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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茨伯格:創新失敗,是缺乏領導,還是不會管理?

1、過於泛濫的「領導力」

管理文獻的一個弊病是誇張,萬事都加以誇張。其中,「領導力」的重要性更是被誇張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另兩個遭此不幸的話題是「變革」和「全球化」)。

我們對領導力的渴望,不啻於在荒郊野外迷路的孩子,堅信只要偉大的英雄來到,所有難題都將奇蹟般地得到解決。而每每令我們失望的,恰恰是因為我們抱有這些不切實際的願望。

真正的領導人在意的是長久的基業,他們以身作則,帶動他人,共同奮鬥。所以他們不會接受高得令人咂舌的薪酬,尤其是以短期業績為衡量指標的薪酬。

從這點看,大上市公司的領導裡面沒有多少人能稱為真正的領導人。

那種把領導視為一種獨立的個人主義英雄的做派是不利於創新的。英雄式領導人必須提出偉大的戰略,以此吸引媒體和投資界的注意力,從而拉高股價。

因此,我們看到的那些戰略更像是戲劇中的情節:超大規模的併購、全球擴張等等。然而很多大手筆的動作根本稱不上是戰略。「大」本身並非戰略,「全球化」也不是什麼高瞻遠矚。

更糟糕的是,這些大手筆的動作與創新完全是南轅北轍。因為創新需要組織里上上下下所有人都認真、投入、持續地關注細節,亦即產品、服務、市場、原材料等具體細節。

員工不僅僅是執行者,他們還是戰略家。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一個絕好的創意可以改變一個公司,甚至一個行業,而很多創意往往來自普通員工。

例如,皮爾金頓玻璃公司(Pilkington Glass)的一位工程師想出了一種新的浮法玻璃製造工藝。他獲得了高級管理層的支持,花了近10年的時間不懈地進行鑽研。

這種新的工藝流程最終重塑了皮爾金頓公司,也重塑了整個行業。但是翻翻戰略課本,我們卻發現書本上說「生產流程不是戰略」。

戰略是一盤棋,產品為棋子,市場為棋盤。人們認為,戰略是高高在上的,與等而下之的生產流程之類是不沾邊的。

要創新,就要給予那些掌握具體知識的人工作上的自由。複雜的創新項目往往還需要高度靈活的團隊作業。

但是英雄式的領導觀念強調的是集權,它把過多的光環和權力聚焦到一個人身上,從而不言而喻地剝奪了其他人的權力。

約翰·科特(John Kotter)曾經跟蹤哈佛大學商學院74級115名學生的發展軌跡並寫了一本書,有人問他,這些人是否具有團隊精神,科特回答道:「我想這麼說比較合適,他們想組建團隊,帶領團隊創造輝煌,而不是甘心做團隊的一個普通成員,接受別人的領導。」

這不是團隊精神!想帶領一個團隊——不得不帶領一個團隊,是團隊精神的對立面。

以我的經驗看來,創新型組織的領導人與英雄式領導人的做法大相徑庭:他們在激勵員工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毫不張揚。

用我一個日本同事的話來說,他們是「幕後領導人」。他們致力於制度和流程的建設,以激勵員工,營造團隊精神,這些措施反過來也促進了創新,繼而推動了組織戰略的發展。

很多年前,德魯克指出了經理人和行政管理人員的區別:行政管理人員循規蹈矩,缺乏創意和魄力。最近,有人指出領導人和經理人的區別,標準大致如此。

如今,我們追捧的是「英雄」,與「僅僅是領導人」不一樣的英雄。

在此,我建議我們回歸到「經理人」,少一點浮誇的言辭,仔細看一下創新是如何發生的。

02、何謂「創新」

我們搞不清創新是什麼,就像我們搞不清領導力到底是什麼。我們越是重視它,它就顯得越是平凡。我們越想得到它,它就越是遙不可及。

無論何時,世界上總有事物在發生變化,我們這個時代發生變化的是信息科技。但我們只注意到了正在變化的東西,卻忽視了其他一成不變的東西。

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們假裝認為其他事物也在發生變化。

換言之,我們把改進混淆為創新。

無論是奧利奧冰激凌,還是一種新的汽車外形,無不引得大家興奮異常,其實功能與以前無異,方式也與從前完全相同。

還有,我們錯把時尚也當作創新。

圖1描繪了在行業發展過程中,產品設計所經歷的幾個不同階段。眾所周知,經過初期的設計爆發期,大多數行業的產品設計沉澱為一種主流設計,例如,四輪內燃發動機,或者藍色牛仔褲。

