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七八十年代布魯克林的真實樣貌

七八十年代布魯克林的真實樣貌

塞斯·費蘭蒂

因高昂租金而聞名全球之前,布魯克林只不過是個擠滿租戶的住宅區。從本森赫斯特(Bensonhurst)、公園坡(Park Slope)、貝德福德-斯圖維森特(Bedford-Stuyvesant)到格林博恩特(Greenpoint),這裡是紐約市人口最稠密、構成最多樣的行政區。現代流行文化里處處反映著布魯克林深厚的文化底蘊,比如斯派克·李(Spike Lee)的電影 —— 雖然他沒能充分反映市區中產階級化的問題 —— 又比如強納森·列瑟(Jonathan Lethem)和珍妮弗·伊根(Jennifer Egan)的小說。

近年來,作家如阿德爾·沃爾德曼(Adelle Waldman)、導演如諾亞·鮑姆巴赫(Noah Baumbach)都曾力圖記錄日新月異的都市景觀(以及這種變化對房地產市場乃至城市文化生活帶來的影響),講述在公園坡的成長體驗,以及那裡被年薪數十萬美元的新貴階級和他們的嬰兒車佔領以前的故事。

現在,布魯克林聲名鵲起,布魯克林南區本地人、攝影師拉里·拉喬波(Larry Racioppo)出版了《布魯克林往事:1971-1983攝影集》(Brooklyn Before: Photographs, 1971–1983)一書,裡面還收錄了《村聲》(Village Voice)撰稿人湯姆·羅賓斯(Tom Robbins)和藝術評論家茱莉亞·凡·哈夫頓(Julia Van Haaften)的文章。

VICE 聯繫上拉喬波,想了解一下為什麼他從小就熱衷於用照片記錄展望公園(Prospect Park)附近的景觀,過去的布魯克林特別在哪裡,以及從他小時候到現在,那些相互交織的布魯克林社區發生了怎樣的變化、又如何抵制變化的發生。以下是我們的對話,他一邊回答我們的問題,一邊挑選出書里的照片,給他的故事補充細節。

1977年,第36街道,喬治(George)在展示自己的刺青

這是我的一個舅舅。他參加了二戰,回來的時候患有炮彈休克症,再也沒有參加工作。他跟我的嬸嬸住在一起,為人非常安靜,但是偶爾我也能跟他說上一兩句話。我問他關於刺青的事,他就直接展示給我看,說是某次在院子里開派對的時候刺上的。我覺得很有意思,因為現在的刺青都是非常精美的藝術了,但他這個特別簡單,很有二戰的餘韻。

我的一個朋友借給我一部相機,我就在城市裡走走停停,跟路人攀談說話,就這樣拍了第一卷膠捲,覺得也挺喜歡這麼乾的,就堅持下去了。我會經由第2或第3街道,經過綠蔭公墓,走到日落公園(Sunset Park)附近的朋友家裡,並在這一路上拍照記錄。會碰到路人和孩子。我用的基本上都是手持的35毫米黑白膠捲,很多年以後才開始接觸彩片。

這本書里的照片都是1971年到1983年之間拍下的。我有一部很便宜的35毫米相機,用來拍了很多年。我依然覺得布魯克林是個適宜居住的好地方,非常多元化。唯獨除了公園坡,那裡的大部分住宅區都比較獨來獨往。我有過一份很有意思的工作,就是給市裡的住房署服務,叫房屋維護及發展局(HPD),我花了二十年的時間在城裡四處開車、攝影記錄,幾乎拜訪了城裡的每一個住宅區。你可以看到大家在工作的時候可能還挺融洽的,但回家之後就各過各的了。

1977年,第七大道,跳康茄舞的年輕人

這是我家附近的一個轉角,當然現在已經變了個樣了。這些年輕人所在的地方是一家酒類專營店的門口,還有那種七十年代特有的塑料護板。現在,那裡已經變成一家高端酒品專賣店了,人們再也不會隨意在街道上那樣玩兒了,都是一副彬彬有禮的樣子。當時,好像很多愛爾蘭人搬離了那片區域,更多波多黎各人搬了進來,還住著很多義大利人。現在,那裡就像是中南美洲的縮影。

