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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態殺人犯,殺死45人,找同夥有3個標準,殺人後做1事太囂張

在建國後,隨著法制的越來越健全,人們的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再加上教育程度的提高,現在社會的犯罪率越來越低,社會也越來越和諧,但是在這一路走來,曾經出現了不少極度變態和猖狂的殺人犯,這些人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成為殺人犯,靠著殺人為樂,甚至有的殺人成癮。

今天要說的這位,就是一個典型的變態殺人狂,他的名字叫王強,是遼寧三號公案特大殺人案的主犯。

王強在短短的十一年的時間裡,在東北各地瘋狂的作案,一共犯下了滔天大案達到34起,每一件都是人神共憤。其中有45個無辜的生命喪於他手,那麼,王強為什麼要殺人呢?他的作案動機是什麼呢?且聽我跟您說說他的故事。

王強的家庭是不幸的,在他很小的時候,他的父母就離婚了,這給他幼小的心靈造成了嚴重的打擊,父母離婚之後,他就跟著自己的父親生活,他的妹妹跟著自己的母親生活,家庭破碎的王強,對生活產生了深深的懷疑,就開始不學好了。

其實父母離異的家庭對孩子是有影響的,但是如果好好教導,倒也不至於讓孩子變成殺人犯,不過還發生了一件事,這件事真的讓王強喘不過來氣。他的父親是一個急性子,而且常用暴力。好賭的王強父親,在一次賭博的時候,和賭桌上的人發生了爭執,爭強好勝的王父哪裡肯吃虧,竟然動起了手,將對方打成了重傷,被判了11年,這一下,王強徹底成為沒人管的孩子。

王強的爺爺奶奶也不帶他,沒人管的王強一個人跑到了瀋陽,過起了自生自滅的日子。

一個小孩子在街頭謀生,哪裡有那麼容易,他各種被人欺負,沒少挨打。不過他很快被一個小偷盯上了,小偷就將它收為徒弟了,教他在街頭盜竊,從此王強就走上了不歸路。

在這個小偷的「教導」下,他長期活躍在街頭,不過也成了公安局的常客。

在一次被抓後,王強意識到盜竊來錢太慢了,於是出來之後,就找了幾個同夥,干起了持刀搶劫的勾當,第一次成功之後,王強就一發不可收拾,多次作案,剛開始他是不殺人的,不過隨著後來案子越做越多,而且他想起自己曾經吃過的苦,報復的心理也越來越重,就開始殺人了。

王強很聰明,他找同夥有三個標準,一個是同鄉,一個是貧困,還有一個要年輕,只有具備這三樣的,才能進入他的團伙中一起作案,而且他曾在一次作案後,做了一個十分猖狂的事情,那就是殺人後不離開當地,而是觀察警方查案,他覺得這樣能帶給他刺激,十分囂張。

不過最後王強被抓,被繩之以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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