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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癌,生存期何止只有16個月!

資料表明:中國肺癌患者平均生存期只有16個月,而且,若干年來沒有多大變化。

其實,肺癌患者生存期何止只有16個月!

我手頭肺癌求治者眾多,從惡性程度很高的小細胞肺癌,到晚期沒法手術,或者對靶向藥物不敏感的轉移性肺癌,活著的無數。在北京衛視《養生堂》節目里,主持人悅悅問我時,我脫口說出的深圳長期活著的肺癌患者名字就有一大串!比如:陳章興先生就是晚期肺癌沒法手術者,化療幾次後做不下去了,中醫藥控制至今!當地嶺南某大學的文科歷史系趙教授,小細胞肺癌,伴冠心病沒有手術,化療沒法做完,兩人都已經過了第十個年頭,還是生龍活虎地生活著;另一位孫叔也是晚期肺癌,沒法手術,化療幾次後哮喘發作,只能作罷,僅僅依賴中醫藥,活了六年多,後因悶得慌,偷偷抽香煙,誘發哮喘,78歲高齡而走。前面枚舉的我家鄉的例子,同樣說明問題:肺癌與只能活16個月沒有必然聯繫。其實,造成「16個月現象」的很大原因就是急於想征服它,急於想徹底治好它,反而丟了性命。

這裡,有一個明顯的悖論!

我們暫先以配對研究的事實來做出說明:

2004年,雲南的陳子久、李文輝等醫師報道了在由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牽頭的全國八家權威醫療機構聯合開展的晚期非小細胞肺癌多中心、隨機、雙盲臨床試驗中的兩個典型案例,頗能說明一些問題。該報告如下:

雲南彌勒縣58歲潘女士,2002年8月,被雲南省腫瘤醫院確診為ⅢB期右肺鱗癌,右鎖骨轉移,經過56天的放療,加上服用能夠拮抗放化療毒副作用,又能提高放化療敏感度的傣族抗癌藥後一個月的CT片顯示,右肺上葉前段的病灶消失,4個月後右鎖骨淋巴結消失,患者已達完全緩解,從得病至報道時,已和正常人一樣高質量地生活了好幾年。

另一位是北京61歲患者劉先生,2003年4月21日,被解放軍第307醫院確診為ⅢA期右肺鱗癌,同側縱膈淋巴結轉移。入組後一周,患者又希望手術治療而出組。該患者術後又連續進行了四個療程的化療,白細胞最低時只有1200,血小板35萬,雖然在化療期間,多次使用升白細胞製劑和輸血小板,但5個月後又發現同側鎖骨淋巴結及骨轉移,到2004年2月,該病人去世,生存期僅為10個月。

「同為右肺鱗癌有轉移的病人,而ⅢB期潘女士比ⅢA期的劉先生更為晚期,但前者選擇了適度的治療方案,病人不僅生活質量高,生存期長,治療費用也低。」

我們說這一比較分析十分中肯。其實,這類情況臨床非常常見,反差極大的案例,只能說明一個問題:中國的肺癌患者平均只能活16個月,並非肺癌本身使然,而是錯誤的抗癌觀念及激進的過度措施,導致了多數肺癌患者死於非命!

這就使我想起德國漢堡-埃盆朵大學醫院的婦科主任克·湯姆森曾談到過的一次調查:當時,該醫院要試用一種新的、用於肺癌的化療藥物研究。有研究者對該醫院的腫瘤科醫師做了專項調查:問題是「萬一你自己得了肺癌,你會參加這項研究嗎?」79位接受調查的腫瘤科醫師,有64位表示拒絕。他們認為這類常規化療毒性太高,且療效並不確切。

克·湯姆森在柏林國際醫學研討會上表示:「如果有越來越多的醫師說自己不會答應進行這類化療,那麼,這類療法的意義就很值得我們反思了!」

真的,人們的確需要好好反思反思:這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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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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