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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你不懂得放手,對前任和自己都是一種打擾!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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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有讀者留言說,「東林老師,我跟前任分手之後,我聯繫她,她總是愛理不理,我該怎麼辦?我看過你的文章,你好像傾向於不讓人在分手後聯繫前任,可是放不下怎麼辦,想聯繫怎麼辦?」

因為每天要處理的事情太多,暫時還沒來得及回復這個讀者。在這裡我想說,「你說你看過我的文章,說我傾向於不讓人在分手後聯繫前任,我只能說,你肯定沒用心看我的文章,應該只是隨便瞄了一眼。我從來沒有在文章中表達過你所說的那種傾向,我對分手後聯繫前任這件事向來持的是開放態度,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對待。是否應該聯繫前任,不光要取決於你自己是否願意聯繫前任,同時還取決於前任是否願意讓你聯繫她。如果你聯繫前任,但是前任不想被打擾,那就沒必要再聯繫。如果你聯繫前任,前任願意跟你聯繫,那當然可以聯繫。你分析下你的情況,自然知道該不該聯繫前任。」

每次看到有人在分手後執迷不悟,我都覺得很可悲,完全是一種被愛情綁架的狀態。你和前任都已經分手了,前任不愛你了,和你沒有關係了,而且你聯繫她她也不理你,你卻還留戀她,還去打擾她,這整個過程就是在庸人自擾。你打擾前任的同時,肯定也是在打擾自己,你不會好過。

偏偏很多人想當然地認為分手後聯繫前任是一種多情的表現,卻不知很多時候聯繫前任,對前任來說是一種打擾。你聯繫前任對她是不是打擾,從她跟你說話的狀態就能判斷出來。她懶得理你,或者總是很敷衍地跟你對話,那你們的聯繫就毫無意義,看似她在接受你的聯繫,其實內心一百個不願意給你打擾。這樣說雖然對那些分手後聯繫前任的人來說很殘忍,但事實就是如此,幾乎所有跟前任的聯繫,對前任來說都是打擾,有時候甚至是強人所難。

朋友小美分手後就被前任煩得夠夠兒的,當初分手時說的好好的,分手後不再聯繫,互不打擾,可是,前任沒有做到,分手之後總是打著關心她的名義聯繫她,話里話外在表達還愛她,想和她複合。她受不了他這樣打擾她,就跟他說,「分手後,你不懂得放手,對前任和自己都是一種打擾!」

可是,前任卻揪著她分手時隨口說的「我們還可以做朋友」這句話不放,說想和她做朋友,她很無奈,告訴他,「分手時,我說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只是隨口一說,你不必當真!我沒想到你會在意這種話,既然如此,那我收回,我不願意和你做朋友,請你以後不要再打擾我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分手後要學會放手,學會自己調節。你纏著我不放,我也不可能跟你複合。所以,我們完全沒有聯繫的必要,希望你尊重我一點。」

前任沒有聽她的話,那之後繼續打擾她,她沒辦法,只好把他拉黑了。作為前任的前任,小美不希望分手後被前任打擾,她覺得這對自己對他都不是什麼好事,只會讓兩個人糾纏不清,不如快刀斬亂麻,直接拉黑,眼不見心不煩比較好。

小美和前任的故事,是現實中每天都會發生的事。很多人都是在分手後纏著前任不放,結果最後被前任拉黑了,原因很簡單,前任不想被你打擾。這是個很殘忍的事實,很多人不願意承認和接受。可沒辦法,你不承認不接受,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分手後應該放手的你選擇糾纏,那被前任冷落拉黑,也是你自找的。你可以說你痴情,但是你在分手後的痴情,通常情況下都一文不值,只是一種類似於自我感動的事而已。

你不要想當然地認為別人分手後可以挽回,你就也可以挽回。每段愛情分手的情況不一樣,那些分手後可以挽回,可以複合的愛情,需要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兩人感情基礎深厚,二是導致分手的問題可以消除。不滿足這兩個條件的分手,永遠都沒辦法複合。這兩點你在分手之後也可以去分析下,當然你也可以試一下挽回,如果不行,就請不要再打擾前任,也不要再庸人自擾,該放手就早點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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