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裝備的摩托車,現在開它只能穿軍裝,落實條令人人有責
眾所周知,摩托車(含3邊貨斗)一直是解放軍裝備序列中的一個小花絮類車輛,說它用處大吧,它不如坦克用處大,也不如東風和141用處大,說它沒有是雞肋吧,它還真有點用。
我們可以回憶在1980年代之前,摩托車那時也只不過是我軍輕型越野車的一個極小的補充,在部隊有配發,但是也只是通信、火力偵察、武裝巡邏等技戰術任務。老百姓喜歡把軍用3邊貨斗叫跨子,在1980年代有的時尚小青年喜歡騎,但是上了年紀的老人都知道,如果誰高中天天騎這種不倫不類的東西,他一定考不上北京十大名校,家裡人也擔心他學壞。
目前,新條令規定,軍人穿軍裝時不能騎、乘坐非軍用摩托車,那麼,如果是軍用摩托車,也一定只能著軍服時騎乘,當然常服、便服、大衣、雨衣狀態下都可以騎乘。原因非常簡單,軍用摩托車是一種特殊的裝備,根部隊公務用車完全不同,不可能有任何一個人能夠身著便裝,把摩托車開出營門,這樣是完全違規的,是萬萬要不得的。
所以說,部隊的裝備就要在部隊用,地方的人把3邊貨斗噴上大綠油漆就讓家裡人擔心了。於是,在2000年後,老一代的長(湘)江750系列邊3輪摩托車退役,我這陸上裝備也沒有馬上研發與裝備新型摩托車。我認為這不叫真空期或是斷檔期,因為2000年代是解放軍信息建設飛速發展的黃金期,部隊戰鬥力飛速提升,根本沒有什麼所謂的真空。
2004年之後,已經改制20餘年具備研發、設計和生產大排量摩托車實力的嘉陵廠(原國營四五一軍工廠),又開始為解放軍研發排量600毫升的軍用摩托車。當然這種恢復研發也是非常必要的,上級做出的任何裝備發展計劃,都是無比正確的。
目前,這些新品摩托車,還在裝備偵察連或通信連這樣的直屬隊,正規的坦克連、自行炮兵連,是不是可能有這樣的裝備的,也用不著開著摩托換輪胎,直接上120毫米滑膛炮彈!


※太霸道了:美國可以擁有核武器 而其他國家不允許有?其實這樣並不好
※美軍如與俄爆發軍事衝突,想在盒子里的空軍基地打仗,追求的就是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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