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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們該讓女人統治這個世界

今天是林語堂先生123周年誕辰。

林語堂不僅是著名的文學家、翻譯家,也是生活中的幽默大師、「不發胖」的美食家,他的種種「毒舌」金句時至今日仍令人扎心不已。

今天摘選四篇林語堂的文章,看看這位民國大師在教導學生讀書之餘,是如何點評東西方美食,吐槽「旅行朋友圈曬照」,力挺女性主義的吧~

林語堂談「吃」

人世間如果有任何事值得我們慎重其事的,不是宗教,也不是學問,而是吃。

現代城市生活之效率是如此的緊張,致使我們一天更比一天無暇去顧到烹調和滋養方面的事情,一個同時是著名記者的主婦,決不能埋怨她將罐頭湯和罐頭豆供給她的丈夫。不過一個人如若只為了工作而進食,而不是為了須進食而工作,實在可說是不合情理的生活。我們須對己身施行仁慈和慷慨,方會對別人施行仁慈和慷慨。一個女人即使極致力於市政事業,極致力於改進一般的社會情形,但她自己則只能在一副兩眼煤氣灶上煮飯燒菜,每頓只有十分鐘的吃飯時間,這於她又有什麼益處。她如遇到孔子,定被休回娘家,一如孔子因太太失於烹調,而即將她休掉一般。

孔子之妻究竟是被休,還是她因受不了丈夫的種種苛求而自己逃回娘家,其中的事情不很明了。在孔子,「食不厭精,膾不厭細」,他「不得其醬不食,割不正不食,色惡不食,臭惡不食。」我敢斷定孔太太對於這些要求一般能忍受,但是有一天她買不到新鮮的食物,不得已命她的兒子鯉到店鋪里去買些酒和熟食以供餐,孔子即說:「沽酒市脯不食。」到這時,她除了整一整行李,棄家逃走之外,還有什麼辦法?這個對孔子之妻的心理設想,是我創造出來的。但孔子對於這位可憐的太太所立下的許多嚴厲規則,則確是明明白白地列在《論語》中,有籍可稽。

西方的食物中,有幾種是我所愛吃的。第一,我當提到蜜露瓜,因為以蜜露為名是很近於中國式的。在古代如能有人拿一串葡萄送給一個道家,則他大概要以為已經得到了可致長生不老的仙藥。因為道家所欲求的,都是些奇花異果的特殊滋味。以番茄汁為食品,應為二十世紀西方大發明之一。因為中國也像一世紀前的西方人一般,尚認番茄是不適於食用的東西。其次是芹菜生吃法,這便好似中國人的愛吃爽脆物品如筍之類。蘆筍在未青的時候很好吃,但中國人則尚不知道。最後,我當承認我極愛吃英國式的紅燒牛肉,和其他紅燒物。不論哪一種食品,只要乘新鮮之時,由它的本體烹煮出來,總是好吃的。美國家庭中所供的美國式菜肴很合我的胃口。但是在紐約的大飯館中,我從來沒有嘗到過味美的佳肴。也不能全怪旅館或菜館,即在中國,除非預定或特別烹煮,也是難於求得美味的。

在另一方面,歐美的烹調法中實有極顯著的缺點。他們於餅類點心和糖果上,一日進步千里,但在菜肴上則仍是過於單調,不知變化。一個人只要在旅館公寓或輪船上連吃三個星期的飯食,吃來吃去無非是皇帝雞、牛排、羊排、腓脷這幾樣菜,便會使他的胃口完全倒盡。西方的烹調,對於燒煮蔬類更為幼稚:第一,所用的蔬類太少;第二,只知放在水中白煮;第三,總是煮得過了度,以致顏色黯淡,成為爛糟糟的。菠菜從不好好地烹煮,以致兒童見了就討厭。因為他們燒菠菜總是燒成爛糟糟的,而不知用油鹽在極熱的鍋中煎炒,在未爛之前起鍋是最可口的吃法,萵苣用同樣的燒法也極可口。在燒這類蔬菜時,第一應注意的是煎炒不可過久。雞肝已被西方人認為美味。豬排羊腰也被認做佳肴,但仍有不少種的食物未經他們試吃。這就是西方菜肴缺乏花色的原因。炸雞肫和雞肝用椒鹽蘸吃,乃是中國人常吃的菜。燒鯉魚頭連著面頰和顎下的脂肉是佳肴之一。豬肚是我愛吃的。牛肚有一部分也很好吃。如以肚子下麵條,或將肚子加在別種湯中一滾即離火起鍋,其爽脆不下於生的芹菜。田螺(單用其嘴部厚的部分)是法國人很愛吃的美味,中國亦然,在滋味及耐嚼上,鮑魚和江珧柱頗為相似。

