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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戰爭里越軍的手榴彈比解放軍差,經常被撿起來反扔回去

在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中,戰場環境為典型的亞熱帶山嶽叢林地貌,山高坡陡,峽谷林立,樹高草深,藤蘿纏繞,很不利於軍事行動。在這種地形上作戰,大量表現為連排規模的步兵山地攻防戰鬥,對步兵基層單位的火力要求就比較高。

當年中越兩軍的步兵武器系出同源,沒有代差,主要為蘇系及其改造的輕重機槍、衝鋒槍(自動步槍)、高射機槍、半自動步槍、40火箭筒和手榴彈、手雷等。其中,手榴彈由步兵隨身攜帶,作為最方便快捷的破片殺傷性武器,在戰鬥中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趣的是,兩軍使用的手榴彈結構不同,在戰場上碰撞就產生了精彩火花。

解放軍使用的主要是67式木柄手榴彈,鑄鐵結構彈體,重600克左右,柄長易投擲,距離較遠,可產生70至110個破片,殺傷半徑7米有餘。作戰中我軍戰鬥單兵一般配發4枚手榴彈,其他二線人員配發1-2枚不等,既可作戰又可防身。這種手榴彈的優點是易於製造,能大批量生產裝備部隊。缺點是重量較沉,結構粗糙,破片較少,威力有限。

越軍則同時使用手雷和手榴彈兩種投擲性武器,因為歷史的關係,其中既有蘇軍製造,也有美軍製造。這兩種武器的優點是結構較為精良,重量輕,易攜帶,破片較多,威力較大。缺點也很明顯。山地作戰,上下高差和坡度較大,手雷彈體圓滑,不易固定,常常滑下坡去,在定向投擲方面要遜於帶柄的手榴彈。而越軍使用的手榴彈為蘇制塑料結構小短柄,雖然在山地使用時強於手雷,但投擲距離相對較近,而且拉火延時(約6-7秒)比解放軍的手榴彈(3秒左右)慢,因而在雙方對攻時處於下風。

下面就介紹幾個關於越軍手榴彈特點的有趣戰例。

戰例一:1979年3月3日,我步兵495團7連奉命進攻龍會西側無名高地。當攻到第二道塹壕時,遭到越軍嚴密火力封鎖,無法前進。越軍乘機甩了一排手榴彈過來,7連戰士躲避不及,紛紛用腳踢開或撿起手榴彈反投回去,竟然連連奏效,把越軍炸得嗷嗷直叫。

戰例二:1979年3月2日,我步兵372團1連奉命攻擊800高地。打下2號高地後,遭到越軍的猛烈反衝擊,雙方面對面展開交手戰。8班副班長楊松堅帶領幾名戰士往前沖,突然對面投來一枚手榴彈。楊松堅想躲避已經來不及了,情急之下伸手從空中抄住這枚手榴彈。迅速將其反投回去,當即將幾名正撲過來的越軍炸死。

戰例三:1979年2月17日,我步兵獨立3團8連奉命攻擊3號高地。撕開越軍前沿鐵絲網後,戰士們紛紛跳入塹壕向前猛衝。這時越軍投來一枚手榴彈,沖在前面的2排長方文懷眼疾手快揀起手榴彈,一把反擲回去,正好落在暗堡口裡,炸毀了一挺重機槍並炸死3名越軍。

關於自衛反擊戰中我軍官兵撿起越軍手榴彈反投的故事,還發生了不少,參戰老兵對此是津津樂道。不過,蘇聯製造的武器向來以威力強而著稱,為什麼給越軍的手榴彈拉火延時那麼慢,在戰場上表現不佳,這還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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