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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確立的軍功授爵,一場虛幻的「平等」之夢?

原標題:商鞅確立的軍功授爵,一場虛幻的「平等」之夢?


《漢書·賈鄒枚路傳》中記載了一段路溫舒在漢宣帝初年的上疏:


秦之時,羞文學,好武勇,賤仁義之士,貴治獄之吏。


翻譯過來,就是秦朝的世風與士風,以武勇為上,以治獄法吏為貴。


這個認識,在很多人看來,屬於不需要討論的常識,但是,常識究竟從何時而起?

以商鞅變法為界,秦以法治國,可以視為「貴治獄之吏」之始,沒有疑問,那麼,「好武勇」是否是商鞅變法的結果,或者更具體地說,是不是軍功授爵制度的後果?


這個問題,是三解對秦漢軍功授爵制度的思考的緣起,卻並非終點,事實上,當我們對照史料細節,就會發現我們很多常識都是「錯」的。



第一個問題,簡單總結,就是「秦人尚武」與「軍功授爵制」的關係。


《大秦帝國》這本小說,帶火了一首詩,《詩經·秦風·無衣》: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其實也不用細講其中的含義,通俗地說,就是國家要打仗了,弟兄們跟我一起上啊!


這種對於戰爭躍躍欲試的情緒,對於今天深受義務教育階段「集體主義」熏陶的年輕人有著極大的吸引力,進而對秦人的精神狀態有了一種移情的想像。


只看這種情緒,「尚武」二字絕對是實至名歸的,但我們必須指出的是,這首詩產生的時代,應為秦穆公之前,以其去世為界限,距離商鞅變法應有365年。


對於這位西方霸主,一直被視為「大秦」對立面的孔子,有一段非常有趣的評價,見《史記·孔子世家》:


魯昭公之二十年,而孔子蓋年三十矣。齊景公與晏嬰來適魯,景公問孔子曰:「昔秦穆公國小處辟,其霸何也?」對曰:「秦,國雖小,其志大;處雖辟,行中正。身舉五羖,爵之大夫,起纍紲之中,與語三日,授之以政。以此取之,雖王可也,其霸小矣。」景公說。


秦,國雖小,其志大;處雖辟,行中正。」不用翻譯也能理解這句讚譽吧?


對於「尚武」的秦國,孔子非但不反對、批評,反而盛讚其為政足以王天下,做霸主其實是小了。


再看《左傳·成公十三年》的記載:


劉子(周天子大臣劉康公)曰:「……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祀即祭祀,戎即軍事,周室的大臣抱持這樣的觀念,正是周朝長久以來的政治傳統,而《論語·顏淵》中也記錄了孔子的理念: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讓糧食充足,讓軍備充分,讓民眾信賴,方才足以立國, 可見,孔子並不反對「尚武」,但更關心百姓的福祉,究其根本,在於孔子認可的「中正」政治,就是周朝的政治傳統,而周朝的制度體系實質上就是軍政合一的軍事貴族統治,而這種統治,不可避免的是一種「尚武政治」。


問題是,這是周制天下諸侯國的共性, 不是秦國一家的特性,在這些執政貴族自上而下都是封建職業武士的制度下, 又有哪家不是「軍國主義」呢?


顯而易見,秦人「尚武」傳統並非始自商鞅變法,兩者之間根本沒有因果關係。


甚至可以說,「尚武」的傳統本身就是周朝軍事貴族分封制的傳統遺留,商鞅變法之後的秦國只是造了一個「電冰箱」,延長了它的「保質期」。


有趣的是,在不少人的認知視野中,秦的一統天下,反而是「先進戰勝落後」的過程,先進的證據就是「郡縣制」代替「分封制」、「授田制」代替「井田制」、「軍功貴族」代替「血統貴族」,進而想像秦國是「庶民的勝利」,以及「秦律面前人人平等」。


問題是這些死記硬背的名詞解釋真的代表歷史真實嗎?


