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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善之家慶有餘:孩子的優秀 源於善心

前段時間,武大三環宿舍發生了一起可怕的強姦案件。嫌疑人竟是一名正每天接受著學校教育的十七歲的少年

在傳統觀念里,孩子一向是純真善良的代名詞,孩子的世界潔白無瑕,以至於沒人相信一個孩子會「犯罪」,而只把一切當作無意識的行為。

可是,不懂就意味著非惡嗎?不懂就可以免責嗎?這顯然又與正確的是非觀是不相符的。如果不嚴肅對待孩子的錯誤,可能後患無窮。

二零一三年,重慶市就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案件:一名十歲女孩在電梯中對一歲的陌生男童進行摔打,並用腳踢孩子頭部。最後電梯門開啟,小女孩將男童扔出門外。此舉直接導致男童全身多部位受傷,多次搶救,造成嚴重的後遺症。

但最令人後怕的,如此殘忍的行為竟是出自一個尚未成年的孩子之手。事後,她竟然可以十分冷靜地幫助男童奶奶尋找孩子,沒有表現出絲毫的慌亂。

可未成年的身份意味著她無法承擔刑事責任,也意味著她不會為自己的行為直接付出代價。但沒人會認為她是無辜的。據反映,女孩曾經對貓狗也有過類似暴力的行為,只是父母認為這是小孩表達愛的方式,未加以重視。

最可怕的,是父母總習慣性的以「孩子太小」作為辯護詞,企圖替孩子脫罪,為自己推卸責任。

這樣的父母又怎麼可能不教出「熊孩子」呢?在孩子得到的教育里,可以因為自己的年齡而免責,所以無論做什麼,都是可以的。

於是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小時可以隨心所欲搶陌生人的東西,長大就可以搶劫;小時不用遵守社會公德,長大了也可以隨意欺侮他人。

孩子肆無忌憚的背後,往往是一些以自我為中心的父母,而他們自己本身,也未必真正懂得公共道德的含義。

因此,孩子被告知行為的界限十分關鍵。而父母以身作則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是教育的起點。

當父母把孩子帶入公共場合,賦予了他與社會接觸的可能,就要給他樹立「社會人」的身份意識,教導孩子如何在複雜的社會環境之中健康快樂的生存,建立良好的社會關係。

同時,既然進入社會,就必須給別人同等看待你的孩子的權利,沒有資格以年齡為借口去逃避懲罰。如果你認為你的孩子無法遵守正常的公共秩序,那就避免你的孩子過早進入社會而帶來的不良影響。

當惡性事件發生,也請第一時間處理而不是找借口逃避。這很嚴厲,卻是對孩子的負責,是對他的將來負責。

孩子的世界裡可能沒有明確的對錯之分,但絕不代表他們可以不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只是社會和家庭教育需要同時為之負責。

一個孩子懵懂的行為也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因為主觀上的無知並不能阻止悲劇結果的發生。而具備健全人格和豐富生活經驗的成年人,應該去避免這類悲劇的發生。避免他們的錯誤傷害別人,也傷害自己。

法律和道德,是我們必須教給孩子的。

嚴格規範並處理青少年犯罪的責任,還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孩子因為自身特殊性受到的傷害。減少有人去引誘或逼迫青少年犯罪的比例,諸如兒童乞討,兒童偷竊等。因為對於任何罪惡,不縱容,不退讓,是我們給孩子最大的關愛。

我們應該教給孩子的,是保持善良。為善的路很長,生命里總有機會,何時開始都不遲。

小時候,我們可以拾起腳邊的垃圾,做到遵守公共場合的紀律,可以力所能及的幫助有需要的人;當我們老了,雖然行動力減弱,但起碼做到能夠尊重並諒解他人。

給相處的人多一些包容,多一些溫暖,可以做到避免高峰時期坐公交出門,儘可能不給別人添麻煩;合理地享受優惠政策,而不是想方設法利用政策謀利;哪怕是將死之人,也可以通過捐獻身體器官的方式去為世界留下自己的愛。

這些都是善的體現,而我們畢生都不該放棄對善的嚮往

年齡不會影響善惡的價值判斷,也不會指使我們作惡或為善,我們要審視的,是自己的內心。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一切罪惡都應為我們所鄙棄,善意總會開出燦爛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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