對我來說,布魯克林的關鍵詞就是變化和移民。對於不適應變化的人,布魯克林就非常不適合他們。但是大多數時候,那裡其實沒什麼大型的幫派械鬥啊之類的,不會讓你覺得很害怕或是局勢很緊張。大家朝夕相處,很多都是同事。但是,你也清楚知道自己的身份,知道大家不同在哪裡。這裡是非常工人階級的一個地方,都是愛爾蘭人、義大利人、波多黎各人。把大家凝聚在一起的是天主教。大家知道,矛盾是有的,但不是什麼特別嚴重的情況。

1980年,第18街道,帶著音響的年輕男子

這是典型的八十年代紐約街景。我看過的音響可多了,他的這個算小的,也反映了時代變革。他站在一家義大利雜貨店門外,身後的建築就是我祖母和兩個嬸嬸住的地方。現在那裡變成了一家多明尼加雜貨店,那個街區也慢慢地從義大利人聚居的地方變成了更多拉美裔人集中的地方。我當時問他能不能給他拍照,他答應了,但你也看得出來,他很警惕,彷彿對著我特別局促緊張。他也不是很清楚我到底在做什麼。那個時候,嘻哈音樂在那邊沒什麼影響力,更多的是朋克和搖滾。我圈子裡的人都是去 CBGB 和 Mudd Club,後來就變化很大了。

這裡租金特別便宜,不需要本科學位也能找到工作,過上體面的生活。物價也很低。社區里大部分人都沒讀完高中,有些連初中都沒讀完,但照樣過得很好,也能養家糊口,這在現在是無法想像的。謀生艱難,很多人都受到排擠,被迫搬離了這裡。還有中產階級化的問題,對一些人來說是好事,但對另一些人則不然。取決於你所處的人生階段吧。現在生活不易,因為布魯克林乃至整個紐約的房租都太高了。我以前租過一個沿街的鋪面,月租也就35美元,我在裡面放了一張床,另外設了一個暗室,還能剩下錢來買紙、各種試劑、一些托盤和作品。我的日常就是拍照、處理底片和沖印。

1974年,第20街道,一群少年在廢棄的空地上玩棒球

小時候,我們都是在街道上玩。放學之後就出門玩,等天黑得差不多,媽媽們就會來叫自家孩子回家。每天都是這樣。周末的時候我們就去展望公園,在那些空地上玩耍。現在一切都完全變了。我們以前會扔磚頭,還自己改裝玩具槍,射出來的是橡皮筋綁著一塊油地氈。孩子們就是到處跑,玩那些童年的遊戲,棒球、籃球、足球什麼的。

要是玩球的話,你得把大家都湊在一起玩,這才算義氣。四分衛會跟接球手說, 「跑四英尺,在卡迪拉克和雪佛蘭之間截球。」 第一個跑到那裡的人就會接到球,因為剛好能站兩個人。這樣的街頭遊戲有很多。我的孫子現在就從來不會上街玩,他們都是去公園,玩那些訂好規則的運動,還會專門上課。都變樣了。生活更加有組織了,父母都會跟孩子一起出去。

在某種程度上,現在還不如以前安全。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現在的管控其實更嚴格了。但是孩子們在街道上隨便玩的情況已經不復往日了。

1971年,第18街道,手持玩具槍的男孩

那是聖誕節,在我嬸嬸家的門廊上。我當時在她家做客,剛好我的堂弟過來了,其他都是他的朋友。他們站在門廊的台階上,我站在台階底下往上拍。他們圍繞著我,很有意思。

現在已經完全不同了,槍支文化非常可怕。我在為市政府工作的時候,有一次在拍一個女性和聖經的鏡頭,突然有顆子彈從窗口射進來,還好剛好打在聖經上、沒打中人。時代變了,以前大家可沒槍。