還是回顧下《商君書·境內篇》關於軍功授爵制的原文:


能攻城圍邑斬首八千已上,則盈論;野戰斬首二千,則盈論;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將盡賞。


行間之吏也,故爵公士也,就為上造也;


故爵上造,就為簪裊;就為不更。

故爵為大夫。爵吏而為縣尉,則賜虜六,加五千六百。爵大夫而為國治,就為大夫。


故爵大夫,就為公大夫;就為公乘;就為五大夫,則稅邑三百家。


故爵五大夫;皆有賜邑三百家,有賜稅三百家。


爵五大夫,有稅邑六百家者,受客。


大將、御、參皆賜爵三級。


故客卿相,論盈,就正卿,就為大庶長。


故大庶長就為左更;故四更也,就為大良造。


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加粗的一句非常重要,意思是原本為「大夫」爵位的,戰功「盈論」,可以晉爵為公大夫、公乘、五大夫,而這三個爵位,都有稅邑可食,也就是受封300家人的租稅。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與很多「秦粉」的莫名其妙的古文翻譯不同,這段話中完全沒有說「不更」可以升為「大夫」,也沒有說「五大夫」可以升為「卿」。


參照漢初《二年律令》的分類法,公士、上造、簪裊、不更這四等是「士爵」,也就是普通百姓可以用一顆砍首級升一級的上限。


就是「爵吏而為縣尉」、「爵大夫而為國治,就為大夫」。


這裡最難解釋的就是故爵「大夫」,為什麼還「就為大夫」?


這前一個「故爵大夫」是第四等「大夫」爵,後一個「就為大夫」則是「(國)大夫」職位,他們的爵位升遷標準,屬於「集體獎」,見《商君書·境內篇》:


五十人一屯長,百人一將。其戰,百將、屯長不得斬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論,百將、屯長賜爵一級。


以戰故,暴首三,乃校,三日,將軍以不疑致士、大夫勞爵。其縣四尉,訾由丞尉。


《商君書·境內》中關於軍功授爵的記載,絕對可以評價為亂七八糟,唯有結合出土的秦漢簡牘才能真正理解其中的邏輯。


簡單梳理一下,就是戰後要檢驗首級,將軍許可權範圍內的授爵,只有「士爵」四等和「大夫爵」四等,士爵的獲得途徑很簡單,斬一首級賞爵一級,授田1頃,宅地9畝,除庶子1人,可以擔任對應的官職和軍職。


一旦到了屯長、百將的軍職,就不允許個人斬首了,而要以團隊斬首33個以上才算達標,授爵一級,也就是說,指標改成了「團隊獎」,這個屯長和百將,三解之前在《一個流傳2000年的謊言:從陳勝的出身看秦朝滅亡的真正原因》屯長應該對應「不更」爵。

也就是說,這段補充信息給出了「不更」爵升遷「大夫」爵的途徑, 即擔任百將、屯長率領本部斬首「盈論」,這個途徑的難度,遠遠高於「士爵」的獲得。



如果按照商鞅變法時代的制度,帶兵500人的「五百主」下轄短兵50人,帶兵1000人的「二五百主」下轄短兵100人,按比例放大,「將」的短兵為4000人,則其帶兵總數應為40000人。


40000人的軍隊百將400人屯長800人,野戰斬首2000「盈論」,普通士兵的斬首封爵概率是5%,屯長的「盈論」封爵概率是7.5%;攻城斬首8000「盈論」,普通士兵的斬首封爵概率是20%,屯長的「盈論」封爵概率30.3%