西方的湯類,花色稀少是由於兩個原因:第一,不懂拿葷素之品混合在一起烹煮,其實只需五六種作料如蝦米、冬菇、筍、冬瓜、豬肉等間花配合,便能煮出數十或甚至百種的好湯來。冬瓜湯是西方菜肴中所沒有的。其實,這種瓜如用各種方法煮起來,再加入一些蝦米屑,乃是夏天裡一樣最可口的菜;第二,湯的種類缺少是由於不知盡量利用海產。江珧柱在西方只知炸了吃,而不知乾的江珧柱實是做湯的最佳佐料,鮑魚也是如此。西菜中雖有蛤蜊濃湯這個名目,但我從來沒有吃著其中的蛤蜊味道。又如雖有甲魚湯,但湯中從來看不到甲魚肉。真正的甲魚湯應該煮得極濃,乃中國廣東菜中的美味。有時則加入雞鴨掌,和在一起同煮。寧波人有一樣佳肴名為「大轉灣」。其中的材料即雞腿翅膀。因為這兩件東西都是肌肉中夾著筋和皮,所以十分耐嚼好吃。我所認為最美味可口的湯即蛤蜊鯽魚湯。凡是用蚧蛤之類所做的湯,其要點是不可過於油膩。

在我個人,食物哲學大概可以歸納為三事,即新鮮、可口,和火候適宜。高手廚師如若沒有新鮮的佐料,即做不出好菜。他們大概都能使你知道烹調的良否,一半在於辦佐料。十七世紀的大詩人和享樂家袁子才在著作中述及他的廚師說:他是一個極高尚自重的人,如若佐料不是新鮮,即使強迫他,也不肯動手烹煮的。這廚師的脾氣很壞,但他因為主人知味,所以依舊能久於其職。四川現在有一位年紀很大的高手廚師,要請他來做一次菜很費事,須一星期前預約,以便他有充分買辦佐料的時間。須完全聽他自擇菜肴,而不許點菜。

普通人都知道凡是新鮮食物都是好吃的。這種知識使力不足以雇高手廚師的人,也有著享用美味的機會。在享受的供給上,依賴大自然實較勝於依賴文化。為了這個理由,凡家裡有菜園或居住鄉間的人,雖然沒有高手廚師,也自必能夠享受種種美食。為了同樣的理由,食物必須在其產地吃過之後,方能評斷其美惡。但對一個不懂買辦新鮮食品的主婦,或單是吃冷藏食物即覺得滿意的人,則對他講何以享受美味實是徒然的。

食物的口味在酥嫩爽脆上,完全是火候關係。中國的菜館因為有特備的爐子,所以能做出普通家庭中所不能烹煮的菜肴。至於滋味上,則食物可以分為兩類:第一,是專以本味見長的食物,這類菜肴中,除了鹽或醬油之外,不可加入別的佐料;第二,是必須配以別樣佐料方有滋味的食物,例如:鱖魚和鰣魚都宜清燉,方顯其本味,較肥的魚如鯡魚,則加中國辣醬烹煮更為好吃。美國的豆粟羹是各味調和的一個好例子。世間有許多食品好像都是為調味而出,必須和別種食品合燒,方顯其美之味。筍燒豬肉是一種極可口的配合。肉借筍之鮮,筍則以肉而肥。火腿似乎最宜於甜吃。我住在上海時的廚子有一樣拿手好菜,即用火腿和蜜棗為釀做的番薯餅。木耳、鴨蛋湯和南乳燒紐約龍蝦都屬佳肴。專為調味而設的食品甚多。如:蘑菇、筍、榨菜等等都屬於此類。此外則有一種中國所視為珍品而本身沒有味道的食物。這類食物都須借別樣佐料的調和配合,方成好菜。

中國最貴重的食品,本身都同樣具有三種特質,即無色、無臭和無味,如魚翅、燕窩和銀耳都屬於這一類。這三種食品都是含膠質的東西,都是無色、無臭、無味的。其所以成佳肴,全在用好湯去配合。

原題為《食品與藥物》(有刪改)

選自《生活的藝術》

林語堂談「女人」

如果女人說,「也應當讓我們女人去試一試」的時候,我們為什麼不出之以誠,承認自己的失敗,讓她們來統治世界呢?

我最喜歡同女人講話,她們真有意思,常使我想起拜倫的名句:

「男人是奇怪的東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

「What a strange thing is man!and what is stranger is woman!」

請不要誤會我是女性憎惡者,如尼采與叔本華。我也不同意莎士比亞紳士式的對於女人的至高的概念說:「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我喜歡女人,就如她們平常的模樣,用不著神魂顛倒,也用不著滿腹辛酸。她們能看一切的矛盾、淺薄、浮華,我很信賴她們的直覺和生存的本能——她們的重情感輕理智的表面之下,她們能攫住現實,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我很尊重這個,她們懂得人生,而男人卻只知理論。她們了解男人,而男人卻永不了解女人。男人一生抽煙、田獵、發明、編曲,女子卻能養育兒女,這不是一種可以輕蔑的事。