要是誰跟誰要打架,出現在 「格鬥場」 上的最多也就是一頂棒球帽,真的,孩子們以前才沒有槍,十年前跟十年後的街頭犯罪不是一個級別的。現在我的一些政客朋友,還有認識的一些公園坡的警察,他們都從來不允許自己的孩子持槍。我看到我孫子會玩一些電子遊戲,都特別暴力,手裡拿的再也不是以前的塑料玩具了。

1980年,第16街道,約翰(John)和邁克爾(Michael)

這是我的兩個小表弟,家裡都比較困難。他們都很帥,對我也很好,但生活上比較困難,是混跡街頭的那種孩子。這就是布魯克林風格,像《周末夜狂熱》(Saturday Night Fever)里的約翰·特拉沃爾塔(John Travolta)。聽起來挺俗套的吧。他們的穿著也很有年代感。這本書里有些照片拍的是布魯克林的牆,牆上的塗鴉標語被人噴上去,又被另一伙人劃掉:「搖滾垃圾。」 「迪斯科才垃圾。」 —— 因為喜歡搖滾和喜歡迪斯科的人互相都看不上眼。

1979年,第七大道,去做五旬節教派禮拜的孩子們在路上休息

我以前住在第七和第八大道之間的第十街道,這個教堂就在街角,每逢周五周六晚上會放音樂。這是一個講法語的海地教堂,非常美,只不過孩子們得在教堂里待幾個小時。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在天主教家庭里長大的,但天主教的彌撒長達45分鐘,夏天會縮短到15分鐘。我還去過一些浸禮會的活動,大家在教堂里待上三四個小時,也才剛剛熱身完畢。所以那些孩子得在教堂里待一天。等到他們休息的時候,我就會去找他們,問能不能給他們拍照,他們就自發地排成了一排,擺好姿勢等著拍照。那個地區現在地價可高了,第七大道再也容不下一間沿街的五旬節教派教堂。租金就令人望而卻步。

現在,我經過貝德福德-斯圖維森特或者布希維克(Bushwick),看到那些白人孩子時,感覺有點微妙。這在我以前工作的時候是看不到的,都是拉美裔或是黑人。以前這個社區可以說是海納百川,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於當時的低廉房租。我們在第十二街道和第七大道之間租過一間很寬敞的閣樓,月租是120美元。我爸媽覺得太貴了,因為他們的房租是50美元。他們還想 「居然敢收我120?」 現在同樣一間公寓的月租至少是一兩千塊了。低房租才能讓人們敢於追求藝術,打磨作品。

1980年,第21街道,萬聖節派對上的 「受害者」 和 「搶劫犯」

每年萬聖節那天,我三四點鐘放學之後都會出門,一直走到天黑沒法拍照為止。我以前也沒有閃光燈,就是一部手持的照相機。有一年,我們本地的教堂舉辦萬聖節派對,我當時剛好買了一部更大的相機和一個閃光燈,就跑去那邊看有沒有什麼值得拍的。我豎起一塊木頭當背景,就像棚拍一樣。我記得有個吸血鬼,有個蝙蝠俠,然後這兩個孩子來了,我就問, 「你們又是什麼打扮?」 這個孩子就舉起雙手說, 「我是受害者。」 這個男孩就說 「我是搶劫犯」 ,一邊還扣下了玩具槍的扳機。

我覺得這張照片是那個年代的完美總結。人們開始意識到時代變化,城市生活越來越艱難,但孩子們只是把一切當做一次角色扮演。很精彩的一個抓拍。

我大概在1973年開始了每年萬聖節在我家外面給孩子拍照的習慣。當時有本很有名的攝影書剛剛問世,叫做《禪:攝影的藝術》(Zen: The Art of Photography),指引人們怎麼看待世界、看待自身。聽起來可能很奇怪,但我當時尋求的的確有精神層面的東西。很多年以後,我轉向彩色膠片,改用更大的相機,用的底片也都是 4x5 和 8x10 英寸的了,但我還是很懷念早年在布魯克林走走拍拍的日子。

//編輯:小王

//翻譯:Joyce

//攝影:拉里·拉喬波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VICE中國 的精彩文章:

想來這家全是蠍子和狼蛛的柬埔寨咖啡廳坐會兒嗎? | VICE

TAG:VICE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