看似不少,但必須考慮「屯長」的擔任,從最低的「卒」升爵,需要4個斬首,這個概率可就壓縮到極小了,再考慮到秦國的戰爭頻率和人口輪流動員的輪次,這個概率就更低了。



秦惠文王時代,27年間開戰11次,前13年打了4仗,只有宜陽一仗規模較大,後14年打了7仗,其中有2次斬首8萬的大戰,還有1次阻擊五國伐秦。


秦武王時代,4年間開戰1次,斬首6萬。


秦昭王時代,54年間有戰爭的年份為33年,有的年份同時進行3場戰爭,其中有斬首數量記錄的就達到6次,總數近100萬。


看似無比殘酷,實際上,《史記》中沒有斬首記錄的戰爭,往往意味著規模局限於城邑爭奪,甚至都達不到完整的縣的層級,其動員規模往往就是一郡或幾郡之地,真正的達到斬首數萬、幾十萬的全面動員戰爭,上述的85年間,總共只有9次。

所以,哪怕在秦統一之前,有記錄的斬首數就達到了181萬,可戰國時代的人口並不像很多人想像的大幅銳減,恰恰相反,幾百年的戰亂之間,各國的人口反而穩步增長,到秦始皇統一前,達到了4000萬左右,而從陳勝吳廣起事到劉邦建立漢朝,短短7年間,人口減少到了1500萬—1800萬,損失了55%—62.5%。(見葛劍雄:《中國人口史》第一卷)


巨大的人口基數,也就意味著人力資源的充沛,單個「卒」被徵發參戰的幾率並不是100%,而是以輪次降低,參戰之後,獲得首級的幾率就更低了,所以在秦軍中收拾自己人的現象屢見不鮮,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中就記錄了倆案子:


奪首 軍戲某爰書:某里士五(伍)甲縛詣男子丙,及斬首一,男子丁與偕。甲告曰:「甲,尉某私吏,與戰刑(邢)丘城。今日見丙戲旞,直以劍伐痍丁,奪此首,而捕來詣。」診首,已診丁,亦診其痍狀。


□□ □□某爰書:某里士五(伍)甲、公士鄭才(在)某里曰丙共詣斬首一,各告曰:「甲、丙戰刑(邢)丘城,此甲、丙得首?(也),甲、丙相與爭,來詣之。」診首□?發,其右角痏一所,袤五寸,深到骨,類劍?;其頭所不齊??然。以書讂首曰:「有失伍及?(遲)不來者,遣來識戲次。」


前一個案例是甲在軍營附近看到丙拿劍砍丁,要搶奪丁獲得的首級,就見義勇為捕獲了丙,送過來治罪。


後一個案例是甲、丙二人參戰,兩人得到一個首級,互相爭奪,就來求官裁斷,沒想到驗首級之後,發現受的是劍傷,不是戰場上矛、戈之類長兵的戰傷,懷疑是謀殺的自己人,於是通告要各部隊統計失蹤人員,來辨認頭顱。


可見,斬首拜爵的「偉大制度」連春秋時代秦國「與子同袍」的優良傳統都給折騰沒了。


不過,如果說「士爵」是個人可以通過「努力」改變命運的階梯,「大夫爵」是需要逆天運氣加持的「彩票」,那麼,「卿爵」就是無法逾越的鴻溝。


上面的引文顯示出,五大夫是非常特殊的爵級,作為「大夫」爵的頂級,它的「盈論」獎勵只是增加稅邑戶數和允許「受客」,至於五大夫跨越到左庶長的方法,《商君書·境內篇》根本沒說!


萬幸的是,在《史記·蒙恬列傳》中,特別露骨地介紹了「卿」如何誕生:

始皇二十六年,蒙恬因家世得為秦將,攻齊,大破之,拜為內史。


他的家世是什麼呢?


