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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五年,我和前夫成了朋友」

為方便故事敘述,該文用第一人稱。

01.

離婚之後,你還和前夫有所往來嗎?

我坦言,因為有孩子,沒法不聯繫。

我和前夫的關係比較特殊,離了婚,反倒釋然了。以前的過往都可以不在乎,以前發生的事都隨著「離婚」而不再追究。

好像繼續追究都沒了任何意義,我知道他的心已經不在我身上,追來追去,反倒是折磨自身了。

離婚帶給我的影響是什麼?沒什麼不好,離完婚,恢復了單身,一個人倒也活得痛快。

說出來可能很多女人都不相信,我也曾是一個全職太太,就在家帶帶孩子,享受著歲月靜好。

五年前要離婚的時候,女兒才一歲半。

我本以為自己有堅不可摧的婚姻,誰料到還是沒那麼可靠。他倒對我很坦誠:「我出軌了,喜歡上了梁小姐,你也認識的。我覺得這樣咱們都很痛苦,你放心,我還是會養孩子,你不用擔心孩子的事。」

他跟我說之後,我拿著我們剛結婚的時候買的抱枕,看了一晚上的月亮。我沒有開燈,任由黑夜侵蝕我的身體。我想到之前的很多事情,我感慨愛情怎麼說沒就沒了。我也為自己心有不甘,因為生孩子而辭了職,陪孩子一年半,自己的婚姻說沒就沒了。

其實我感覺到我們之間沒了愛情,有時候我想跟他說什麼,他有點敷衍了事。女人的心很敏感,我感覺到他不對勁,但是沒想到一切來得那麼快。

「好,我答應離婚,孩子歸我,你出撫養費直到女兒大學畢業。」

他還算負責任,答應了,或許吧,我們都想要過得輕鬆一些。之前的婚姻生活太過壓抑,讓彼此兩個人都沒太舒服。

02.

很是奇怪,我也沒什麼怨恨,他的坦誠讓我接受了一切。但是離婚後,我不想再和他生活在一個城市,他的城市終歸是不屬於我的城市,太過陌生了。

我帶著女兒回到了老家,那裡有我的父母,有我熟悉的一切,那裡可以讓我真正的有歸屬感。

離婚的女人必須要有錢,有了錢會好辦很多事。沒了婚姻,我並沒有金錢上的窘迫,因為他除了要承擔女兒的撫養費,還給了我一筆錢當生活費。

回到老家之後,一個四季如春的城市,我想要從新開始。

離婚了又如何?難不成就此我一蹶不振,不應該是這樣。我和他沒了關係,他不愛我了,我又何必執念於一個不愛我的人,拿了錢走人,也沒有留戀的必要。

在老家也有房子,父母也可以幫我帶孩子,好像一切都沒有很難。我找了新工作,重新回到職場,生活也慢慢的走向正軌。

其實感情於我而言,倒沒有什麼放下放不下,不愛了就坦然放手。但是我討厭欺騙,我討厭你一邊說不愛,一邊還不離婚,然後對彼此都是一種折磨。

沒有必要,既然不愛了,不想在一起過日子了,該散就散。

但是有一點,我所付出的,你應該從金錢上做出補償。

到了女兒要上學的時候,前夫想把女兒接回去上學,我拒絕了,孩子還是要和親媽在一起。我沒有錢讓女兒讀私立幼兒園,公立還是可以的,也因此省下了不少的錢。

很快就到了女兒上小學的年紀,沒有比較好的小學。當前夫提出他可以承擔費用買學區房讓女兒讀好的學校,我接受了。為什麼不接受呢?他是孩子的爸爸,這也是他應該做的事。

縱使我們倆的夫妻情誼已盡,可這是屬於我們成年人的事情,跟孩子有什麼關係?我和前夫還是女兒的爸爸媽媽,我們都要承擔撫養她的責任,即便是女兒跟著我,前夫也應該為女兒盡心。

相比較於旁人,我們倆在處理孩子的問題上觀點一致:

身為成年人的我們離婚了,但是孩子還是我們的孩子,我們大人的感情沒了,但不能對孩子沒感情。

有前夫承擔了學區房的費用,也倒是解決了女兒上小學的問題。

03.