我不相信假定世上單有父親,也可以看管他的兒女,假定世上沒有母親,一切的嬰孩必於三歲以下一起發疹死盡,即使不死,也必未滿十歲而成為扒手。小學生上學也必遲到,大人們辦公也未必會照時侯。手帕必積幾月而不洗,洋傘必時時遺失,公共汽車也不能按時開行。沒有婚喪喜慶,尤其一定沒有理髮店。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處處都是靠女人去應付安排,而不是男人。種族之延綿,風俗之造成,民族之團結,都是端賴女人。沒有女子的社會,必定沒有禮俗、宗教,以及諸如此類的東西。世上沒有天性守禮的男子,也沒有天性不守禮的女子。假定沒有女人,男人不會居住在漂亮的千篇一律的公寓、弄堂,而必住於三角門窗而有獨出心裁的設計之房屋。會在卧室吃飯,在飯廳安眠的,而且最好的外交官也不會知道區別白領帶與黑領帶之重要。

以上一大篇話,無非用以證明女子之直覺遠勝於男人之理論。這一點既明,我們可以進而討論女子談話之所以有意思。其實女子之理論談話,就是她們之一部。在所謂閑談里,找不到淡然無味的抽象名詞,而是真實的人物,都是會爬會蠕動會娶嫁的東西。比方女子在社會中介紹某大學的有機化學教授,必不介紹他為有機化學教授,而為利哈生上校的舅爺。而且上校死時,她正在紐約病院割盲腸炎,從這一點出發,她可向日本外交家的所謂應注意的「現實」方面發揮——或者哈利生上校曾經跟她一起在根辛頓花園散步,或是由盲腸炎而使她記起「親愛的老勃郎醫生,跟他的長鬍子」。

無論談到什麼題目,女子是攫住現實的。她知道何者為充滿人生意味的事實,何者為無用的空談。所以任何一個真的女子會喜歡《碧眼兒日記》(Gentlemen Prefer Blondes)中的女子,當她游巴黎,走到Place Vendome的歷史上有名的古碑時,必要背著那塊古碑,而仰觀歷史有名的名字,如Coty與Castier(香水店的老招牌),憑她的直覺,以Vendome與Coty相比,自會明白Coty是充滿人生意義的,而有機化學則不是。人生是由有機化學與無機化學而造成的。自然,世上也有Madame Curie Emma Goldmans與Beatrice Webbs之一類學者,但是我是講普通的一般女人。讓我來舉個例:

「X是大詩人」,我有一回在火車上與一個女客對談。「他很能欣賞音樂,他的文字極其優美自然。」我說。

「你是不是說W?他的太太是抽鴉片煙的。」

「是的,他自己也不時抽。但是我是在講他的文字。」

「她帶他抽上的。我想她害了他一生。」

「假使你的廚子有了外遇,你便覺得他的點心失了味道嗎?」

「呵,那個不同。」

「不是正一樣嗎?」

「我覺得不同。」

感覺是女人的最高法院,當女人將是非訴於她的「感覺」之前時,明理人就當見機而退。

一位美國女人曾出了一個「美妙的主意」,認為男人把世界統治得一塌糊塗,所以此後應把統治世界之權交與女人。

現在,以一個男人的資格來講,我是完全贊成這個意見的。我懶於再去統治世界,如果還有人盲目的樂於去做這件事情,我是甚願退讓,我要去休假。我是完全失敗了,我不要再去統治世界了。我想所有腦筋清楚的男人,一定都有同感。如果塔斯馬尼亞島(在澳洲之南)的土人喜歡來統治世界,我是甘願把這件事情讓給他們,不過我想他們是不喜歡的。

我覺得頭戴王冠的人,都是寢不安席的。我認為男人們都有這種感覺。據說我們男人是自己命運的主宰,也是世界命運的主宰,還有我們男人是自己靈魂的執掌者,也是世界靈魂的執掌者,比如政治家、政客、市長、審判官、戲院經理、糖果店主人,以及其他的職位,全為男人所據有。實則我們沒有一個人喜歡去作這種事。情形比這還要簡單,如哥倫比亞大學心理教授言,男女之間真正的分工合怍,是男人只去賺錢,女人只去用錢。我真願意看見女人勤勞工作於船廠,公事房中,會議席上,同時我們男人卻穿著下午的輕俏綠衣,出去作紙牌之戲,等著我們的親愛的公畢回家,帶我們去看電影。這就是我所謂美妙的主意。

但是除去這種自私的理由外,我們實在應當自以為恥。要是女人統治世界,結果也不會比男人弄得更糟。所以如果女人說,「也應當讓我們女人去試一試」的時候,我們為什麼不出之以誠,承認自己的失敗,讓她們來統治世界呢?女人一向是在養育子女,我們男人卻去掀動戰事,使最優秀的青年們去送死。這真是駭人聽聞的事。但是這是無法挽救的。我們男人生來就是如此。我們總要打仗,而女人則只是互相撕扯一番,最厲害的也不過是皮破血流而已。如果不流血中毒,這算不了什麼傷害。女人只用轉動的針即滿足,而我們則要用機關槍。有人說只要男人喜歡去聽鼓樂隊奏樂,我們就不能停止作戰。我們是不能抵拒鼓樂隊的,假如我們能在家靜坐少出,感到下午茶會的樂趣,你想我們還去打仗嗎?如果女人統治世界,我們可以向她們說:「你們在統治著世界,如果你們要打仗,請你們自己出去打吧。」那時世界上就不會有機關槍,天下最後也變得太平了。