恬大父蒙驁,自齊事秦昭王,官至上卿。始皇七年,蒙驁卒。驁子曰武,武子曰恬。


過往,我們總是用成功學的視角看這段記載,解釋為「將門出將」,從制度史角度思考,卻應該是「卿門出卿」,因為蒙恬之前的職業經歷並非「行伍」,而是「恬嘗書獄典文學」,也就是一個熟悉律令的書生刀筆吏。


再舉一個例子,就是樗里子:


秦惠王八年,爵樗里子右更,使將而伐曲沃,盡出其人取其城,地入秦。


秦惠文王三年,秦王行冠禮,樗里子是他的同父異母弟弟,年齡自然比他小,秦惠文王八年時受封「右更」,相差五年,應該也是樗里子剛剛行冠禮後,即封爵出征,哪怕沒卡這麼緊,也就是個二十郎當歲的小青年。



注意,此時秦惠文王還沒有稱王,「君」已經是最高爵位,右更僅次於封君和大良造,已經屬於顯爵,而這,還是《韓非子·定法》所說的「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也就是說,嚴格遵循商君舊法的軍功授爵制,「公子」的起家爵位也是「頂配」。


再看外戚權貴魏冉,《史記·穰侯列傳》記載:

自惠王、武王時任職用事。武王卒,諸弟爭立,唯魏冉力為能立昭王。昭王即位,以冉為將軍,衛咸陽。


能夠影響諸公子爭位的結果,魏冉在秦武王時代的權勢並不小,可不是什麼底層小人物,直接接任將軍,實際上也是掌握軍權,必然是卿位。


最後看名將白起,《史記·白起王翦列傳》記載:


郿人,自是秦人,而非客卿,作為善用兵者,白起這樣的人,如果真的是秦軍中行伍出身,前半生的軼事傳聞絕不會少,然而,《史記》中的記載直接從昭王十三年開始,並明言白起為左庶長,說明,他可能和樗里子一樣,都是青年領軍,起家即為方面之將。


但是,在《史記·秦本紀》中,白起發動新城之戰的職位變成了左更,然後以左更的身份指揮了伊闕之戰,若白起本傳記載更準確,則新城之戰,白起實為奉命攻韓宜陽的向壽的部下。


而左庶長(白起、王齕)和左更的區別,與客卿(胡陽、錯)和左更、中更的區別略同,正是偏裨之將與方面大將的區別,這種分化,最直接的原因,應該就是秦國擴張後人口和軍事實力的快速膨脹。


在商鞅變法時代,軍隊的最大編製,也就是40000人,再在上面以「庶長」為「大將」統帥多支部隊,規模也就是10萬人上下。


可到了白起攻韓魏的伊闕之戰、攻趙的長平之戰,僅看斬首的數量即知秦軍總數已經奔著50萬以上去了,其部隊的編製結構,自然要在秦孝公、秦惠文王時代軍隊架構的上方疊加更大的編製。


但是非常明顯的是,諸多秦國名將的起家爵位都是左庶長、客卿。


歸根結底一句話,僅就已知的記載來看,從小兵到封君的神話,根本就不存在。



哪怕是變法者本人,也並沒有執行「秦粉」們認為最進步的郡縣制,見《史記·秦本紀》:


(秦孝公)二十二年,衛鞅擊魏,虜魏公子卬。封鞅為列侯,號商君。


衛鞅既破魏還,秦封之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


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


在商鞅變法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裡,因為秦未稱王,大良造之上即為「封君」,比如白起就由大良造而被封為武安君。


如果說,白起這樣的名將還是因軍功受封,屬於「軍功授爵」的範疇,那麼,以下的一群封君,就實在套不上了:



(秦惠文王二十二年或秦惠文王后元年十月)遂定蜀,貶蜀王更號為侯,而使陳庄相蜀。(《史記·張儀列傳》)


公子通封於蜀。(《史記·秦本紀》)


秦封范雎以應,號為應侯。當是時,秦昭王四十一年也。(《史記·范雎蔡澤列傳》)


昭王十六年,封公子市宛,公子悝鄧,魏冉陶,為諸侯。(《史記·秦本紀》)


