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敵對國家宣戰時,雙方的大使館人員怎麼回國?自古兵不厭詐

大家都知道,中國有句古話說的就是「兩國交戰不斬來使」,事實上在國際環境中也是一樣的,一般情況下,在兩個國家宣布相互交戰後,分為幾種情況,一種情況就是在局部戰爭的環境中,雙方其實沒有必要直接採取強硬手段,所以大多會採取軟禁、監視等行為,而如果兩國宣布徹底斷交的話,那麼雙方理論上就應該徹底驅逐該國的大使及外交人員,並且根據國際法的規定,僑民也應當和這些外交人員一起被轉移處境。

但是咱們也說了,這只是理論情況,事實上在國際風雲驟起之際,恐怕很多國家都無法有禮節的做到這一點,例如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所有在美日裔都被關進了集中營,原因就是美國人怕他們做內應搞事情。

但戰爭爆發後,駐外大使和大使館畢竟身處敵國,什麼意外情況都可能發生,所以必要的警惕性還是要有的。比如日本決定開戰後,最後一封密電就是通知野村銷毀外交密碼本,當然也是擔心美國人搞去,在自己的地盤上,對付使領館的變通辦法多的是。

其實純屬多餘,在整個日美談判期間,日本大使館與國內217封往來密電基本都被美國人破譯了,因此,這也成為了傳說中羅斯福「苦肉計」的證據之一,因為談判破裂的過程,美國人肚子里已非常清楚。

「不殺害外交使節」這是國際慣例,但是在戰爭突然爆發之際,很少有國家能夠理智的做出這樣的抉擇,例如在1941年珍珠港事件爆發之後,美國人暴跳如雷,迅速羈押了日本駐美大使,並將其軟禁起來,而日本方面也迅速用相同的方法將美國大使囚禁起來,直到戰爭第二年雙方才相互交換了「人質」。

當然了總的來說現代戰爭中的人類還是要比古代的國家乃至諸侯更加人性化,要知道在沒有國際公約約束之前,幾乎兩國交戰不斬來使的例子很少,但是在現代社會中,絕大多數的國家還是秉持著文明的道德底線,即便在短期內可能會對敵國的外交人員進行羈押,但是絕對不會侵害他們的生命安全,而且還會通過第三方國家將他們轉移出去。

當然了戰亂時期所謂的國際法也不是百分百管用,張作霖就是衝進了蘇聯領事館抓的李先生,「濟南慘案」時日本兵也殺害過國民政府的外交人員,因此戰爭時期,外交人員還是有一定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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