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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不願再和我做戀人,但我會永遠把你當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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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不願再和我做戀人,但我會永遠把你當家人!」

分手後想和前任做朋友的人有很多,但通常情況下,分手後的兩個人都沒辦法做朋友,即便是做朋友,也只是一段時間的朋友,慢慢就散了。有些人分手後不光想和前任做朋友,甚至想把對方當家人,那更是不太現實。雖然也有這樣的案例,但是極少。分手這種事,不管是誰傷害了誰,都很難修復兩個人之間的關係。


chapter 1

阿峰在追求小敏時,就經常在別人面前老婆長老婆短地稱呼小敏,說只要他堅持不懈,肯定可以把她追到手。後來,他如願以償和小敏成為了戀人,更是毫不忌諱地喊她老婆。他是真的愛小敏,但凡認識他們的人都知道這一點。

有一次他喝多了酒,跟我們說,「我和小敏是上天註定的緣分,我跟她在一起真的感覺好幸福。雖然網上有人說不該把女朋友當家人,但是我覺得不對,我和她在一起就是有家人的感覺,能感覺到家的溫暖,就好像我們已經結婚了很多年一樣,戀人和家人,兩種狀態可以並存。我這輩子只愛她一個,這輩子非她不娶。」

沒有人懷疑他的決心和對小敏的真心,他為小敏付出的愛,我們看得到的就有很多了,看不到的肯定更多。但是,他的這份努力和付出,卻沒有得到想要的回報。

chapter 2

有一天,小敏莫名其妙跟他提出了分手,他問為什麼,小敏說越來越發現兩個人不合適,不是否定他的愛,而是覺得兩個人不是一路人。

阿峰無法接受這樣的分手原因,他努力去挽留,不惜低聲下氣,但終究還是沒能留住小敏。小敏說,「你要是真的愛我,就放我走。有一種愛,叫做放手,你難道沒聽說過嗎?」

阿峰當然聽說過這句話,但是他覺得這句話用在他們的愛情當中不合適。小敏沒有管他是否認為不合適,和他分手之後,就狠心離開了。

阿峰並沒有因為她的無情離開而放棄她,依舊想之前戀愛時一樣關心她,呵護她,雖然不能再見面,但是他覺得隔著屏幕關心她也是自己應該做的事。他說,「我已經把她當成家人了,就算我們現在分手了,我也還是會把她當家人。」他對小敏也是這樣說,「雖然你不願再和我做戀人,但我會永遠把你當家人!」

小敏最初聽到他說這些話時,會表達感謝,偶爾也會表達愧疚。不過,時間久了,她的態度就變了。當阿峰再說把她當家人時,她就很冷淡地回應說,「你不要對我進行情感綁架好不好?我們已經分手了,我不想再虧欠你什麼,你我各自安好就行。你不需要知道我過得怎麼樣,我也不想知道你過得怎麼樣,彼此糾纏不清,只會讓我們兩個人都很累。」她說完這番話之後,就很少再理阿峰了。

後來阿峰才知道,小敏分手時跟他說的那些原因只是託詞,真正的原因是她愛上了別人。這個消息對留戀小敏的他來說,是個沉重的打擊。分手後,他一直幻想著只要她還單身,他們就還有機會複合。可是,她卻愛上了別人,一下子斷了他所有的念想和後路,他內心的希望之光破滅了。

「雖然你不願再和我做戀人,但我會永遠把你當家人!」


chapter 3

他們分手後,阿峰沉寂了一段時間。雖然大家都知道他沒有離開,但是他很受再像以前一樣拋頭露面。一直過了好幾個月,他才重新鼓起勇氣出門。但是,雖然他鼓起勇氣了,可跟以前相比,他沒有那麼自信了,他會在意別人說什麼,會在意別人的眼光,表達自己的觀點時,也沒有以前有底氣了。

當時我們一幫朋友在一起吃飯時,他要麼欲說還休,要麼每次說話說到一半,聲音就慢慢變小,最後不說話了。別人沒有在意這些,我很在意,因為我能感覺到他還在被失去的那段愛情折磨。

吃完飯之後,他喊我跟他一起走走,我沒有拒絕。一直走到人少的地方,他才說,「東林,如果兩個人分手了,男人還在留戀女人,還把她當家人一樣對待,會不會不太好?」

我很清楚他說的是他自己,所以就告訴他,「這取決於你自己怎樣理解,你覺得好那就好,你覺得不好那就不好。如果你覺得好,我說不好,你肯定不認同。只是,你把她當家人,不能是一廂情願,還要看對方是否願意接受你的好意。她如果不接受,那你做的一切都毫無意義。」

他說,「小敏一開始是接受我繼續把她當家人的,可是後來不知怎麼了,就不樂意了。我不知道是她現在的男朋友不讓她跟我聯繫,還是她自作主張不想再跟我聯繫了。」

我跟他說,「不管是哪種原因,現在的事實就是她不想再跟你聯繫了,不想再和你保持所謂的家人關係了。她那邊的意願已經熄滅了,現在主要看你怎麼做了。如果真要我說,我覺得你應該放手。但如果你不願意放手,你可以繼續堅持自己的做法。只是,你心裡應該清楚,在沒有回應的情況下堅持,換來的只會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他沉默了很久,最後像是鼓起勇氣一樣說,「那要不就這樣吧!我再堅持一段時間,如果我受不了了,就放手!」

我沒有干預他的決定,畢竟我沒權利替他做決定。他願意這樣痴情一段時間,那就去吧!等攢夠了失望,就會放手了。

「雖然你不願再和我做戀人,但我會永遠把你當家人!」


?東林夕亭情感建議:

不光是阿峰,很多人分手後都會對前任念念不忘,明明該放手,卻就是不放手。所有這些人,都只是憑著感性的習慣性得付出,並沒有停下來分析下事實變成了什麼樣。你們已經分手了,她已經離開你了,甚至已經愛上了別人,你還留戀她的意義在哪裡?別告訴我說因為愛,把分手後的這種庸人自擾當成愛,那只是你自作多情,前任才不會管你的死活。

很多人之所以一直留戀前任,打擾前任,都是自己不讓自己死心,理所當然地認為只要前任還活著,只要自己還堅持,那一切都有可能。這是一種鑽牛角尖的病態心理,現實不會如你所願。有些人說,除非我徹底忘了前任,我才能不去想她。我只能說,你活的太虛幻了。現實就是,你經歷的愛情不可能忘記,該放手的愛情和人,你不放手,就是在折磨自己。你要做的,就是對自己狠一點,逼自己一把。沒有放不下的東西,除非你自己一直攥著不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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