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需求提升縣級教師培訓實效
·調查
隨著我國三級教師教育體系轉型為兩級教師教育體系,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功能也從學歷補償提升走向適應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
自2002年《教育部關於加強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發布以來,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定位不斷清晰,作用不斷加強。特別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以來,國家持續重視教師培訓工作,加大教師培訓投入,改革教師培訓模式,提升教師培訓質量。
縣級教師培訓機構進入快速發展期已有16年,應該從投入轉向輸出階段,而培訓實效恰恰是其專業能力的終極體現。為此,本研究通過網路在線調研的方式,對全國30個省份(西藏自治區未收集到數據)的9911名教師進行問卷調查,其中東部地區教師4654人,佔47.0%,中部地區教師2417人,佔24.4%,西部地區教師2840人,佔28.7%;按城鄉劃分,城市教師2678人,佔27.0%,縣鎮教師4790人,佔48.3%,鄉村教師2443人,佔24.6%;按學段劃分,幼兒園教師725人,佔7.32%,小學教師5152人,佔51.98%,初中教師2824人,佔28.49%,高中教師1210人,佔12.21%。此外,筆者對不同地區的10家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負責人和部分教師進行了深度訪談,考察縣級教師培訓的現狀及問題,並據此提出改進和提升縣級教師培訓質量的對策建議。
近八成教師認為縣級教師培訓內容實用性較強
本調研從量和質兩方面考察縣級教師培訓的總體狀況。「量」主要由縣級教師培訓項目的數量來反映,「質」則從縣級教師培訓的課程體系、培訓內容、培訓模式和培訓效果等方面來考察。具體結果如下:
1.過半數的教師認為縣級教師培訓活動數量較多
就教師培訓活動的數量而言,分別有12.0%和39.7%的教師認為縣級教師培訓活動「非常多」和「比較多」,31.7%的教師認為「一般」,分別有10.7%和5.9%的教師認為縣級教師培訓活動「比較少」和「非常少」。
2.近八成教師認為縣級教師培訓內容實用性較強
調查顯示,51.3%的教師表示所在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自主研發了培訓課程體系,48.7%的教師表示所在機構沒有自主研發課程體系。
就培訓內容的系統性而言,14.7%的教師選擇「非常系統化」,59.8%的教師選擇「有一定體系」,9.6%的教師選擇「沒有規律」,11.8%的教師選擇「隨機安排」,4.1%的教師選擇「非常碎片化」。
就培訓內容的實用性而言,32.5%的教師選擇「能夠引領教師發展」,47.3%的教師選擇「能夠滿足自身需求」,9.5%的教師選擇「無關痛癢」,4.9%的教師選擇「零散陳舊」,5.7%的教師選擇「脫離教學實際」。
3.公開課、研究課指導等方式最受一線教師歡迎
數據顯示,33.9%教師認為「公開課、研究課指導」是縣級教師培訓最有效的方式,27.5%教師選擇了「教師集中培訓」,14.5%選擇「教研員聽評課」,8.2%選擇「校本教研指導」,6.1%選擇「課題研究指導」,5.9%選擇「連片教研」,2.4%選擇「幹部培訓」,1.5%選擇「論文寫作指導」。由此可見,公開課、研究課指導這種更加貼近一線教師實踐的培訓方式是最受歡迎的。
4.超六成教師認為縣級教師培訓效果較好
就縣級教師培訓的效果而言,17.5%的教師選擇「非常好」,45.3%的教師選擇「比較好」,31.1%的教師選擇「一般」,3.7%的教師選擇「比較差」,2.4%的教師選擇「非常差」。縣級教師培訓效果還需逐步提升。
縣級教師培訓存在區域、城鄉、學段、教齡和職稱差異
從縣級教師培訓數量、內容和效果三個方面考察其在東中西部、城鄉、學段、教齡和職稱之間的差異,發現縣級教師培訓存在以下問題:
1.東部地區縣級教師培訓明顯好於中部和西部地區
數據顯示,縣級教師培訓在培訓數量、內容和效果三個方面均存在顯著的東中西差異,且均有東部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的趨勢特徵。
2.對低學段教師的培訓總體好於對高學段教師的培訓