這四條記載中的一群封君,沒有一個是軍功封爵,「蜀王」屬於被貶的降人封侯;之後,秦惠文王封了兒子公子通接任蜀侯,這是典型的血統分封;范雎為秦相,他的封侯,按照《韓非子·定法》中說的是「應侯攻韓八年,成其汝南之封」,問題是他根本不是統兵大將,而只是決策者;至於公子市、公子悝、魏冉三個,全都是秦國的親貴,兩個公子,一個外戚,不但分封,而且還立國為諸侯。


這之中,有明確記載被收回封地的就是魏冉死後,秦國收回了陶郡,以及蜀侯被廢為蜀郡,范雎的下場也不是很好,封地應該也丟了。


在這個變化過程中,秦國的變革,並不是「郡縣制」代替「分封制」,而是在承認「血統爵」存在的前提下,進行調整,事實上,史書中,完全看不到商鞅「廢除舊制度」的跡象,只能看到通過參加戰爭獲取戰功而做「加法」。


其實在《史記·商君列傳》的表述中,我們也能看到端倪:


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宗室沒有軍功不得入屬籍,也就意味著以前沒有「爵秩」的秦國公室子弟不能直接獲得「爵秩」,那麼以前已有的「歷史遺留」分封貴族呢?


「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已經點名了, 有功者自然更加顯榮,無功者「雖富」,封地財產仍舊得到尊重,否則也就富不起來了,但是卻不能享受到更大的榮耀。


如果說這些「封君」、「諸侯」還不足以打碎人們對於軍功授爵制的錯誤想像,那麼,陝西戶縣出土的《秦宗邑瓦書》展示的「封爵分封」絕對算是刨到根兒了:


四年,周天子使卿大夫辰來致文武之酢(胙),冬十壹月辛酉,大良造庶長游出命曰:取杜才(在)之酆邱到於潏水,以為右庶長歜宗邑,乃為瓦書。卑司御,不更顝封之,曰子子孫孫以為宗邑。自桑□(埻)之封以東,北到桑匽(堰)之封,一里廿輯。大田佐敖童曰未,史曰初。卜□(蟄),史□(羈)手,司御心,志是霾(埋)封。


這裡的四年記載很清晰,是秦惠文王四年,周顯王派名叫「辰」的卿大夫把祭祀周文王、武王的胙肉賜給秦惠文王,顯示了秦國勢力的強大。


當年冬十一月辛酉日,官職為大良造、兼任庶長的執政(秦未置相,據張儀戈銘文,此處庶長應非爵位)名為「游」代言秦君之命。


具體內容是分封土地,建立右庶長「歜」(陳直先生考證此人應為秦昭王時為相的壽燭,燭字繁體為「燭」)的宗邑,也就是世襲封地,位置在酆邱至潏水之間。


在山水範圍之外,又特別指出了位置,即「桑□(埻)之封以東,北到桑匽(堰)之封」,「封」其實就是封地的田界,在西周晚期的夨人盤(又稱散氏盤)的銘文中,就是以樹、河、道路等物為基礎標誌,然後再立「封」以為田界,在金文里還有「疆」(埒)也是田界的意思。


這裡的「桑□(埻)」、「桑匽」,具體所指今天已經難以復原,不過為地名並無異議,而且和當地種植桑樹有關,他們和酆邱、潏水共同構成四面的坐標點。


相對而言,「一里廿輯」的解釋分歧就很大了


至於其他的,則是公文格式的相關官吏的署名,不算重點,重點是這份瓦書體現了「分封制」並沒有隨著商鞅變法而消失,而「瓦書」展示的細節表明,秦國對「右庶長」這種軍功爵的分封並非「只食租稅」的虛封,而是傳之子孫的「裂土實封」。



秦國軍功授爵制下的「右庶長」仍受封「宗邑」,而非《二年律令》中規定的「右庶長」授田76頃以及「減等繼承」,說明哪怕是商鞅變法之後,秦國舊血統貴族的土地產權,除非犯法奪爵,否則在法理層面仍是長期穩定的。