選自《人生不過如此》

林語堂談「讀書」

什麼是讀書的真藝術呢?簡單的答案就是有那種心情的時候便拿起書來讀。一個人讀書必須出其自然,才能夠徹底享受讀書的樂趣。

讀書或書籍的享受素來被視為有修養的生活上的一種雅事,而在一些不大有機會享受這種權利的人們看來,這是一種值得尊重和妒忌的事。當我們把一個不讀書者和一個讀書者的生活上的差異比較一下,這一點便很容易明白。那個沒有養成讀書習慣的人,以時間和空間而言,是受著他眼前的世界所禁錮的。他的生活是機械化的,刻板的;他只跟幾個朋友和相識者接觸談話,他只看見他周遭所發生的事情。他在這個監獄裡是逃不出去的。可是當他拿起一本書的時候,他立刻走進一個不同的世界;如果那是一本好書,他便立刻接觸到世界上一個最健談的人。這個談話者引導他前進,帶他到一個不同的國度或不同的時代,或者對他發泄一些私人的悔恨,或者跟他討論一些他從來不知道的學問或生活問題。一個古代的作家使讀者隨一個久遠的死者交通;當他讀下去的時候,他開始想像那個古代的作家相貌如何,是哪一類的人。孟子和中國最偉大的歷史家司馬遷都表現過同樣的觀念。一個人在十二小時之中,能夠在一個不同的世界裡生活二小時,完全忘懷眼前的現實環境:這當然是那些禁錮在他們的身體監獄裡的人所妒羨的權利。這麼一種環境的改變,由心理上的影響說來,是和旅行一樣的。

不但如此。讀者往往被書籍帶進一個思想和反省的境界里去。縱使那是一本關於現實事情的書,親眼看見那些事情或親歷其境,和在書中讀到那些事情,其間也有不同的地方,因為在書本里所敘述的事情往往變成一片景象,而讀者也變成一個冷眼旁觀的人。所以,最好的讀物是那種能夠帶我們到這種沉思的心境里去的讀物,而不是那種僅在報告事情的始末的讀物。我認為人們花費大量的時間去閱讀報紙,並不是讀書,因為一般閱報者大抵只注意到事件發生或經過的情形的報告,完全沒有沉思默想的價值。

據我看來,關於讀書的目的,宋代的詩人和蘇東坡的朋友黃山谷所說的話最妙。他說:「三日不讀,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他的意思當然是說,讀書使人得到一種優雅和風味,這就是讀書的整個目的,而只有抱著這種目的的讀書才可以叫做藝術。一人讀書的目的並不是要「改進心智」,因為當他開始想要改進心智的時候,一切讀書的樂趣便喪失凈盡了。他對自己說:「我非讀莎士比亞的作品不可,我非讀索福客儷(Sophocles)的作品不可,我非讀伊里奧特博士(Dr·Eliot)的《哈佛世界傑作集》不可,使我能夠成為有教育的人。」我敢說那個人永遠不能成為有教育的人。他有一天晚上會強迫自己去讀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Hamlet),讀畢好象由一個噩夢中醒轉來,除了可以說他已經「讀」過《哈姆雷特》之外,並沒有得到什麼益處。一個人如果抱著義務的意識去讀書,便不了解讀書的藝術。這種具有義務目的的讀書法,和一個參議員在演講之前閱讀文件和報告是相同的。這不是讀書,而是尋求業務上的報告和消息。

所以,依黃山谷氏的說話,那種以修養個人外表的優雅和談吐的風味為目的的讀書,才是唯一值得嘉許的讀書法。這種外表的優雅顯然不是指身體上之美。黃氏所說的「面目可憎」,不是指身體上的醜陋。醜陋的臉孔有時也會有動人之美,而美麗的臉孔有時也會令人看來討厭。我有一個中國朋友,頭顱的形狀像一顆炸彈,可是看到他卻使人歡喜。據我在圖畫上所看見的西洋作家,臉孔最漂亮的當推吉斯透頓。他的髭鬚,眼鏡,又粗又厚的眉毛,和兩眉間的皺紋,合組而成一個惡魔似的容貌。我們只覺得那個頭額中有許許多多的思念在轉動著,隨時會由那對古怪而銳利的眼睛裡迸發出來。那就是黃氏所謂美麗的臉孔,一個不是脂粉裝扮起來的臉孔,而是純然由思想的力量創造起來的臉孔。講到談吐的風味,那完全要看一個人讀書的方法如何。一個人的談吐有沒有「味」,完全要看他的讀書方法。如果讀者獲得書中的「味」,他便會在談吐中把這種風味表現出來;如果他的談吐中有風味,他在寫作中也免不了會表現出風味來。

所以,我認為風味或嗜好是閱讀一切書籍的關鍵。這種嗜好跟對食物的嗜好一樣,必然是有選擇性的,屬於個人的。吃一個人所喜歡吃的東西終究是最合衛生的吃法,因為他知道吃這些東西在消化方面一定很順利。讀書跟吃東西一樣,「在一人吃來是補品,在他人吃來是毒質。」教師不能以其所好強迫學生去讀,父母也不能希望子女的嗜好和他們一樣。如果讀者對他所讀的東西感不到趣味,那麼所有的時間全都浪費了。袁中郎曰:「所不好之書,可讓他人讀之。」

