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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于死後,為什麼王昭君強烈要求回漢?匈奴這項婚俗讓人無法接受

原標題:單于死後,為什麼王昭君強烈要求回漢?匈奴這項婚俗讓人無法接受


王昭君是我國古代四大美女之一。昭君出塞的故事幾乎婦孺皆知,歷來被人們傳為美談。王昭君雖然維護了漢匈關係半個世紀的穩定,但卻是以犧牲個人感情為代價的,至少在婚姻一事上是這樣的。


王昭君出塞和親,最初嫁於呼韓邪單于,被匈奴成為寧胡閼氏。她和呼韓邪單于生活了三年,生下一子,取名伊屠智伢師。呼韓邪單于死後,昭君又改嫁呼韓邪單于第一閼氏所生的長子復株累若鞮單于,並與之生下兩個女兒。鴻嘉元年(前20年),復株累若鞮單于去世,昭君自此寡居,不到兩年便病逝了。



第二次婚姻,王昭君以後母的身份嫁與自己的兒子,她自己是不情願的。根據《後漢書·南匈奴傳》:「及呼韓邪死,其前閼氏子代立,欲妻之,昭君上書求歸,成帝勒令從胡俗,遂復為後單于閼氏焉。」這裡面不無強迫的成分。


王昭君改嫁之事也由此牽扯出匈奴醜陋的婚俗--收繼婚。何為收繼婚呢?據《史記·匈奴列傳》載:匈奴「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簡單來說,就是「妻母娶嫂」,子妻其母,兄收弟妻,弟繼兄妻。需要強調的是,父親死後,兒子只能娶其後母,對於其親生母親,這是萬萬不能娶的。如果用傳統儒家眼光來看,收繼婚始終是有悖人倫的,也是有違道德標準的。當年,大漢使臣達到匈奴時,直言人倫顛倒,不能直視。而匈奴人卻有自己的解釋,這是出於氏族完整的需要。



匈奴是游牧民族,當時匈奴社會尚處於氏族社會的延伸階段。氏族女子不屬於丈夫本人,而是屬於氏族內部所有人的。丈夫死後,女子如果嫁往別處或者別的氏族則會無形中削弱本氏族的力量和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邏輯里,女性被看成一種財產,用收繼婚來約束本氏族內,可以防止財產的轉移和外流。


相對於女性,匈奴男子更多的享有繼承權。這種繼承,無論是「妻後母」,還是「報寡嫂」,體現的是男權主義。而女子則喪失了真正的發言權和選擇權,甚至是改嫁權。


放在漢代較為寬鬆的婚姻背景下,王昭君無疑是備受煎熬的,難怪她提出要回國。


值得一說的是,匈奴收繼婚雖然令人臉紅,是不是漢族就不存在呢?非也。在封建社會,社會下層特別是貧困人家,弟娶寡嫂的現象卻也普很常見。不過,這並不被統治者認可。相反,明、清時期政府甚至出台法律命令禁止。但這種現象,在民間卻依舊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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