事實上,秦國不僅「右庶長」有「宗邑」,也就是「封邑」,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中記載的司法案例表明,五大夫爵一樣有自己的「封邑」:


某里五大夫乙家吏。丙,乙妾毆(也)。


這個案子本身不需細說,重點是其間的角色,五大夫是爵位,甲是五大夫乙的「家吏」,按照《史記索隱》的注釋,「列侯稱『家』也」,《漢書·公卿百官表》則說,「列侯所食縣為侯國」,其家臣也稱「家吏」,這就說明,「家吏」不是誰家都能有的,起碼你家裡得有個「封國」或「封邑」才行。


這兩條出土材料,完全印證了《商君書·境內篇》的記載,即「就為公大夫;就為公乘;就為五大夫,則稅邑三百家。」


在《漢書·高帝紀》中的「高帝五年詔」中劉邦也說:


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異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與亢禮。


「七大夫」即「公大夫」,在秦朝公大夫、公乘以上爵位都屬於高爵,可以和縣令、縣丞分庭抗禮,所以,劉邦也讓自己的公大夫以上爵「食邑」。


也就是說,劉邦的封爵待遇延續了商鞅舊制。


如果說,事實上的「食邑分封制」自第七等「公大夫爵」以上全部施行,那麼,所謂的郡縣制征服分封制又從何談起?


事實上,商鞅所創製的軍功授爵制,根本不足以撼動秦國的「分封制」土地佔有形態,那麼,它最大的價值,實際上一場對世卿世祿的「贖買」,是對關東六國早就啟動的「由爵本位到官本位」的歷史進程的複製。



必須指出的是,這場「贖買」並不是一蹴而就。


對照《商君書·境內篇》中的軍功爵制與《二年律令》中的爵名就會發現明顯的區別:


公士、上造、簪裊、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駟車庶長、大庶長、關內侯、徹侯。 (《二年律令》)


這種變化的實質上是位階體系的變革,即在某個等級「之上」增加新的等級,增加得越多,越說明這個在這個等級上等候晉陞的候選人越多,而按舊例晉陞,將會產生超越管理者成本底線的變化,進而衝擊整個體系的穩定。



具體來說,第五等「大夫」爵,也就是《商君書·境內》中說的「爵大夫而為國治,就為大夫」,「大夫」,在商鞅變法後,既是爵名,也是官名,「為國治」,也就是「國大夫」,由此分化為「大夫」和「國大夫」兩個爵名,「國」在秦始皇統一後更名為「縣官」,或於此後更名為「官大夫」。


變法前後,秦國地峽民寡,整個疆域實際上自西向東的狹長條形,商鞅「集小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所以根本沒有設郡的必要,直接以國尉、內史來統轄縣級單位即可。


這也就意味著,秦始皇統一天下後多達近百的郡級二千石(郡守、郡尉)根本不存在,而統一後數量近千的縣級區劃,在這個時候只有31個,也就是說,秦漢官職體系中規模最大的六百石到二千石之間的地方官「中間層」是沒有的。


秦國在商鞅變法之前,與中原各國的卿、大夫治政一樣,採取庶長、大夫治政,基層區劃則是鄉、邑、聚,鄉和邑,都可能有「大夫」分封治理(此時大夫為封爵,世襲)或被秦國國君任命管理(此時大夫為職務,不世襲),在朝廷之上,也有「大夫」身份的朝官,比如「上大夫」、「下大夫」。


在設縣之後,以令、丞、尉治政,各色「大夫」沒有業務可干,必然要打包下野,轉為「爵位」,參考「故爵為大夫。爵吏而為縣尉,則賜虜六,加五千六百。爵大夫而為國治,就為大夫」的說法,實際上第五等「大夫」爵是作為縣尉和國治(國大夫)的人才儲備,或者說「候選人」。