所以,世間沒有什麼一個人必讀之書。因為我們智能上的趣味象一棵樹那樣地生長著,或象河水那樣地流著。只要有適當的樹液,樹便會生長起來,只要泉中有新鮮的泉水湧出來,水便會流著。當水流碰到一個花崗岩石時,它便由岩石的旁邊繞過去;當水流涌到一片低洼的溪谷時,它便在那邊曲曲折折地流著一會兒;當水流涌到一個深山的池塘時,它便恬然停駐在那邊;當水流衝下急流時,它便趕快向前涌去。這麼一來,雖則它沒有費什麼氣力,也沒有一定的目標,可是它終究有一天會到達大海。世上無人人必讀的書,只有在某時某地,某種環境,和生命中的某個時期必讀的書。我認為讀書和婚姻一樣,是命運註定的或陰陽註定的。縱使某一本書,如《聖經》之類,是人人必讀的,讀這種書也有一定的時候。當一個人的思想和經驗還沒有達到閱讀一本傑作的程度時,那本傑作只會留下不好的滋味。孔子曰:「五十以學《易》。」便是說,四十五歲時候尚不可讀《易經》。孔子在《論語》中的訓言的沖淡溫和的味道,以及他的成熟的智慧,非到讀者自己成熟的時候是不能欣賞的。

且同一本書,同一讀者,一時可讀出一時之味道來。其景況適如看一名人相片,或讀名人文章,未見面時,是一種味道,見了面交談之後,再看其相片,或讀其文章,自有另外一層深切的理會。或是與其人絕交以後,看其照片,讀其文章,亦另有一番味道。四十學《易》是一種味道,到五十歲看過更多的人世變故的時候再去學《易》,又是一種味道。所以,一切好書重讀起來都可以獲得益處和新樂趣。我在大學的時代被學校強迫去讀《西行記》(「WestwardHo!」)和《亨利埃士蒙》(「HenryEsmond」),可是我在十餘歲時候雖能欣賞《西行記》的好處,《亨利埃士蒙》的真滋味卻完全體會不到,後來漸漸回想起來,才疑心該書中的風味一定比我當時所能欣賞的還要豐富得多。

由是可知讀書有二方面,一是作者,一是讀者。對於所得的實益,讀者由他自己的見識和經驗所貢獻的份量,是和作者自己一樣多的。宋儒程伊川先生談到孔子的《論語》時說:「讀《論語》,有讀了全然無事者;有讀了後,其中得一兩句喜者;有讀了後,知好之者;有讀了後,直有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者。」

我認為一個人發現他最愛好的作家,乃是他的知識發展上最重要的事情。世間確有一些人的心靈是類似的,一個人必須在古今的作家中,尋找一個心靈和他相似的作家。他只有這樣才能夠獲得讀書的真益處。一個人必須獨立自主去尋出他的老師來,沒有人知道誰是你最愛好的作家,也許甚至你自己也不知道。這跟一見傾心一樣。人家不能叫讀者去愛這個作家或那個作家,可是當讀者找到了他所愛好的作家時,他自己就本能地知道了。關於這種發現作家的事情,我們可以提出一些著名的例證。有許多學者似乎生活於不同的時代里,相距多年,然而他們思想的方法和他們的情感卻那麼相似,使人在一本書里讀到他們的文字時,好象看見自己的肖像一樣。以中國人的語法說來,我們說這些相似的心靈是同一條靈魂的化身,例如有人說蘇東坡是莊子或陶淵明轉世的,袁中郎是蘇東坡轉世的。蘇東坡說,當他第一次讀莊子的文章時,他覺得他自從幼年時代起似乎就一直在想著同樣的事情,抱著同樣的觀念。當袁中郎有一晚在一本小詩集里,發見一個名叫徐文長的同代無名作家時,他由床上跳起,向他的朋友呼叫起來,他的朋友開始拿那本詩集來讀,也叫起來,於是兩人叫復讀,讀復叫,弄得他們的僕人疑惑不解。伊里奧特(GeorgeEliot)說她第一次讀到盧騷的作品時,好象受了電流的震擊一樣。尼采(Nietzsche)對於叔本華(Schopenhauer)也有同樣的感覺,可是叔本華是一個乖張易怒的老師,而尼采是一個脾氣暴躁的弟子,所以這個弟子後來反叛老師,是很自然的事情。

