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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最大的傷害並不是出軌,而是這兩個字

這幾天一直在忙,自從發了上篇文章後,很多人都私信我,大部分人的問題都是一個很嚴重的家暴問題,我不知道現在的人是怎麼了,和和睦睦的生活不是挺好的嗎?怎麼有那麼大的火氣呢?還家暴?當然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男人家暴,說到這裡咱們男士不要生氣,你沒有家暴就好。所以今天跟大家說的話題是「家暴」

(一)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身體暴力、人格侮辱、性暴力、經濟控制等,都屬於家暴範疇。

家暴也一樣,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

那些會實施家暴的男人,通常都有著一雙隨時準備舉起的手,和一雙隨時準備下跪的腿。一旦選擇原諒,將來只能自食惡果。

我記得去年,四川省一對相戀七年、結婚兩年的夫妻,便是血的教訓。男方是搏擊手,性格急躁,兩人相戀期間,男方曾因瑣事對女方動過手,道歉後女方選了原諒。雖然女方父母覺得該男子不靠譜,極力反對婚事,但女方仍堅持與男子領了證書。不料,結婚三年後,因瑣事,該女子被自己的丈夫在家中,暴打整整5個小時,後經搶救無效死亡。此時,她年僅27歲,而她的孩子才剛滿一歲五個月。

對於這個年幼的孩子而言,因為一場家暴,他永遠失去了媽媽。

同樣令人可憐、心疼的孩子,還有河北6歲報警的小男孩。年三月份,河北一對夫妻在家中吵架,丈夫情緒激動下開始家暴妻子。

6歲的兒子看到爸爸和媽媽都受傷流血了,慌亂之下,便打了報警電話。警察趕到時,孩子委屈地向警察叔叔哭訴到:「我都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這樣,不管孩子傷心,就自己倆人吵架去...」孩子哭訴和懂事,讓人心疼不已,卻又無能力為。

任何一段婚姻中,一個有著家暴傾向的男人,能夠給你的絕不是一個溫馨美好的家,而是一個充滿戰火的地獄。而你對家暴的容忍、對施虐者的原諒,都是一種慢性自殺。殺掉的不僅是你,還有你的孩子。

(二)

英國詩人丁尼生曾說過,暴力是人性深處一頭盲目的野獸。的確,當一個人向弱小者揚起暴力的拳頭時,那模樣便與野獸無異。可偏偏,現實生活中卻有人甘願充當「野獸」拳頭下的「羔羊」。前不久, 一對情侶吵架,男子沈某情緒激動下,手持榔頭和菜刀向女友砍了數十刀。事後,沈某在法庭上懺悔到:「我會竭盡所能給予她最大的補償,除非黃土白骨,我願守她百歲無憂。」經救治恢復神智的李小姐做出了無條件諒解沈某的決定,兩人甚至在法庭上互相承諾,出獄後要白頭偕老。

類似的鬧劇,並不只此一例。2018年5月24日,廣西藤縣一男子與未婚妻在民政局準備領結婚證。因女方開玩笑說了一句「要考慮一下」,男方認為女方故意讓他難堪,便將其暴打一頓。然而,上午被暴打一頓的女子,下午繼續跟該男子領了結婚證,並在網上曬出了照片。面對案件中的兩位女主,我們哀其不幸,更加怒其不爭。一個男人一言不合就施暴於你,你卻感念舊情,聽幾句懺悔之言,便輕而易舉地選擇了原諒?正如網友所言,這一次,他只是打了你一頓或砍了你60刀,你僥倖活了下來,可下一次呢?男人動手打女人,絕不是一時的情緒失控,而是典型的家暴前兆。

(三)

曾看過一段對暴力家庭中長大的孩子的採訪。被採訪的女孩小潔回憶說:「小時候,每次一聽到爸媽爭吵打架的聲音,我就會躲在被子里哭。擔心爸爸把媽媽打死了,我就沒有媽媽了。我想去幫媽媽,但是我太小了,那個時候什麼都做不了,只會哭。」另一位男孩,採訪時說:「其實,初中時,不止一次想過弄死自己的爸媽。」採訪者問,「為什麼?」他說,「因為忍受不了媽媽被打時可憐的樣子。」「剛開始他們打架,我都會跪在地上哭著求他們,別打了,別打了。我憎恨爸爸的無動於衷。慢慢長大,我發現我更加不能忍受媽媽的無知與麻木。」「我想不明白,為什麼她願意一次再一次地忍受爸爸的毒打。」「記得有一次,在媽媽被打得全身淤腫後,我對媽媽說:「媽媽,我們走吧,離開這個家,就算陪媽媽去撿垃圾,我都願意。」可是,媽媽搖搖頭,說,「你還小,媽媽不走都是為了你好。」那一刻,我真的絕望了。我想,以後讓他們打去吧,打死了才好。隨著採訪的深入,記者問到,「那現在的你,希望當時的媽媽選擇離婚還是忍受?大多數孩子的回答都是:離婚。對於很多孩子而言,家暴是他們童年裡最不願提及的陰影。相比於在爸媽的撕扯中煎熬,孩子們其實更願意過著平靜的單親生活,哪怕條件拮据一些。

忍受家暴,不是對孩子最深的愛,而是對孩子最大的害。因為,家暴對孩子的負面影響,遠遠不止我們表面上看到的那些。

(四)

婚姻生活,如魚飲水,冷暖自知,倘若你不自救,又能奢望誰來救你?如今,無論是《婚姻法》,還是《反家庭暴力法》,都是媽媽們可以用來保護自己的法律武器。

下一次面對家暴時,我們或許可以參考以下流程來進行自我保護:

1、時間報警 :發生家暴時一定要報警,警察的出警記錄、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

2、及時驗傷鑒定傷情:報警後,警察會開具驗傷單要求驗傷。不要認為沒有骨折,最多也是輕微傷,驗不驗都一樣。

3、及時保留證據:及時對受傷部位照片拍照作為證據; 不管有沒有造成肉眼可見的身體傷害都要盡量尋找目擊證人,比如鄰居。

4、尋找證據固定事發經過:對於經常發生家庭暴力的,要準備好可以錄音、錄像的設備。家暴往往發生得很突然,這些設備要提前就位。

5、向相關組織尋求幫助 :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 。

6、申請庇護:政府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提供臨時庇護場所,臨時生活幫助。需要庇護的話,可以向派出所提出需要庇護的申請。

7、公安機構開具告誡書 :告誡書是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新規定的內容。

家暴,不是家醜,程度嚴重的家暴,是在犯法。

幸福的婚姻是每個人都很嚮往的,今天你們是幸福的,希望你們可以一直幸福下去,今天你們不幸福了,沒有關係,我相信你的身後一定有很多人的支撐,人這一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希望你在有限的時間裡面,可以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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