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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019)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五、起觀教。幽微之理,非觀不明;契理之觀,非悉檀不起。

脩從假入空觀時,先觀正因緣法。此法內、外、親、疎隔別,若不殷勤、樂欲,則所習不成,必須曉夜精勤、欣悅、無斁,此即世界悉檀起初觀也。

若欲觀假入空,須識為人便宜。若宜修觀,即用擇、精進、喜三覺分起之。若宜修止,則用除、舍、定三覺分起之。念通兩處,是為隨宜,善心則發。

若有沈、浮之病,須用對治悉檀。若心沈時,念、擇、進、喜治之。若心浮時,念、舍、除、定治之。若善用為人,善根則厚。若善用對治,煩惱則薄。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於七覺中,隨依一覺,怳然如失。即依此覺分研修,能發真明,見第一義。

是為用四悉檀,起從假入空觀,成一切智,發慧眼也。

若從空入假觀,巧用四悉檀,取道種智,法眼亦如是。

若修中道第一義觀,巧用四悉檀,取一切種智,佛眼亦如是。

若一心三觀,巧用亦如是。

起教者,《大論》云:「佛常樂默然,不樂說法。」《凈名》亦論杜口。此經云:「不可以言宣」,《大經》云:「生,生不可說,乃至不生,不生不可說」。

又云:「亦可得說,十因緣法為生作因。」亦可得說十因緣者:從無明至有,此十成於眾生,具四根性,能感如來,說四種法。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若十因緣所成眾生有下品樂欲,能生界內事善,拙度破惑,析法入空;具此因緣者,如來則轉生滅四諦法輪,起三藏教也。

若十因緣法所成眾生有中品樂欲,能生界內理善,巧度破惑,體法入空;具此因緣者,如來則轉無生四諦法輪,起通教也。

若十因緣所成眾生有上品樂欲,能生界外事善,歷別破惑,次第入中;具此因緣者,如來則轉無量四諦法輪,起別教也。

若十因緣所成眾生有上上品樂欲,能生界外理善,一破惑一切破惑,圓頓入中;具此因緣者,如來則轉無作四諦法輪,起圓教也。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複次一一教中,各各有十二部經,亦用悉檀起之。

若十因緣法所成眾生樂聞正因緣世界事,如來則為直說陰、界、入等假實之法,是名脩多羅。

或四、五、六、七、八、九言偈,重頌世界陰、入等事,是名祇夜。或直記眾生未來事,乃至記鴿、雀成佛等,是名和伽羅那。或孤起偈,說世界陰、入等事,是名伽陀。或無人問,自說世界事,是名優陀那。或約世界不善事而結禁戒,是名尼陀那。或以譬喻說世界事,是名阿波陀那。或說本昔世界事,是名伊帝目多伽。或說本昔受生事,是名闍陀伽。或說世界廣大事,是名毘佛略。或說世界未曾有事,是名阿浮陀達磨。或問難世界事,是名優波提舍。此是世界悉檀,為悅眾生故起十二部經,或作十二種說生眾生善,或作十二種說破眾生惡,或作十二種說令眾生悟,是名四悉檀起三藏十二部經。

若十因緣法所成眾生樂聞空者,直為說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無不即空。

或四、五、六、七、八、九言偈重頌,陰、界、入即空。或說能達陰、入、界即空者,便與授記。或孤然說陰、界、入即空。或無問自說陰、界、入即空。或說知陰、界、入即空,名為禁戒。或舉如幻、如化等,喻陰、界、入即空。或說本昔世間、國土即空。或說本生陰、界、入即空。或說即空廣大。或說陰、入、界即空希有。或難問陰、界、入即空。是為隨樂欲世界悉檀,起通教十二部經,或作十二種說即空生善,或作十二種說即空破惡,或作十二種說即空令悟理,是為四悉檀起通教十二部經也。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若有十因緣法所成眾生樂聞一切世界,一切陰、界、入,及不可說世界,不可說陰、界、入等事者,

如來即直說一切正世界及陰、入等,一切翻覆世界及陰、入等,一切仰世界及陰、入等,一切倒住世界及陰、入等,一切穢國、一切凈國、一切凡國、一切聖國,如是等種種世界,不可說世界,種種陰、入、界,不可說陰、入、界(云云)。或作四言,乃至九言偈重頌,或孤起偈,或能知國土陰、入、界者,即與記成佛。或能知者,即具禁戒。或譬喻說,或說昔國土事。或說昔受生事。或說廣大事。或說希有事。或說論議事。如是等十二種說悅其樂欲,或生其善,或破其惡,或令悟入,是名四悉檀起別教十二部經。

若十因緣所成眾生樂聞不可說國土、不可說陰界入,皆是真如實相,

即直說一切國土依、正即是常寂光;一切陰、入即是菩提,離是無菩提;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離是無別中道;眼、耳、鼻、舌、皆是寂靜門,離此無別寂靜門。或作偈重頌,或作孤起偈,或作無問自說,或知者與記,或知者具戒,或作譬說,或指昔世界,或指本生,或說廣大,或說希有,或作論議。是為赴樂欲世界悉檀,起圓教十二部經,或作十二種說生妙善,或作十二種說頓破惡,或作十二種說頓會理,是為四悉檀起圓教十二部經。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複次,用別、圓兩種四悉檀說十二部經者,是起華嚴教也。但用一番四悉檀說十二部經者,是起三藏教也。若用四番四悉檀說十二部經者,是起方等教也。若用三番四悉檀說十二部經者,是起般若教也。若但用一番四悉檀說十二部經者,是起法華教也。

《大論》云:「四悉檀攝十二部經」,其義如是。

《地持》云:「菩薩入摩得勒伽,造不顛倒論,為令正法得久住禪而作論也。」

菩薩住是禪,觀眾生於佛去世後,根、緣不同,作論通經。

法華玄義|(019)悉檀十重,五起觀教

天親用兩番四悉檀造《地論》,通華嚴。舍利弗用初番四悉檀造《毘曇》,五百羅漢造《毘婆沙》,通三藏,見有得道意也。訶黎跋摩亦用初番四悉檀造《成實論》,通三藏,見空得道意也。迦栴延亦用初番四悉檀造《毘勒論》,通三藏,見空有得道意也。龍樹用四番四悉檀造《中論》,三番正通大乘,一番傍通三藏。彌勒用二番四悉檀造《地持》,通華嚴。無著亦用二番四悉檀造《攝大乘》。龍樹用三番四悉檀造《大智度》,通《大品》。天親用一番四悉檀,通《法華》。世人傳,天親、龍樹各作《涅槃論》,未來此土,準例可知。

又,五通神仙種種諸論,釋天善論,大梵出欲論,皆用初番悉檀,方便利益意也。《書》云:「文行誠信,定禮刪詩,垂裕得昆。」即世界也。「官人以德,賞延於世。」即為人也。「叛而伐之,刑故無小。」即對治也。「政在清靜,道合天心,人王無上。」即是世間第一義悉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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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 智者大師

圖片 | 玉泉禪寺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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