只有這種讀書方法,只有這種發見自己所愛好的作家的讀書方法,才有益處可言。象一個男子和他的情人一見傾心一樣,什麼都沒有問題了。她的高度,她的臉孔,她的頭髮的顏色,她的聲調,和她的言笑,都是恰到好處的。一個青年認識這個作家,是不必經他的教師的指導的。這個作家是恰合他的心意的;他的風格,他的趣味,他的觀念,他的思想方法,都是恰到好處的。於是讀者開始把這個作家所寫的東西全都拿來讀了,因為他們之間有一種心靈上的聯繫,所以他把什麼東西都吸收進去,毫不費力地消化了。這個作家自會有魔力吸引他,而他也樂自為所吸;過了相當的時候,他自己的聲音相貌,一顰一笑,便漸與那個作家相似。這麼一來,他真的浸潤在他的文學情人的懷抱中,而由這些書籍中獲得他的靈魂的食糧。過了幾年之後,這種魔力消失了,他對這個情人有點感到厭倦,開始尋找一些新的文學情人;到他已經有過三四個情人,而把他們吃掉之後,他自己也成為一個作家了。有許多讀者永不曾墮入情網,正如許多青年男女只會賣弄風情,而不能鍾情於一個人。隨便那個作家的作品,他們都可以讀,一切作家的作品,他們都可以讀,他們是不會有甚麼成就的。

這麼一種讀書藝術的觀念,把那種視讀書為責任或義務的見解完全打破了。在中國,常常有人鼓勵學生「苦學」。有一個實行苦學的著名學者,有一次在夜間讀書的時候打盹,便拿錐子在股上一刺。又有一個學者在夜間讀書的時候,叫一個丫頭站在他的旁邊,看見他打盹便喚醒他。這真是荒謬的事情。如果一個人把書本排在面前,而在古代智慧的作家向他說話的時候打盹,那麼,他應該乾脆地上床去睡覺。把大針刺進小腿或叫丫頭推醒他,對他都沒有一點好處。這麼一種人已經失掉一切讀書的趣味了。有價值的學者不知道什麼叫做「磨練」,也不知道什麼叫做「苦學」。他們只是愛好書籍,情不自禁地一直讀下去。

這個問題解決之後,讀書的時間和地點的問題也可以找到答案。讀書沒有合宜的時間和地點。一個人有讀書的心境時,隨便什麼地方都可以讀書。如果他知道讀書的樂趣,他無論在學校內或學校外,都會讀書,無論世界有沒有學校,也都會讀書。他甚至在最優良的學校里也可以讀書。曾國藩在一封家書中,談到他的四弟擬入京讀較好的學校時說:「苟能發奮自立,則家塾可讀書,即曠野之地,熱鬧之場,亦可讀書,負薪牧豕,皆可讀書。苟不能發奮自立,則家塾不宜讀書,即清凈之鄉,神仙之境,皆不能讀書。」有些人在要讀書的時候,在書台前裝腔作勢,埋怨說他們讀不下去,因為房間太冷,板凳太硬,或光線太強。也有些作家埋怨說他們寫不出東西來,因為蚊子太多,稿紙發光,或馬路上的聲響太嘈雜。宋代大學者歐陽修說他的好文章都在「三上」得之,即枕上,馬上,和廁上。有一個清代的著名學者顧千里據說在夏天有「裸體讀經」的習慣。在另一方面,一個人不好讀書,那麼,一年四季都有不讀書的正當理由:

春天不是讀書天;夏日炎炎最好眠;

等到秋來冬又至,不如等待到來年。

那麼,什麼是讀書的真藝術呢?簡單的答案就是有那種心情的時候便拿起書來讀。一個人讀書必須出其自然,才能夠徹底享受讀書的樂趣。他可以拿一本《離騷》或奧瑪開儼(OmarKhayyam,波斯詩人)的作品,牽著他的愛人的手到河邊去讀。如果天上有可愛的白雲,那麼,讓他們讀白雲而忘掉書本吧,或同時讀書本和白雲吧。在休憩的時候,吸一筒煙或喝一杯好茶則更妙不過。或許在一個雪夜,坐在爐前,爐上的水壺鏗鏗作響,身邊放一盒淡巴菰,一個人拿了十數本哲學,經濟學,詩歌,傳記的書,堆在長椅上,然後閑逸地拿起幾本來翻一翻,找到一本愛讀的書時,便輕輕點起煙來吸著。金聖嘆認為雪夜閉戶讀禁書,是人生最大的樂趣。陳繼儒(眉公)描寫讀書的情調,最為美妙:「古人稱書畫為叢箋軟卷,故讀書開卷以閑適為尚。」在這種心境中,一個人對什麼東西都能夠容忍了。此位作家又曰:「真學士不以魯魚亥豕為意,好旅客登山不以路惡難行為意,看雪景者不以橋不固為意,卜居鄉間者不以俗人為意,愛看花者不以酒劣為意。」

選自《林語堂文集》

林語堂談「旅行」

我曾在杭州名泉和名茶的產地虎跑,看見過旅行者將自己持杯飲茶時的姿勢攝入照片。拿一張在虎跑品茶的照片給朋友看,當然是一件很風雅的事情,所怕的就是他將重視照片,而忘卻了茶味。

旅行在從前是行樂之一,但現在已變成一種實業。旅行在現代確已比在一百年前便利了不少。政府和所設的旅行機關,已儘力下了一番工夫以提倡旅行;結果是現代的人大概都比前幾代的人多旅行了一些。不過旅行到了現代,似乎已是一種沒落的藝術。我們如要了解何以謂之旅行,我們必須先能辨別其實不能算是旅行的各種虛假旅行。