有很多離婚女人問過我?為什麼不恨?是他們傷害了你?

恨有意義嗎?恨來恨去還不是折磨自己。我清楚明了的知道他不愛我了,沒有必要將恨意放在一個不愛你的人身上,因為他不會心疼你,你的恨只會傷害了自己。

也有離婚女人說,離了婚要不要讓前夫見孩子?

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奇怪,為什麼不讓見,他是孩子的父親,這是事實。他又不是去了另一個世界,為什麼不讓他見。他又想承擔養孩子的責任,為什麼不給他機會。

和前夫離婚後的五年里,女兒上幼兒園放暑假他都會來接孩子去住上一陣,我坦然接受和同意,剛好趁這段時間我可以放鬆自己,何樂而不為呢?

前夫對孩子還算上心,每次都會給女兒買好多衣服,生怕他閨女不夠穿。我說了無數次,少買點,再買就真的放不下了,衣櫥里都是衣服。前夫不聽,依舊會給女兒買好多。每次孩子是空箱子去,回來的時候都會多上一個箱子,全是她爸買的。

我也不擔心孩子是不是跟她爸太過親密了?沒什麼好擔心的,既是孩子的親爸爸,他對孩子好就好唄。

女兒跟那個梁小姐的關係也還好,畢竟是孩子,哪能讓上一輩的關係轉嫁到孩子身上。

我們都不想讓孩子承擔沒必要的壓力,都想讓她能健康的成長。我們想到自己是成年人,成年人處理好成年人的事情,不讓小孩子摻合進來。

女兒跟我的關係也很好,也並沒有因為她爸對她好就不理我了。畢竟我是孩子的親媽媽,她很粘我,因為我給了她一個能健康成長的環境。

離婚之後,我甚少去抱怨什麼?

為什麼抱怨呢?即便是離了婚,前夫也會對孩子盡責任,我也不會因為要撫養孩子承擔過多的經濟壓力。沒什麼好抱怨的,我只需要努力掙錢過好自己的小日子就成。

說真的,離婚之後,我的生活比之前多了幾分精彩。

04.

「離婚五年,我和前夫成了朋友。」

我們在關於孩子的問題上都願意聽取對方的建議,而那個梁小姐也向來不干涉我們養孩子的事,因為養孩子是我和孩子她爸之間的事,梁小姐作為一個後媽,對孩子好就行了。

離婚對於我而言,沒什麼傷害,不過是身邊少了個男人。

其實無非是生活的方式變了。婚姻對我來說,不過是一場合作關係,我們的感情破滅兩個人好聚好散。而孩子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我們也有責任把她照顧好。

成年人的愛或不愛不應該轉嫁到孩子身上,前提是,身為孩子的父母,都能盡到各自的責。

哪怕離了婚,也不推卸彼此對於孩子的責任,讓孩子在一個健康的環境中成長,該出錢的出錢,該給愛的給愛。

既然不愛了,不想維持一段婚姻,放了也沒什麼不好。

我的戀愛觀和婚姻觀:

1若是不愛了,一段婚姻可以結束,我也不執著,我可以換一種方式重新生活。

2我可以和前夫成為朋友,那種有彼此聯繫方式只聊和女兒相關的事的朋友。

3我曾經所付出的,你也應該在經濟上給予補償,以便讓我能重新開始。

4我們可以共同撫養孩子,因為我們倆是孩子的爸爸媽媽。

結婚或離婚,在很多時候不過是一場生活方式及合作夥伴的轉變。無論婚姻還是否存在,無論和你牽手的人還是不是他,我們終究都要過好自己的生活。


今日話題:離婚之後,你們還會共同撫養孩子嗎?歡迎留言。

- END -

★作者:YIBAO;情感原創作者,寫這個世界溫暖的感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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