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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有趣的邏輯思考題,你答上來算我輸

既然是邏輯思考題,文章開始之前,讓我們做個小小的測試題,7道題,如果你們都答對了,算我輸。如果你們答錯了,就把這些測試題發給你的朋友測一測吧!

如何查看答案,請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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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瘦了1克的胖子還是胖子嗎?

假如世界上有一個胖子,那麼他瘦了1克的體重之後,是否仍然還是一個胖子?答案顯然是肯定的,一個人不可能因為瘦了1克,就不再被稱為胖子了。

那麼,對於這個已經瘦了1克的人而言,假如他再瘦1克,他是否還是胖子?同樣,我們仍然不會因為某人瘦了1克,就不再稱他為胖子。但是,假如這個情況連續發生,而我們也始終這樣推理的話,那麼縱使這個人已經瘦了40千克,我們是否仍應該把他稱為胖子?

2.

「殺人是錯的」會阻止你殺人嗎?

如,你相信殺人是錯的,因此你就有了不殺人的理由。然而,這個理由卻無法影響你的動機,因為你就是特別想去殺人。就這種情況而言,你不去殺人的理由就是外在的,而非內在的。

至於這種區分是否站得住腳,道德哲學裡也有很多爭論。例如,伯納德·威廉斯就認為,所有的理由都是內在的。換言之,假如你認同一個行事的理由,那麼它便不可能不影響你的動機。當然,你未必一定要按照這個動機行事。就上文的例子而言(你相信殺人是錯的,它是你不殺人的理由,但你還是殺了人。)關鍵在於:假如「殺人是錯的」沒有阻止你去殺人,那麼就說明你根本不認為「殺人是錯的」是阻止你去殺人的理由。

3.

1,2,3,4,5,6……這個數列的下一個數是什麼?

還有一個問題始終折磨著哲學家們,即其他的解釋方式仍然有可能正確。因此,我們根據不明推論選擇的解釋,未必就是事實的真相。甚至,這種不明推論原則還有可能會成為我們了解真相的阻礙。懷疑論者特別喜歡強調這一點。

例如,假若我們看到一個數列,包含數字 1、2、3、4、5、 6,按照不明推論的原則,我們會得出下一個數字是7的結論。因為我們習慣性地會把數列的發展規律總結為:在最後一個數字的基礎上加1,進而便可得到新的數字。實際上,這個數列的下一個數字有多種可能性。

比如,這個數列的發展規律可能是:前面6個數字依次遞加 1,此後的數字依次都遞加10。在這種情況下,接下來的數字就是16。

換言之,根據不明推論的原則和已知的數列,7可能是我們最好的選擇,但這個選擇卻是錯誤的。因此面對任何數列,我們推理到的下一個數字,以及我們目前總結的排列規律,都有可能是錯誤的。

4.

烏鴉都是一樣黑嗎?

亨佩爾曾經提出了一個邏輯難題,叫作「烏鴉悖論」。它始終困擾著哲學家們。即,無論觀察多少只烏鴉,似乎都證實了「所有烏鴉都是黑的」。那麼,根據標準邏輯,這個陳述就等同於「所有非黑的事物都不是烏鴉」;或者粗略地等同於「假如一個事物不是黑的,那麼它就不是烏鴉」。(邏輯學家將第二個句子稱為第一個句子的「逆否命題」。)

但是, 找到一個非黑的事物(比如黃色的香蕉),是否同樣可以作為論據去證明「所有烏鴉都是黑的」呢?總之,假說演繹法是一個有用的工具,但它似乎並不像看上去的那樣,具有十分強的適用性和解釋力。

5.

桌子是不是一種邏輯建構?

邏輯建構雖然看似簡單明了,但稍微反思一下就會發現,引入這個概念就像打開了一罐蠕動的蟲子。問題出在上述的第一種建構方式之中——其他事物的總和而非抽象。我們平常並不把生活中的許多事物看作邏輯建構,但換一種思考方式,它們似乎也適用於這個概念。

以桌子為例,科學告訴我們,生活中其實並不存在桌子這樣的獨立實體,它難道不是由許多原子構成的嗎?而原子豈不是由更多小於原子的粒子構成的嗎?假如科學是對的,難道桌子不是一種邏輯建構嗎?我們似乎也是出於便捷的理由,而把桌子視為一個獨立的實體,它或許也不過是許多其他微小事物的總和。因為根據原子和夸克的理論,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其實都屬於一種邏輯建構。我們甚至要考慮,一個人到底應該被理解為「人」抑或一種邏輯建構?我們有時難以區分理論與其預設的存在之物,這也未必是一件壞事。

6.

我們有自由意志嗎?

其實,哲學中許多爭論都可被視為尋找更好解釋的過程。以自由意志為例,粗略地說,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有能力作出自由的選擇,還是我們的選擇都是由先前事件所決定的?」例如,我選擇了一杯茶而非咖啡,那麼這個選擇是否真的出自我的自由意志?抑或以前的經歷影響我們不可避免地會選擇茶?

在這種框架之下,我們的行為面臨兩種解釋方式:自由選擇,或不可能作出自由選擇,全由先前的事件決定。人們圍繞這一話題已經進行了許多爭論,與其說人們爭論的是何種解釋正確,不如說人們是在尋找最完滿的解釋方式,它能幫助我們更清楚地把握做決定的過程。

還有一種「相容論」的答案,即:人類行為的本質是自由的,但又不可避免地受到以往行為的影響。這種解釋把「自由意志」視為自由行動的能力,外力或過去經驗並不能強迫人們作出選擇。換言之,假如我們是自願的(符合我們自己的本性和慾望),我們的行動就是自由的,縱使這些行為受到以往發生事件的影響。

如此這般進行討論是富有成效的,並且會得到許多新的替代性解釋。例如,丹尼爾 · 丹尼特在他的《活動餘地》一書中,就分辨了多種不同的自由意志概念,而其中的每種概念都能解釋人類自由是否在世界運轉的過程中佔有一席之地。

這個例子表明,尋求替代性解釋的眾多好處之一是:解釋在通常情況下可以變得更加豐滿。乍看起來,現有的解釋或許已經足夠清晰了,但幾經考慮,會發現這種顯而易見的清晰可能不過是一種過分簡單化的曲解。

7.

迸發的直覺可不可靠?

有時,我們會把人們迸發出的直覺誤認成理性的論證。這種有爭議的例子在英國哲學家約翰 · 洛克的著作中就可以找到。洛克問道,假如我們擁有古希臘人的靈魂,卻對他們曾經的生活一無所知,那麼我們是否仍是原先的古希臘人呢?

基於直覺,人們都會給出否定的答案,但需要注意的是,這裡實際上並未給出任何有效的論證,來證明我們不再是原先的古希臘人。洛克所做的,只不過是提出了一個直覺上並不清晰的問題(記憶是決定個人同一性的必要因素嗎?),而後用一個依靠直覺就能夠作出判斷的假設情景進行回答。這種做法只會讓我們思考的問題變得更加清晰,但它決非給出了一個論證,而很多人卻都很容易混淆它們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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