第一種虛假旅行,即旅行以求心胸的必進。這種心胸的必進,現在似乎已行之過度;我很疑惑一個人的心胸,是不是能夠這般容易地改進。無論如何,俱樂都和演講會對此的成績都未見得良好。但我們既然這樣專心於改進我們的心胸,則我們至少須在閑暇的日子,讓我們的心胸放一天假,休息一下子。這種對旅行的不正確的概念,產生了現代的導遊者的組織。這是我所認為無事忙者令人最難忍受的討厭東西。當我們走過一個廣場或銅像時,他們硬叫我們去聽他講述生於一七七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死於一八五二年十二月二日等。我曾看見過女修道士帶著一群學校兒童去參觀一所公墓,當她們立在一塊墓碑前面時,一個修道士就拿出一本書來,講給兒童聽,死者的生死月日,結婚的年月,他的太太的姓名,和其他許多不知所云的事實。我敢斷定這種廢話,必已使兒童完全喪失了這次旅行的興趣。成年人在導遊的指引之下,也交成了這樣的兒童,而有許多比較好學不倦的人,竟還會拿著鉛筆和日記簿速記下來。中國人在有許多名勝地方旅行時,也受到同樣的麻煩。不過中國的導遊不是職業人員,而只是些水果小販、驢夫,和農家的童子,性情略比職業導遊活潑,但所講的話則不像職業導遊那麼準確。某一天,我到蘇州去瀏覽虎丘山,回來時,腦筋中竟充滿了互相矛盾的史實和年代,因為據引導我的販橘童子告訴我,高懸在劍池四十尺之上的那座石橋,就是古美人西施的晨妝處(實則西施的梳妝台遠在十里之外)。其實這童子只不過想向我兜賣一些橘於,但因此居然使我知道民間傳說怎樣會漸漸地遠高事實,而變為荒誕不經。

第二種虛假的旅行,即為了談話資料而旅行,以便事後可以誇說。我曾在杭州名泉和名茶的產地虎跑,看見過旅行者將自己持杯飲茶時的姿勢攝入照片拿一張在虎跑品茶的照片給朋友看,當然是一件很風雅的事情,所怕的就是他將重視照片,而忘卻了茶味。這種事情很易使人的心胸受到束縛,尤其是自帶照相機的人,如我們在巴黎或倫敦的遊覽事中所見者。他們的時間和注意力已完全消耗於拍攝照片之中,以致反而無暇去細看各種景物了。這種照片固然可供他們在空閑的時候慢慢地閱看,但如此的照片,世界各處哪裡買不到,又何必巴巴地費了許多事特地自己跑去拍攝呢。這類歷史的名勝,漸漸成為誇說資料,而不是遊覽資料。一個人所到的地方越多,他所記憶者也越豐富,因而可以誇說的也越多。這種尋求學問的驅策,使人在旅行時不能不於一日中,求能看到最可能的多數的名勝地。他手裡拿著一張遊覽地點程序表,到過一處,即用鉛筆划去一個名字。我疑心這類旅行家在假期中,也是講究效能的。

這種愚拙的旅行,當然產生了第三種的虛偽旅行家:即定了遊覽程序的旅行家。他們在事先早已能算定將在奧京或羅京耽擱多少時候。他們都在起程之前,先預定下遊覽的程序,臨時如上課一般的切實遵時而行。他們正好似在家時一般,在旅行時也是受月份牌和時鐘的指揮的。

我主張真正的旅行動機,應完全和這些相反。第一,旅行的真正動機應為旅行以求忘其身之所在,或較為詩意的說法,旅行以求忘卻一切。凡是一個人,不論階級比他高者對他的感想怎樣,但在自己的家中,總是惟我獨尊的。同時他須受種種俗尚、規則、習慣和責任的束縛。一個銀行家總不能做到叫別人當他是一個尋常人看待,而忘卻自己是一個銀行家。因此在我看來,旅行的真正理由實是在於變換所處的社會,使他人拿他當一個尋常人看待。介紹信於一個人做商業旅行時,是一件有用之物,但商業旅行是在本質上不能置於旅行之列的。一個人倘在旅行時帶著介紹信,他便難於期望恢復他的自由人類的本來面目,也難於期望顯出他於人造的地位之外的人類天然地位。我們應知道一個人到了一處陌生地方時,除了受朋友的招待,和介紹到同等階級的社會去周旋的舒適外,還有比這更好的,由一個童子領著到深山叢林里去自由遊覽的享受。他有機會去享受在餐館裡做手勢點一道薰雞,或向一個東京警察做手勢問道的樂趣。得過這種旅行經驗的人,至少在回到家裡後,可以不必如平時地一味依賴他的車夫和貼身侍者了。

