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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又審前總統,77歲李明博獲刑15年

李明博因健康問題和不滿直播而缺席庭審。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5日對韓國前總統李明博涉嫌貪污受賄等罪名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15年有期徒刑,處1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897萬元)罰款。

資料圖:李明博 來源:東方IC

據韓聯社報道,李明博受到16項罪名指控,包括收受賄賂、非法挪用資金和濫用職權等。法院對宣判過程進行了電視直播,李明博因健康問題和不滿直播而缺席庭審。

李明博現年77歲,2008年至2013年出任韓國總統。他在今年3月22日深夜被捕,成為繼盧泰愚、全斗煥、朴槿惠之後,韓國憲政史上第4名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

資料圖:李明博 來源:東方IC

4月,他被以貪污受賄等16項罪名提起公訴;5月,該案迎來首次庭審,並在接下來的數月進行了數十場庭審問詢。

在公訴書中,韓國檢方列明了針對李明博的16項指控,包括受賄、逃稅、貪污、濫用職權等,稱其總受賄額達111億韓元(約合6518萬元人民幣)、貪污349億韓元(約合2.16億元人民幣)。

其中,受賄指控包括,涉嫌在總統任內通過幕僚收受情報機構以特別經費為名提供的賄賂7億韓元,收受三星電子墊付的在美訴訟費68億韓元,收受韓國友利金融控股公司會長李八成提供的22.5億韓元現金和價值1230萬韓元的西裝等。

此外,李明博還涉嫌在1991年至2007年期間借用胞兄的名義掌控汽車零部件製造商DAS秘密籌資339億韓元等,共貪污349億韓元。

韓國檢方認為,李明博案事實基本清楚,案情重大,在韓國歷史上留下無法磨滅的污點。對於檢方羅列的貪污腐敗的罪行,李明博始終持否認態度。在數十次庭審中,他或者他的律師否認了絕大部分指控。

李明博1941年出身於貧苦家庭,通過自身努力考入名校,曾在韓國現代集團工作近30年,期間由一名普通職員打拚成為企業高管。此後,他歷任韓國國會議員、首爾市長等職,2008年至2013年出任韓國總統,曾被韓國人奉為「工薪族的神話」。

來源:環球網、海外網、中國新聞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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