而「候選人」是沒有封邑的,只有立了軍功之後,才能升爵至「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即享受封邑待遇的「大夫爵」。


換句話說,商鞅在改革之後,給原有的中層幹部「留了出路」。


左、右庶長僅在「大夫」等級之上,結合《商君書·境內篇》的記載,實際上是「卿爵」的門檻,所謂「故客卿相,論盈,就正卿,就為大庶長」,等於是在世襲卿爵之外,最大規模,也是最重要的卿爵人才輸入渠道,甚至可以說,靠著高官顯爵吸引來的客卿正是秦國霸業的基石


張儀遂得以見秦惠王。惠王以為客卿,與謀伐諸侯。(《史記·張儀列傳》)


魏厓謝病免相,以客卿壽燭為相。(《史記·穰侯列傳》)


乃拜范雎為客卿,謀兵事。(《史記·范雎蔡澤列傳》)


秦昭王召見,與語,大說之,拜為客卿。……蔡澤相秦數月,人或惡之,懼誅,乃謝病歸相印,號為綱成君。(《史記·范雎蔡澤列傳》)


三十三年,客卿胡陽攻魏卷、蔡陽、長社,取之。三十八年,中更胡陽攻趙閼與,不能取。(《史記·秦本紀》)


三十六年,客卿灶攻齊,取剛、壽,予穰侯。(《史記·秦本紀》)


明年,起與客卿錯攻垣城,拔之。(《史記·白起王翦列傳》)十六年,左更錯取軹及鄧。(《史記·秦本紀》)


秦王拜斯為客卿。(《史記·李斯列傳》)


張儀,由客卿而為相;壽燭由客卿而為相;范雎由客卿而為相;蔡澤由客卿而為相;李斯由客卿而為廷尉,這是以職務變化論。


胡陽由客卿而升爵中更;錯由客卿而升爵左更。


另有壽燭或為「秦宗邑瓦書」中的「右庶長」,蔡澤免相後仍號「綱成君」,說明皆有封邑。


這也符合秦國舊官制以「庶長」等同於關東列國的「卿士」執政的傳統,再給予對應級別的封邑,如左更錯、中更胡陽。


其中的佼佼者會在拜相主掌國柄後,獲得更高等級的封邑,比如張儀,「秦惠王封儀五邑,號曰武信君」,功勞特別大的,才會封侯,如范雎封應侯。



前後左右將軍,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綬。


一直到秦昭王時,白起還曾任大良造,說明此時爵制還沒有進化到「少上造」、「大上造」的時代,這個進程應該要到秦始皇一統天下前後才完成。


大良造分化為「少上造」和「大上造」,大庶長升級後分化為「駟車庶長」、「大庶長」,實質上擴大了自「世襲起家卿爵」到最高級「列侯」之間的級差。


之所以如此,根源在於秦國、秦朝爵位系統的制度安排的「最大受力點」並不在底層,而在上層,頻繁的戰爭以及秦朝的「高勝率」,讓將軍們很容易獲得新爵位,這個難度,遠比普通百姓通過斬首封爵小得多。


畢竟《商君書·境內篇》里寫到一場集體「盈論」的戰爭,「大將、御、參皆賜爵三級」,雖然像白起、王翦這樣的名將,從「左庶長」起家,贏個3仗也就夠封侯了,但是秦昭襄王時代之後的戰爭,仍是以小仗為主,這套體系對於普通的將軍而言還是很有價值的。


更重要的是,新增爵級,本質上就是壓低舊的「世襲爵位」,商鞅變法之前的舊貴族,最高的爵位也只能是左、右庶長,因為更高級的爵位在之前還不存在,保留他們的封爵和宗邑,也只能到這兩級,而除了封君的樗里疾之外,其他的領兵「庶長」還躍進不到「大良造」。



