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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就可以當官,各朝代的昏暗內幕!

原標題: 有錢就可以當官,各朝代的昏暗內幕!


歷史上,關於買官賣官鬻爵的例子數不勝數,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始皇四年十月,「蝗蟲從東方來,蔽天。天下疫。百姓內(同納)粟千石,拜爵一級。」捐納之例始此。


又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漢文帝採納晁錯建議,「令民入粟於邊,六百石爵上造(二等),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九等),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十八等),各以多少級數有差。」上面說的都是賣爵,不是賣官,但已是納資賣官的先聲。


漢武帝時,「外事四夷,內興功利,役費並興,天下虛耗。」於是,朝廷一方面大賣武功爵,一方面採取入物補官即捐資授官的臨時應急措施。由此可見,在秦代、西漢時期,無論是納粟拜爵還是捐資授官,大都是朝廷因賑災、籌餉、備邊和國用不給之時所採取的臨時應急措施。然而,「法久必弊」。這種捐納制度,歷代沿襲,積漸而濫。一些執政掌權者為了聚斂財富,竟把官爵當做商品出賣,從而成為一大弊政。東漢桓、靈時期,宦官專權,政治日益腐敗,朝廷竟開始公開賣官。



據《後漢書?桓帝紀》記載:延熹四年,「占賣關內侯、虎賁、羽林、緹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靈帝時,更擴大賣官規模,並設立賣官專署。據《後漢書?靈帝紀》記載:光和元年,「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又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又注引《山陽公載記》云:「時賣官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其以德次應選者半之,或三分之一;於西園立庫貯之。」就是說,「以德次應選者」也要出錢買官。

《後漢書?崔列傳》中還有這麼一段記載:「靈帝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以下至黃綬(副職官員)各有差。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或因常侍(宦官)、阿保(保姆),別自通達。是時段、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而後登公位。」有「重名於北州、歷位郡守九卿」的崔,也要通過宮中保姆,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天子臨軒,百官畢集,帝顧親者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皇帝的意思是:司徒這個官本來可以賣到一千萬,五百萬賣掉太可惜了。政治腐敗到如此程度,東漢怎能不亡!



無獨有偶。皇帝賣官的還有晉武帝司馬炎。


《晉書?劉毅傳》:太康三年,晉武帝問司隸校尉劉毅:「朕可方漢之何帝?」劉毅直言不諱:「方可桓、靈。」晉武帝聽了很不高興地說:「吾雖德不及古人,猶克己為政,又平吳會,混一天下,方之桓、靈,其已甚乎?」劉毅一針見血地回答:「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以此言之,殆不如也。」由於「禮法刑政大壞」,釀成八王之亂,西晉政權僅52年就覆滅了。唐高宗時,「笑中藏刀」、號為「人貓」的尚書令李義府,「貪冒無厭,母、妻及諸子、女婿賣官鬻獄,其門如市」;唐中宗時,吏部侍郎鄭,「謅事武三思及韋皇后,專以賣官為事」。時值京師大旱,有人編了兩句話:「殺鄭,天必陰。」可見民憤之大;還有中宗之女安樂公主等七公主「依勢用事,請謁求賕,雖屠沽臧獲(奴婢),用錢三十萬,則別降墨敕除官,斜封付中書,時人謂之『斜封官'。」到了唐代後期,朝廷各級官吏貪污賄賂、買官賣官成風。據《全唐文?崔烈論》中云:「自咸通(懿宗年號)之後,上至宰輔以至方鎮,下至牧伯縣令,皆以賄取。」唐僖宗時,宦官田令孜「販鬻官爵,除拜不待旨,假賜緋紫不以聞,百度崩馳,內外垢玩」。


