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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觀秦王被荊軻殺了無罪,救秦王必死罪!

原標題:圍觀秦王被荊軻殺了無罪,救秦王必死罪!



配圖來自 英雄


原文


zhihu.com/question/35242211/answer/175408000

荊軻逐秦王,秦王還柱而走。

群臣驚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

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兵;

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不得上。

方急時,不及召下兵,以故荊軻逐秦王,而卒惶急無以擊軻,而乃以手共搏之。


01


高中時,讀到這一段,覺得這群衛兵迂腐,秦法僵化。


荊軻當著侍衛的面追殺秦王,而侍衛僅因「非有詔不得上『』,而「皆陳殿下」。


後來,大學學習了法律,再回過頭看這一段細節,不禁冒出冷汗,這還是我認識的暴秦嗎。


這一段細節不足百字,但是水下沒有彰顯的東西遠比水上的多。


02


侍衛的糾結表現實際上體現一個秦法的一個理念問題——程序正義重要還是結果正義重要。


試想,如果侍衛拿著兵器衝上大殿,將荊軻刺死,解救了秦王。


這名侍衛會不會因此而受賞。

不會,這名侍衛反而很有可能會因此被處以死刑,


家人甚至會被連坐。


雖然他救下了秦王,結果是正義的。


但不能改變他違背了秦法的事實,沒有得到詔令就持兵上殿,司法程序不正義。


也許有人會問,你怎麼知道秦王就不會因感謝救命之情破例寬恕這位解救了自己的侍衛呢?


03


這就得從商鞅確立的改革確立秦法說起。


商鞅確立的秦法特徵有兩則最重要:


一則,舉國一法,法外無刑,此所謂「壹法原則」;


再則,執法不依功勞善舉而赦免,此為"明刑"原則。

《賞刑》篇對這兩個原則論述云:

「此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

罪死不赦。

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為損刑;

有善於前,有過於後,不為虧法;

忠臣孝子有過,必以其數斷;

守法守職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故曰: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

第一,卿相大夫忠臣孝子行善立功者,統統與民眾一體對待,絕無開赦。全國只有一套法律,法外無情,沒有特權。


第二,功過不相抵,即使有功於前,也不能虧法;


其三,行使王法的官吏不行使王法,罪加一等,刑及三族。


04


從秦國的既有法律而言,上殿的侍衛必死,無論他出於什麼樣的動機,取得了怎樣的結果,都不能為他的罪行辯護。


那有沒有可能秦王選擇性執法,依然赦免了侍衛呢?


不太可能。


早在商鞅變法之初就預見了這種有法不依的可能。


其在《畫策》中雲:

國之亂也,非其法亂也,非法不用也。

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

法必明,令必行,則已矣。

國家之亂,在於有法不依。


一個國家開始走下坡路,從他的法律鬆弛開始。


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


每個國家都有法律,但沒有使法律保證被實施的法律。


05


這幾乎是一種黑格爾式的思辨:


任何國家都有法律,但是,任何健全的法律體系中,都不太可能建立一種能夠保障法律必然執行的法律。


法律在現實中的運行必然是打折扣式的。


商鞅將「使法必行」看作法制的根基。


並將這一理念根植與秦法之中。

這一點具體體現在秦法中,對執法官員「不作為」的懲罰最重(刑及三族),而對執法過程中的過失或罪責則具體而論處。


不執法比起錯誤執法更加不可原諒。


法外無恩這一原則在秦國的政治生態常能得到體現。


06


商鞅立法以來,幾乎找不到一個秦王寵臣甚至公子沒有足夠的功績而受封土地的先例。


並非秦王不想,而是自秦孝公以來沒有哪位秦王願意破壞商君確立的傳統,因此都自覺維護了秦法的壹法與明刑原則,法外無恩。


從這一原則出發,秦法還確立了不許為君王賀壽的制度。


即使是秦王在秦法面前也保持了高度自覺性。


秦王尚且如此,遑論侍衛。


「使法必行」是秦法的根基,對於推崇法家的秦王嬴政來講,豈能不知其中利害。

一旦赦免了侍衛,動搖的是整個帝國律法的根基,這也是秦國強大力量的源泉。


商君變法以來,沒有法外開恩的傳統。


07


這也很好解釋了秦王被追殺,千鈞一髮,侍衛還是沒有邁開他們的腿。


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


侍衛很清楚,上前解救秦王,非但不會受到封賞,反而難逃依法處死。


之前並沒有法外開恩的先例。


在秦法威懾下,眼看自己的君王被追殺,他們還是選擇了旁觀。


是什麼讓帝國訓練有素,殺人不眨眼的勇士在一紙秦法面前表現得如此溫順。


無他,秦法有法必行,法外無恩耳。

08


即使在秦王的生死存亡之際顯現得依然如此強大。


正是秦法公正嚴明的最好佐證。



在這一刻不知道看見這一幕的荊軻明不明白,「暴秦」真正可怕的不是虎狼之師,而是令行禁止,人人敬畏遵守的秦法。


虎狼之師只不過是有功必賞,有過必懲的秦法產物。


這一點,在傳承王道禮制的燕國看不到,文化繁榮的齊國看不到,強盛的漢唐看不到,兩千多年後的中國也看不到。



即使荊軻真的刺死了秦王,秦國還會按照秦法有條不紊地推出下一位秦王。


高效率的秦法還是會驅動戰爭機器繼續絞殺依靠人治的落後政體。

混亂的政治沒有精兵,千古不變的道理。


09


如果我是攝影師,回到兩千多年前的那個場景,我想拍的不是秦王狼狽身影或者荊軻的奮不顧身,這些都不能給我震撼。



我更願記錄的是侍衛那一刻急切上前解救秦王而又忌憚秦法,內心掙扎的表情。


那一刻,我想我看到的不是秦法的僵化,而是法律的勝利。


人們稱秦國為封建主義國家,我更願意稱他為古典法制國家。


這一幕,發生在兩千多年前那個至今被認為暴虐的秦國。

反觀兩千多年後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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