一個真正的旅行家必是一個流浪者,經歷著流浪者的快樂、誘惑和探險意念。旅行必須流浪式,否則便不成其為旅行。旅行的要點於無責任、無定時、無來往信札、無嚅嚅好問的鄰人、無來客和無目的地。一個好的旅行家絕不知道他往哪裡去,更好的甚至不知遭從何處而來。他甚至忘卻了自己的姓名。屠隆曾在他所著的《冥廖子游》中很透徹地闡明這一點。——這遊記我譯引在下文裡邊。他在某處陌生的地方並無一個朋友,但恰如某女尼所說:「無所特善視者,盡善視普世人也。」沒有特別的朋友,就是人盡可友,他普愛世人,所以就處身於其中,領略他們的可愛處,和他們的習俗。這種好處是坐著遊覽汽車看古迹的旅行家所無從領略的。因為他們只有在旅館裡邊,和從本國同來的遊伴談天的機會。最可笑的是有許多美國旅行家,他們到巴黎之後,必認定到同游者都去吃的餐館中去吃飯,好似藉此可以一見同船來的人,並可以吃到和在家時所吃一樣的烘餅。英國人到了上海之後必住到英國人所開設的旅館裡邊去,在早餐時照常吃著火腿煎蛋,和塗著橘皮醬的麵包,閑時在小飲室里坐坐,遇到有人邀他坐一次人力車時,必很羞縮地拒絕。他們當然是極講究衛生的,但又何必到上海去呢?如此的旅行家,絕沒有和當地的人士在精神上融合的機會。因此也就喪失了一種旅行中最大的益處。

流浪精神使人能在旅行中和大自然更加接近。所以這一類旅行家每喜歡到闃無人跡的山中去,以便可以幽然享受和大自然融合之樂。所以這些旅行家在預備出行時,絕不會到百貨公司去費許多時刻選購一套紅色或藍色的游泳衣,買唇膏尚可容許,因為旅行家大概都是崇奉唇騷者,喜歡色色自然,而一個女人如若沒有了好唇膏,便會不自然的。但這是終究為了他們乃是到人所共赴的避暑地方或海濱去的緣故,而在這種地方是完全得不到和大自然發生更深的關係的益處的。往往有人到了一處名泉欣然自語說:「這可真是幽然獨處了。」但是在旅館吃過晚飯在起居室內拿起一張報紙隨便看看時,即看見上面載著某甲夫人曾在星期一到過這地方。次日早晨他去「獨」步時,又遇到隔夜方到的某乙全家。星期四的晚上,他又很快樂地知道某丙夫婦也將要到這幽靜的山谷中來度夏。接著就是某甲夫人請某乙全家吃茶點,某乙請某丙夫婦打牌。你並能聽見某丙夫人喊著說:「奇啊,這不是好像依舊在紐約嗎?」

我以為除此以外,另有一種旅行,不為看什麼事物,也不為看什麼人的旅行,而所看的不過是松鼠、麝鼠、土撥鼠、雲和樹。我有一位美國女友曾告訴我,有一次,她怎樣被幾個中國朋友邀到附近杭州的某山去看「虛無一物」。據說,那一天早晨霧氣很濃。當她們上山時,霧氣越加濃厚,甚至可以聽得見露珠滴在草上的聲音。這時除了濃霧之外,不見一物。她很失望。「但你必須上去,因為頂上有奇景可見呢。」她的中國朋友勸她說。於是她再跟著向上走去。不久,只看見遠處一塊被雲所包圍的怪石,別人都視作好景。「那裡是什麼?」她問。「這就是倒植蓮花。」她的朋友回答。她很為懊惱,就想回身。「但是頂上還有更奇的景緻哩。」她的朋友又勸說。這時她的衣服已半潮,但她已放棄反抗,所以依舊跟著別人上去。最後,她們已達山頂,四圍只見一片雲霧,和天邊隱約可見的山峰。「但這裡實在沒有什麼可看啊。」她責問說。「對了,我們特為上來看虛無一物的。」她的中國朋友回答她說。

觀看景物和觀看虛無,有極大的區別。有許多特去觀看景物的,其實並沒有看到什麼景物,但有許多去觀看虛無的倒反而能看到許多事物。我每聽到一位作家到外國去「搜集新著作的資料」時,總在暗暗地好笑,難道他的本鄉本國中,其人情和風俗上已沒有了可供他採集的資料嗎?難道他的論文資料竟已窮盡嗎?紡織區難道是太缺乏浪漫性嗎?格恩賽島太沉寂,不足以為一部傑出小說的背景嗎?所以我們須回到「旅行在於看得見物事的能力之哲學問題」,這就可使到遠處去旅行和下午在田間閑步之間,失去它們的區別。

依金聖嘆之說,兩者是相同的。旅行者所必須的行具就是如他在著名的劇曲《西廂記》的評語中所說:「胸中的一副別才。眉下的一副別眼。」其要點在於此人是否有易覺的心,和能見之眼。倘若他沒有這兩種能力,即使跑到山裡去,也是白費時間和金錢。在另一方面,倘若他有這兩種能力,則不必到山裡去,即坐在家裡遠望,或步行田間去觀察一片行雲、一隻狗、一道竹籬或一棵樹,也能同樣享受到旅行的快樂的。

原標題《旅行的享受——論遊覽》

選自《林語堂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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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武佳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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