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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父母注意了!陽江新生兒出生1個月內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原標題:「新手」父母注意了!陽江新生兒出生1個月內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近日,陽春市婦幼保健院官方微信推出一則《出生證明領取告示》吸引了市民的關注,文內提到2019年將採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產婦應儘快按時領取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新版《出生醫學證明》到底新在哪裡?

新證明具有哪些作用?


新生兒應該在什麼時候領取?


我們幫你到市婦幼保健院了解到啦


監製機構名稱有變更


陽江市婦幼保健院保健部副主任蔡惠娟介紹,目前《出生醫學證明》監製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今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明年起《出生醫學證明》的監製機構也將變更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其他內容不變。



《出生醫學證明》的作用


為孩子辦理戶口、城鄉居民社保醫保甚至是出國讀書,都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因此家長應及時給孩子領取《出生醫學證明》。蔡惠娟表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制定的《出生醫學證明》是具有醫學法律效力的證明,它的作用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

6大功能


一、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狀況;


二、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三、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證明;


四、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五、為戶籍管理機關進行人口登記提供醫學依據;


六、為其他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證明的事項提供依據。


最好在出生一個月內領取《證明》


「一般來說,家長最好在孩子出生一個月內領取《出生醫學證明》,如果產婦在住院期間可以填好《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產婦在出院後10天內我院就可辦好《出生醫學證明》。」蔡惠娟說。產房助產士在產婦分娩後會發放《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至產婦手中。產婦在住院期間填寫完整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孩子父母親的姓名要按照其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的資料如實填寫,年齡必須填寫實足年齡,嬰兒姓名要提前擬好,一旦填寫確認不得更改。出院前,產婦將填好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交至產房,產房助產士在核對登記表信息準確無誤後錄入產婦分娩信息系統,將登記表上交醫院《出生醫學證眀》發放室。產婦在出院後10天內到《出生醫學證明》發放室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注意事項

  • 值得注意的是,《出生醫學證明》按產婦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的內容列印,一經列印,內容一律不予更改。
  •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要出具夫婦雙方身份證原件(或戶口簿),經核對入院時的信息無誤後再辦理。如夫婦使用虛假證件辦理入院或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將按有關文件要求進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領取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時需要提供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原則上領證人必須是小孩父母,如委託第三者領取時要提供委託書和第三者身份證原件。
  • 《出生醫學證明》只能在新生兒出生的醫院領取,不能異地領取。

來源 | 陽江日報(簡梅芳 阮小暢)


編輯 | 利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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