北宋徽宗年間,是我國封建歷史上最黑暗腐敗的時期之一。奸相蔡京當國,「輕賜予以蠹國用,托爵祿以市私恩」,「暮年,即家為府,干進之徒,舉集其門,輸貨僮奴得美官者踵相躡,棄紀綱法度為虛器。」所謂「三千索,直秘閣;五百貫,通判。」南宋理宗時,奸相賈似道「弄權納賄,吏爭納求美職,其求為帥閫、監司、郡守者,貢獻不可勝數。一時貪風大肆。」元世祖當政時,尚書右丞相桑歌,「以刑爵為貨而販之。犯法、求官之人,咸走其門,入貴价以買所欲。貴价入,則當刑者脫、求爵者得。綱紀大壞,人心駭愕。當國四年,中外諸官,鮮有不以賄得者。其昆弟、故舊、妻族皆授要官美地。」



明代嘉靖帝時,吏治腐敗、賣官鬻爵之風盛行,奸相嚴嵩,「吏、兵二部每選請囑二十人,索賄數百金,任自擇善地,致文武將吏盡出其門。任私人萬為考功郎,凡外官遷擢,不察其行,不計其資歷,唯賄是問,致端方之士不得為國家用」;還有其子世蕃,「憑藉父勢,專利無厭,私擅爵賞,廣致賄遺,使選法敗壞,市道公行,群小競趨,要價轉巨,刑部主事項治元,以萬三千金轉吏部,舉人潘鴻業以二千二百金得知州。夫司屬郡吏,賂以千萬,則大而公卿方岳(地方長官,如太守、刺史)。」南明福王即位南京,馬士英輔政,招權納賄,賣官鬻爵,凡投降過李自成而後逃到南京的官員,只要行賄,都可官復原職。許多文盲、役吏因以重金行賄,也做了軍隊將帥。當時南京流傳這兩句話:「職方(官名)賤如狗,都督滿街走。」清初攝政王多爾袞對明王朝的滅亡作了這樣的評論:「明國之所以傾覆者,皆由內外部院官員賄賂公行,功過不分,是非不辨。凡用官員,有財之人雖不肖亦得進;無財之人雖賢才亦不得用……亂政亂國,皆始於此,罪亦莫大於此。」



在中國歷史上,乾隆皇帝是對貪官污吏最痛恨,打擊力度最大的一個皇帝。然而,他最寵信的宰輔大臣和珅,竟是歷史上頭號貪污犯。和珅執政二十餘年,恃寵弄權,賄如山積,正如來華的朝鮮使臣所說:「威福由己,貪黷日甚,內而公卿,外而藩閫,皆出其門。納賄附者,多得清要;中立不倚者,如非抵罪,亦必潦倒。上自王公,下至輿(地位低微的人),莫不側目唾罵。」「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筆者今天從史籍中搜撿出一些有關賣官鬻爵的史事,不是為了獵奇,而是為了警世。歷史經驗告訴我們:賣官鬻爵這一腐敗現象,一旦形成一股滾動的濁流,就會敗法亂政,禍國殃民,就會侵蝕政權的基礎,以至沖毀政權的大廈。對平民百姓來說,更是深受其害。因為賣官鬻爵,必然會產生大量昏無能和貪婪饕餮的官虎吏狼,他們買官的目的,就是「以本求利」,「一本萬利」。因此,這些「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的官虎吏狼一上任,就會迫不及待地,窮凶極惡地撲向平民百姓,橫徵暴斂,巧取豪奪,敲骨吸髓,竭澤而漁,弄得民不聊生。


至於那些賣官鬻爵的國蠹民賊又是怎樣個結局呢?所謂「貪夫徇財,誇者(好矜誇、貪權勢的人)死權。」大多數賣官鬻爵者逃脫不了歷史的懲罰:或被斬首市曹,或被賜令自盡,或被流放邊遠,或被廢黜終身。如明代奸相嚴嵩,被革職回籍,「寄食墓舍,死時不能具棺具棺槨,亦無吊者」。這正是:屍腐墓舍無棺槨。「骨朽人間罵未銷」!這就是賣官鬻爵者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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