此時,創新(或者應該說發明)幾乎止步,或者行業的注意力轉移到如何改進流程,如何提高標準化產品的生產效率上。

隨後行業的改進越來越多,於是我們有了新的汽車外形,有了奧利奧冰激凌。

當然,在利基市場上,創新一直層出不窮,例如汪克爾發動機(Wankel engine)和現在的混合動力發動機。

也有一些行業的創新從不止步,總是在不間斷地推陳出新,例如軟體業和電影業,至少在內容方面是如此。還有製藥業也是一個穩步創新的行業。

另外,每隔一段時間,一個顛覆性的創新會催生出一種新的主流設計,例如,皮爾金頓的浮法玻璃工藝、改變了鐘錶內部結構的石英技術等等。

這些創新也許應該稱為發明,它們的前身或許是技術改良,也或許是利基設計,但最終顛覆了整個行業的設計,使之邁入一個新的台階。

那些採用主流設計或基本上屬於主流設計的企業,或許還適合運用傳統的管理方法,包括英雄式的管理。

這些企業的運營就像一條流水線,從一個部門傳遞到下一個部門,推動這條流水線向前運轉的是所謂的「最高領導人」。

這種組織方式倒是確保了一種主流設計永遠是主流設計,因為在這種組織里,沒有人能夠看清全局。

大多數人被局限在一小塊狹窄的領域內,而身居高位的管理者呢,又離得太遠,看不清楚。

於是有數十年的時間,美國的汽車公司一直固守它們的設計,從風格到工程,從製造到安裝,像一堵牆一樣堅不可摧。所謂的創新沉淪到加個散熱片,換用鍍鉻材料。

然後日本公司來了,帶來了他們的團隊精神。團隊精神,這對福特和通用汽車可是一大發現喲!日本公司的到來,使得這堵牆轟然倒塌,這麼說有點誇張,但至少倒了一小部分。

複雜的創新項目,例如設計一款新的手機,組織一次奧運會,必須匯聚大量的專業人才和技術,所以必須採用團隊作業的方式。與之相反,簡單的創新,例如設計一個玩具或T恤,往往可以採用英雄式的領導方式。

但這裡的英雄式領導與前面提到的有很大的區別,那就是這些從事簡單創新的發明者/創業者往往都是熟知自己領域的專業人才。

問題是,我們基本上不缺少擁有新穎和簡單創意的創業者,我們缺少的是能夠營造一種團隊氛圍,帶領大家實現真正複雜創新的經理人。

03、創新的組織結構

向任何組織要一份組織圖,你會得到一幅「組織架構圖」:

一層摞一層的經理,卻沒有產品或服務的影子,更不用說那些製造產品或提供服務的人了。真是糟糕!

如果你堅持要看一份詳細的運營流程圖,你會得到一副鏈狀圖,就像十分流行的價值鏈那樣,一個步驟接著一個步驟,構成一幅線形的流程圖。

用這種圖表描述生產線倒是非常合適,但絕不適合於新產品的開發,或者任何與創新相關的行為。鏈狀圖結構適合穩定的、成熟的流程,不適合創新行動。

循規蹈矩的行政管理人員或許喜歡這種組織結構,或許一些高高在上,不問具體業務的英雄式領導人也覺得不錯。

事實上,組織架構圖和鏈狀圖非常相配,可以重合在一起。如圖2所示,在鏈狀圖的每個環節,都設置了一位經理人,在所有的經理人之上,即金字塔的頂端是最高領導人:每個人的經理和所有人的經理。

換言之,我們把權力圖重合在運營鏈狀圖上,就得到了組織架構圖。

最高領導人的職責是掌控全局,提出戰略,把所有部門都凝聚在一起,正因為這項不可能的任務,所以我們才呼喚英雄式的領導人。

問題是,領導人一般都是凡人,或許實質上只有行政管理人員之才,但由於相信自己是人中俊傑,反而添了剛愎自用之疾。

十有八九,他們也只有在組織架構圖裡才能夠顯得比別人高超。換個說法,組織架構圖掛在那兒不是給人看的,組織架構圖應該由千千萬萬個小的細節組成。

而英雄式領導人由於遠離細節,往往變為戲劇性領導人,充滿喧囂與騷動,底下的所有人呢,都在等待驚天動地的事情發生,不用說,他們肯定會失望。創新不是這麼來的。

實際上,我們知道創新的搖籃是什麼,不是鏈狀圖,而是網狀圖:一個隨意的、自由流動的、便於大家交流的網路。

在複雜的創新活動中,這種網狀結構非常有助於員工討論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我們認識到這一點,但我們心裡也認可組織架構圖。

問題是,網狀圖和鏈狀圖不相匹配,二者無法重合在一起。

04、重新定位管理

看看圖3的網狀結構圖。管理從哪裡入手?我們把管理放在何處?請認真想一想。

把管理放在頂部,使之與網路內眾多的活動相分離,無疑是愚蠢的。把管理放在網路的正中也不算明智,因為這樣一來,內部的溝通都趨向同一個中心點,妨礙了信息和創意的自由交流。

