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給收銀員提供座位 沃爾瑪被迫賠償6500萬美元
科技
10-16
由於未能給收銀員提供座位,沃爾瑪陷入到了一起長達9年的集體訴訟案中。現在,該零售商決定和解此案,並賠償收銀員6500萬美元。
在2009年,尼沙-布朗(Nisha Brown)提起了集體上訴。在這起集體訴訟案中,約有10萬個現任和前任沃爾瑪收銀員有資格獲得賠償。
沃爾瑪前員工稱,該零售商違反了2001年加州薪酬法令,該法令要求「在工作性質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必須給員工提供合適的座位」。
但是,沃爾瑪辯稱,收銀員的工作性質並不允許他們坐下,原因是:收銀員需要走動問候消費者並查看購物車內的東西;收銀員坐著辦公效率低下;消費者偏愛站著結算的收銀員;以及給收銀員提供座位會導致營收減少。
本周,此案中的雙方向法院提交了和解協議,正等待法官批複。
根據和解協議,沃爾瑪將會推行「試行計劃」,給要求座位的收銀員提供凳子,而且承諾不會報復要求坐下的收銀員。
「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而且都感到很滿意。現在,雙方都在等待法院批准該和解協議。」沃爾瑪發言人蘭迪-哈格羅夫(Randy Hargrove)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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