統計分析表明,縣級教師培訓在培訓數量、內容和效果三個方面均存在顯著的學段差異。隨著學段的升高,縣級教師培訓數量、內容和效果呈現出普遍下降的趨勢,這說明對低學段教師培訓的力度和效果好於高學段。在對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個案研究中,筆者發現,幼兒園、小學和初中學段教研員數量明顯多於高中學段教研員數量。因此,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對低學段教師的培訓能力強於高學段教師。
3.縣級教師培訓存在明顯的縣鎮「塌陷」特徵
數據表明,在培訓數量、內容和效果三個方面,縣級教師培訓均存在顯著的城鄉差異,呈現出縣鎮「塌陷」的趨勢,即城區最高、鄉村次之、縣鎮最低。這一結果的出現可能與近幾年各級政府高度重視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有關。《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提出組合拳式的戰略舉措,旨在全方位提升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相比之下,縣鎮教師得到的政府投入和培訓支持較少。
4.縣級教師培訓中,中級發展階段教師培訓效果最差
數據顯示,縣級教師培訓在培訓數量、內容和效果三個方面均存在顯著的教齡差異,5年以下教齡教師和16年以上教齡教師對縣級教師培訓的評價明顯高於5—15年教齡的教師。
此外,顯著的職稱差異也同時存在,未評職稱教師和高級及以上職稱教師對縣級教師培訓的評價顯著高於三級教師、二級教師和一級教師。
進一步的訪談能夠解釋這一現象。初級發展階段教師對縣級教師培訓評價較高,是因為他們剛剛走上教師崗位不久,缺乏一些基礎性的教育教學方法、班級管理方法、師生溝通方法等,縣級教師培訓恰恰能滿足這一需要。而高級發展階段教師的評價相對較高,可能是因為他們中的很大一部分人已經成為縣級教師培訓的培訓者。中級發展階段教師已經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在教育教學常規工作上遊刃有餘,需要更高位的引領和支持,而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高位引領還存在很大的改進空間,訪談中有教師特別提到,希望縣級教師培訓能夠提供更多專家引領和名師引領機會。
提升縣級教師培訓實效的對策建議
在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總體目標的引領下,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應該從投入轉向輸出,切實發揮縣級教師培訓在整個教師培訓體系中的作用,從把握教師培訓需求,構建分層、分類、體系化的教師培訓課程,創建教師學習共同體式的培訓模式等多個方面提升培訓實效。
1.建立健全縣級教師發展資料庫,把握教師培訓需求是提升縣級教師培訓實效的戰略起點
調研結果顯示,縣級教師培訓的數量、內容、模式和效果等方面均存在可提升空間,同時,縣級教師培訓對不同學段、不同發展階段及城鄉教師的實效性存在顯著差異。這些情況都說明,縣級教師培訓沒有系統把握縣域內教師培訓的總體需求和個性化需求,存在一刀切的情況。
把握教師需求對於做好培訓工作至關重要,是提高教師培訓實效的首要環節,兼具系統性和複雜性。為此,應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順應教師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和趨勢,建立健全縣域教師發展資料庫。這一資料庫應涵蓋縣域內所有學段教師,指標包括顯性和隱性兩大類。其中,顯性指標主要包括教師的學歷、專業、任教學段、學科、教齡,參加培訓數量、級別、類型等,隱性指標包括所有教師的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專業能力等。目前,教育部已經頒布了語文、數學和化學學科教師培訓課程標準,後續還會頒布其他學科、師德修養、班級管理、學習與發展等教師培訓課程標準,每個標準中都有教師發展水平診斷工具,縣級教師培訓機構應充分利用這一資源,監測縣域內教師在師德修養、各個學科、班級管理和學習與發展等方面的水平,以便更好地把握縣級教師培訓的需求。
2.建立健全培訓課程體系,為所有教師提供適合的培訓是提升縣級教師培訓實效的重中之重
調研數據顯示,僅有51.6%的教師表示所在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自主研發了課程體系,縣級教師培訓的內容在體系化和實用性方面不夠理想,對不同學段、不同發展階段教師的培訓效果存在顯著差異,這些現象均表明縣級教師培訓課程體系不夠健全,即沒有建立起體系化、層次化的培訓課程。