答案很明顯,而且只有一個:管理應該無處不在。

確切地講,管理應該走出辦公室,從高層的豪華套間辦公室下來,到員工中間,到工作現場,到顧客那裡去,到一切與組織相關的活動中去。

不管從實際的角度還是從比喻的角度來講,管理必須四處走動,以求促進合作,激勵員工。如果管理做不到無處不在,則勢必難有所為。

這個答案還包含另外一層意思,稍欠明顯,但同樣重要:管理還應該是每個人的管理,每位員工都應該參與其中。

因為不同的職位負擔不同的職責,所以大家必須互相交流共享創新流程中的點點滴滴,才能有所進步。

任何員工,不管是科研人員,計劃人員,還是銷售人員,只要是召集了某件事情,發起了某項工作,就暫時成為事實上的管理者。

這是不是說已經不再需要傳統意義上的管理者了呢?絕對不是的。我們照樣需要管理者,但必須用非傳統的方式來進行管理。

對管理角色認識的改變,從IBM的兩件軼事中可見一斑。幾年前,《財富》雜誌寫道:「4年間,郭士納讓IBM的市值增加了400億美元。」真了不起,他一個人為IBM增添了400億美元的市值!

最近,加里·哈默著文探討了IBM如何走進電子商務,如何使得IBM在數年內市值大增。

整篇文章中幾乎沒有提到郭士納的名字,只有一個地方附帶地提了一下,但也稱得上恰如其分,毫無誇張成分。

文中寫道,郭士納一聽電子商務的提議,馬上表示非常讚賞,十分支持。

換言之,在這件事情上,他體現了優秀的管理能力,或者應該說他表現出了良好的判斷能力,而不是一件什麼英雄式領導的事例。

當然,他可能在公司里營造了一個鼓勵創新的氛圍,為員工的創新舉動提供了一個必要的前提。

但是這也稱不上什麼英雄,更不是什麼傳奇,只是稱職的管理者應該做到的事情而已。

除此之外,IBM的電子商務最初是由兩位普通員工推進和領導的,一位是一個醉心於技術的程序員,另一位是一個助理經理。

先是這位程序員有了一個初步的創意,花了很大力氣向周圍的人遊說他的想法。之後這位助理經理接手了此事,在幾乎沒有任何資源的情況下,組織了一個團隊,雖然鬆散,但最終做成了這件事情。

很顯然,這是一個典型的「臭鼬工廠」故事,靠的不是自上而下下達指令,而是組建一個網路,雖然隨便自由,但是充滿活力,非常高效。

這樣的故事我們聽說過很多次了,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堅持向網狀團隊下達層層指令,就像給它蒙上一條令人掃興的濕毯子,還是重金屬材料的?

05、向管理注入活力

圖4和圖5分別是兩個管理模式,第一個是「戰略模式」,我們稱之為「驅策鏈」,第二個是「賦能模式」,稱為「學習環」。

這兩個模式無甚高下之分,但是,如果你希望員工愛崗敬業、創意勃發,那麼不妨好好研究一下這兩個模式的差別。

「戰略模式」是線性的:鏈條從上到下分別是戰略、組織和執行,其中執行分解為一系列行動。

在這個模式中,領導人做決策,其他人遵照決策行動。注意這個模式的前提:領導人是「公司」,其他人是「人力資源」;領導人是一位獨行俠,最終為所有事情負責;領導意味著做偉大的決策、制定宏偉的戰略、進行大手筆的交易;領導與執行是完全分開的兩個步驟。

在某些情況下,這種模式不失為一種好方法,例如,就像我有一次在電視上看到的,成千上萬個工人頭頂石頭,用最原始的方法建造大壩。但這絕不是推動創新的方法,也不是打勝仗的方法。

例如,在斯莫特和拉格爾斯合著的文章《從五角大樓學習六個商業教訓》中寫道,越南戰爭初期的美國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Robert McNamara)曾說:「首先,必須確定我們的外交政策,並依據外交政策制定軍事戰略,然後建立軍隊來執行軍事戰略。」

「賦能模式」則用完全不同的方式來描述管理的角色。管理不是高高在上、發號施令;管理環繞著整個流程,激勵它,協助它,並且管理者親身示範起帶頭作用,激發員工的積極性,營造濃厚的創意氛圍。

與複雜的創新項目相同,這個模式里沒有哪一個環節是起始點和驅動點,因為所有的環節都是環環相套。

自組織是關鍵的一環,但它離不開經驗的幫助,經過不斷地總結經驗,最終會演變為遠見。

至此,戰略浮出水面。自組織帶來行動,行動又帶來對自組織的反思,而反思又啟發了新的遠見,如此輪迴往返,生生不息,不斷前進。

「照料」一詞比「糾正」更能貼切地道出此種管理方式的性質,換言之:

它的原則是持續、細心的關注,而不是突如其來的、斷斷續續的干預。

它的宗旨是激勵員工,而不是授予員工權力,因為它尊重員工,員工自己知道應該幹什麼,需要尋求什麼支援,他們不需要得到什麼授權。

我們不需要英雄式領導,複雜的創新項目更不需要此種領導方式。僅僅做好管理,促進創新就足夠了。

摘自:Leading for Innovation: And Organizing For Results,Jossey-Bass (October 15, 2001) 原標題:Managingto Innov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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