人筆下的張獻忠「黃面長身虎頷」,兇殘狡詐嗜殺成性,有一天不殺人就渾身不舒服。張獻忠假裝開科取士,把前來應試的讀書人全部殺掉,留下的筆墨居然堆成了一座小山丘。張獻忠「坑成都民於中園,殺各衛籍軍九十八萬,又遣四將軍分屠各府縣,名草殺。」有了前面鋪墊,《明史》作者才言之鑿鑿地宣布:「將卒以殺人多少敘功次,共殺男女六萬萬有奇。」這樣前後文對照,我們就知道這絕不是筆誤了。而六萬萬就是六個億,清朝中後期人口暴漲,也就三億多。按照《明史》的說法,清末的人口要被張獻忠殺光,然後再全部救活,救活之後再殺光,這樣才能勉強湊夠六萬萬。


張獻忠「屠蜀殺人六萬萬」,李自成也會不高興:「人都被你殺光了,我殺誰去?」按照《明史》的記載,張獻忠在殺人榜上只能排第二,因為還有一個人比他更狠更兇殘,這個人自然就是闖王李自成了,因為《明史》說他「攻城,迎降者不殺,守一日殺十之三,二日殺十之七,三日屠之……獻忠雖至殘忍,不逮也。」看看吧,在《明史》中,殺人六億的張獻忠尚且不如李自成殘忍,那李自成豈不是天殺星與閻羅王的合體?但是大家知道當時有一句歌謠,叫做「打開門來迎闖王,闖王來了不納糧」。如果自稱奉天倡義大元帥的李自成果真如此兇殘暴虐,又怎麼會贏得那麼多百姓的擁戴?



我們知道,李自成張獻忠與洪秀全是有本質區別的,特別是草根出身的李自成,甚至有點像明太祖朱元璋——對百姓好得不能再好,對官員士大夫卻極為苛刻。李自成拷餉讓滿朝大佬們拿出了七八千萬兩白銀,這可是挖去了官僚士大夫的心頭肉,崇禎哭著求他們捐點錢發軍餉,他們紛紛表示「地主家也沒有餘糧」,沒想到被李自成一勺燴了。幾代十幾代人數百年敲骨吸髓搜刮百姓積攢的萬貫家財,就這麼歸了李自成,那些掌握著話語權的官僚士大夫也是不把李自成張獻忠抹成一塊黑炭,那真對不起他們十年寒窗了。


《明史》是用來忽悠清朝老百姓的:「看看,要不是我們八旗精兵滅了流賊李自成張獻忠,你們早就成了刀下遊魂了,好好地順民吧,哪天高興了給你抬個籍,你們就成了旗人,就有資格自稱奴才了!」那麼編《明史》和讀《明史》的讀書人能被忽悠住嗎?當然不能,於是一部分文人抗清一直堅持到清末,而另一部分人則選擇了臣服之後努力表現,爭取早一天當上奴才,這種人後來被稱為精英和公知,當然也有一部分成了國學大師——清朝末年出了很多國學大師,只是不知道他們心目中的國學是「清國學」還是「漢學」。但既然國學大師說「張獻忠屠川六萬萬」,那麼就是六萬萬,至於當時全球有沒有六億人口,不是大師們考慮的問題:臉都不要了,誰還計較那幾個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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