商鞅變法的時代,為了塑造官僚組織的新權威,「大良造」位在諸庶長之上,等到「大良造」和「庶長」作為實權官職消失後,「駟車庶長」和「大庶長」反倒凌駕於「大上造」(原大良造)之上。


這個變化的過程,看似是由「官名」到「爵名」,其實是舊的「官爵合一體系」到新的「官爵分離體系」,實質上是「職權」的轉移,把權力從舊的以「庶長」為首的血統貴族組織手中, 轉交到新的以「相邦」為首的官僚組織手中。


根據廣州南越王墓出土的「王四年相邦張儀戈」銘文:


(正面) 王四年,相邦張義、庶長□操之造□界戟,□[工師],賤,工卯。(背面)錫。


相邦是職位,庶長仍為並列的職位,說明秦惠文王后四年其地位僅次於相邦,更是體現了秦國舊官制的頑強存在。



庶長操將兵定之。(《史記·六國年表》)


(秦惠文王八年)秦(樗里疾


(秦惠文王后七年)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


(秦惠文王后十二年)庶長疾攻趙


(秦惠文王后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虜其將屈匄,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里,置漢中郡。楚圍雍氏,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


(秦武王)三年……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四年,拔宜陽,斬首六萬。


庶長奐伐楚,斬首二萬。


這之中,身份最明確的人是庶長疾,即樗里疾,見《史記·樗里子甘茂列傳》:


秦惠王八年,爵樗里子右更,使將而伐曲沃,盡出其人取其城,地入秦。十五年,使樗里子為將伐趙,虜趙將軍庄豹,拔藺。


把《秦本紀》和《樗里子甘茂列傳》對照著看,就能發現,問題。起家爵位為右更的樗里子,打了二十年仗,斬首十幾萬,一直稱「庶長疾」,可見「庶長」二字根本不是指具體的爵位


那麼,「庶長」代表的只能是最高軍職,從斬首的規模來看,「庶長」統兵絕對要超過10萬人,甚至不是方面將領的名稱,而是「大將」。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秦本紀》中,自秦昭襄王六年後,即再不見以「庶長」名分出征的記錄,而只有「將」或者「為將軍」


在秦昭襄王登基之後,秦國的「庶長制」終於被清理出了歷史舞台,徹底成為沒有實際權力的「爵名」,而替代他們的,應該就是「將軍」職位。


之所以這個變革發生在此時,一個重要的偶然因素應該是「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為逆,皆誅」,以宣太后為首的楚系外戚把持秦國國政,一次性將秦惠文王時代留存下來的封君貴族蕩滌大半,一個最直接的證據就是,在此之後,秦國政壇再也沒有「庶長疾」、「庶長壯」這樣的直系宗室子弟擔當軍政首腦的角色。



王翦行,請美田宅園池甚眾。始皇曰:「將軍行矣,何憂貧乎?」王翦曰:「為大王將,有功終不得封侯臣亦及時以請園池為子孫業耳。使使還請善田者五輩。


這段滅楚之前的小插曲,用字精當,王翦是「請」,對象是「美田、宅、園、池」,目的是「為子孫業」,同樣是自污,《史記·蕭相國世家》里寫蕭何就是「相國賤彊買民田宅數千萬」,即「賤強買」,對象是「田、宅」,也就是說,王翦這個時代「請為子孫業」,也就是向秦王申請「分封」,除了田宅之外,還有園池(也就是封君的私奉養租稅之入),屬於世襲永業,而非「授田」。


可見,商鞅時代確立的「公大夫」以上爵位食邑的制度,在秦王政時代仍在執行,而劉邦所回憶的秦爵制,也表明秦始皇時代並沒有大的變化。


其在權力運行中的邏輯下,是對保持著春秋時期軍政合一的世襲貴族政治的妥協和贖買,以及對於六國游士一步登天慾望的誘引,而這套制度體系最為人們所津津樂道的對底層秦人「精神原子彈」的刺激,恰恰纔是真的可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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