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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都風土】長樂梅花三碑

原標題:【閩都風土】長樂梅花三碑



愛軍碑發掘於2000年8月,今存於長樂梅花古城東門邊,為花崗岩石刻,此碑出土時,碑上部殘缺近五分之一。正中刻「海樓陳公愛軍碑」;右邊上缺,原刻「三年九月吉日」;左邊上缺,余刻「戶所官軍仝立」,計刻楷書十九字。


愛軍碑


2001年6月,經長樂市文史工作者張善貴、陳逸志、陳和棟、陳明清等老先生的考證認為,「愛軍碑」上方缺文應補:碑上方刻「皇明」二字,右邊上方應補「萬曆十」三字,左邊上方應補「梅城千」三字,此碑復原後的全文應是「上方:『皇明』,右邊:『萬曆十三年九月吉日』,左邊:『梅城千戶所官軍仝立』,中間:『海樓陳公愛軍碑』」,合計應二十七字。


據考證,海樓陳公為陳奇謀縣令。陳奇謀字海樓,浙江秀水縣人,萬曆二年(1574年)進士,六年繼孫濂,以進士任長樂縣知縣,在任時與梅花千戶所官兵相處融洽,調任時,梅花城駐軍官兵為其立碑。

「愛軍碑」是明代獻官吏愛軍的實物見證,是十分重要的文物。它足以證明梅花人民早在四百多年前就有擁軍愛民的光榮傳統。



清官碑


「清官碑」發掘於2000年8月,今存於梅花古城東門邊,為花崗岩石刻,高約150厘米,寬約70厘米,厚約25厘米。


「清官碑」上方刻「皇明」二字,正中刻「廉明仁斷胡公之碑」,右邊刻「萬曆己丑五月吉日」,左邊刻「梅城千百名里民公立」,全碑計刻楷書二十七字。

經查,該碑是萬曆十七年(1589年)五月,梅城百姓為胡公斷案所立。明制知縣主一縣之政,審理民間案件是職責,梅花城在明時,雖是千戶所武官駐防之地,但駐軍長官是不管地方民事的。所以此碑只能是為姓胡的知縣所立。但胡公為何人?在梅花城斷何案,民為其立碑,至今仍是一個「謎」。再查《長樂縣誌》萬曆十六年知縣鍾萬祿,十八年知縣彭皙與,其十七年的知縣沒有記載。所以,胡公應是繼鍾萬祿署理長樂縣事時在梅花仁斷案件,民為其立碑。因是署理,故任期很短,因此胡公姓名,有待進一步考證。


延國和紀念碑位於火焰山路旁,立於1987年3月,是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為表彰其綠化為民功勛卓著而立的,碑勒:「造林綠化功垂千秋」。



延國和紀念碑


上世紀六十年代,長樂沿海地區風沙肆虜,旱澇水災連綿。山荒地禿,農業生產落後,人民生活困難,為改變自然環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時任長樂縣委書記、縣長的延國和同志胸懷「愛民之心,強國之情」倡導在梅花至江田沿海一帶,推行「封山造林,綠化沙漠」的利民之策。他不辭辛勞,不顧安危,多次親臨沿海地區,發動群眾植樹造林,使昔日荒蕪的沙漠變成了鬱鬱蔥蔥的綠色長城,造福了許許多多的長樂沿海人民。

(來源:公眾微信號「掌上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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