2017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培訓課程指導標準(義務教育語文學科教學)》,從培訓目標與內容、能力診斷和培訓課程三個方面為各級各類培訓課程體系的建立健全提供了模子和標杆,明確提出該標準是「國家、省、地(市)、縣組織開展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重要參考,是各級教師培訓機構、教研機構以及中小學設置培訓課程、開發和選擇培訓課程資源的基本依據」。標準的頒布開啟了我國中小學教師培訓的新階段,各級各類教師培訓均需從課程體系建立健全做起,逐步滿足教師需求、貼近教師實際、引領教師發展。
教師培訓課程體系作為縣級教師培訓的關鍵要素,首先要著眼於滿足教師發展的需求,即提高教師培訓課程體系內容的適切性。在縣域範圍內,教師發展需求的回應和滿足要堅持面向全體、統籌整體和體現立體的基本原則。一是體現整體化原則,要面向區域內所有學段、所有學科、所有崗位、所有學校的教師,同時兼顧分布在城區、縣鎮、鄉村的教師,使教師培訓課程內容覆蓋整體;二是體現多樣化原則,教師發展是全方位的,從教師專業標準來看,包括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三個方面,而從具體的教師來看,則包括師德修養、學習與發展、班級管理和任教具體學科的學科理解、學科知識、學科能力和學科評價等,縣級教師培訓要統籌教師的整體發展;三是體現層次化原則,由於不同發展階段的教師對同一培訓內容的需求不同,要把握教師發展的立體化需求。例如,就語文教學目標的確定而言,「初任教師往往是在大致完成教學環節和教學活動設計之後,再參考網上的一些教案,填寫教學目標,或若干條依次排列,或分別列出『三維』目標。成熟教師通常依據教材的單元主題和課文涉及的知識點,設定一篇課文的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骨幹教師通常根據對課文的自我見解,決定這篇課文要講的重點。專家型教師通常從學生的閱讀和學習閱讀的角度,確定一篇課文的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因此,針對不同學段、不同發展階段的教師,縣級教師培訓課程要給予不同的內容設計和支持。
3.構建教師學習共同體,使教師成為學習主體是提升縣級教師培訓實效的有效路徑
對教師的進一步訪談顯示,教師普遍關注培訓模式的改進和創新,反對當前這種被視為「改進對象」的培訓模式。這種模式更多將教師視為「白板」,忽視了教師已有的知識基礎和實踐經驗。因此,在系統把握好教師培訓需求的基礎上,設計系統化、層次化的培訓課程後,以怎樣的路徑和模式將這些培訓課程呈現給教師,是決定培訓效果的關鍵要素。培訓模式要能夠真正做到以參訓教師為中心和主體,使參訓教師能夠通過一定的內容學習、一定的活動方式,實現對教師職業、教育事業的深刻理解和把握,不斷提升教育教學水平,激勵自身投身教育改革發展。
鑒於在整個教師培訓體系中的地位及特點,縣級教師培訓應該著眼於持續性、跟蹤性的培訓模式構建,克服已有教師培訓「走過場」的弊端,使教師真正成為學習的主體。而具有方向性、平等性、主體性、實踐性和反思性的教師學習共同體應該成為縣級教師培訓的主流模式。構建縣級教師培訓管理者、課程開發者、實際培訓者和教師多位一體的學習共同體,使教師成為學習的主人,通過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的雙重驅動機制,使多樣化的學習共同體成為教師發展有力、有效和有用的支撐,切實提高縣級教師培訓的實效。
(作者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師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本文為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2015年度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基金院級「青年項目」「區域教師發展支持體系現狀及趨勢研究」研究成果,課題批准號GYD2016004)
·調查者說
縣級教師培訓需適應多樣化需求
李新翠
教師專業發展既不是完全外控式的發展,也不是完全自主式的發展,而是外在專業支持與自主努力共同作用的結果。
教師工作是一項情境性極強的工作,越是貼近教師教學一線實際的專業發展活動,越能滿足教師的現實需求;教師工作是一項實踐性突出的工作,越是在教師日常工作場景中發生的專業發展活動,越能儘快轉換為教師的教育教學技能並幫助其改進教育教學行為;教師發展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越是具有持續性的專業發展活動,越能有效促進教師成長。在涵蓋國家、省級、市級、縣級的教師發展支持體系中,有且只有縣級教師發展支持體系同時具備上述三個特徵。因此,縣級教師培訓責任重大。
在以往研究中,筆者接觸過很多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負責人和相關培訓者,了解到縣級教師培訓機構的現狀:有的機構站在改革前沿,不斷創新管理模式和培訓機制,設立體系化、多元化的培訓項目,為不同學段、不同學科、不同崗位、不同發展階段的教師發展提供有力的專業支撐;有的機構則「為他人做嫁衣」,主要工作是承擔各類「國培計劃」、省級培訓項目的具體組織管理工作,沒有任何自主項目;還有的培訓機構名存實亡。
為此,本研究通過問卷調查和實地訪談的方法,考察我國縣級教師培訓的總體狀況。調研發現,縣級教師培訓機構培訓能力有待加強,培訓存在諸多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課程體系不健全,如培訓的體系化和多樣性不夠,對不同學段和不同發展階段教師的培訓效果不同等。
進一步的個案訪談也發現,一線教師比較關注縣級教師培訓的多樣性,如有的教師提到「希望能組織不同方面的培訓,滿足教育教學工作的各方面需求,如對於新教師而言,更需要關於如何上好課、如何站穩講台、如何管好班級等具體技能和策略」,有的教師則提到「有一定工作經驗和實踐積累的教師,需要專家引領式的課程,讓他們能夠在專家的指導和引領下,總結、反思、提煉自己鮮活的經驗」,這些提法都反映出縣級教師培訓不夠多樣化、比較單一的現狀。有的教師則提到「希望組織一些具體的班級管理或師生溝通方面的培訓,我所帶的學生很多都是留守兒童,他們不僅需要學習上的幫助和指導,更需要心理上的支持,只有滿足了他們的這些需求,才能更好地激發出他們學習與發展的興趣」,還有的教師提到「現在學校都比較重視科研,那麼教師究竟如何做研究,教師應該研究哪些問題、採用哪些方法去研究,研究的結果如何體現,等等,需要一些案例式、手把手的培訓」,這些提法關注的是縣級教師培訓的多樣性和課程的體系化。
為此,縣級教師培訓機構亟待建立健全教師培訓課程體系,在模塊上要涵蓋師德修養、班級管理、學科教學和專業發展四個基本方面,在層次上要分別適應初任教師、成熟教師、骨幹教師和專家型教師等不同發展階段教師的需求。一是體現整體化原則,要面向區域內所有學段、所有學科、所有崗位、所有學校的教師組織培訓;二是體現多樣化原則,統籌教師的整體發展,組織能夠促進教師發展不同方面的培訓;三是體現層次化原則,把握不同發展階段教師的立體化需求。
·政策鏈接
?2011年,《教育部關於大力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的意見》提出「完善培訓制度,增強培訓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發揮區縣教師培訓機構的服務與支撐作用」。
?2012年印發的《國務院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要求「推動各地結合實際,規範建設縣域教師發展平台」。
?2013年,《教育部關於深化中小學教師培訓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訓質量的指導意見》指出,「各地要依託現有資源,加快推進縣級教師培訓機構與教研、科研和電教等部門的整合,建設縣級教師發展中心,發揮其在全員培訓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和服務指導等方面的功能」。
?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提出「整合高等學校、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和中小學校優質資源,建立鄉村教師校長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
?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在「目標任務」中的第一條即提出「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基本健全」,在「全面提高中小學教師質量」中提出「建立健全地方教師發展機構和專業培訓者隊伍,逐步推進縣級教師發展機構建設和改革」。
《中國教育報》2018年10月09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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