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古玩藝術品網拍取代不了實物競拍?
網拍只能做平價工藝品
為何網拍已如此便捷、發達,拍賣機構還在不斷「跑馬圈地」?
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線上藝術品交易畢竟看不到實物,在物流、倉儲和授權等環節也容易產生糾紛。「上周有媒體爆料稱,數十位藝術家聯合發布聲明,矛頭直指某藝術品電商已徵集作品參展為由取走若干件作品至今未歸還一事。當事人表示將於11日上午去法院起訴該電商,並以詐騙罪向公安機關報案。」
他認為,許多藝術家特別是當代藝術家,因為檔次又不夠去一線拍賣行上拍,近年越來越喜歡跟網站合作賣作品。
「相對來說,國內知名的拍賣行很少出現這樣的情況,平台還是相對穩定的。高端藝術品的『主戰場』依然在北京、香港。」行家某先生也認為,鑒定難等問題也一直困擾著藝術品電商,使得一些網站只得避開不經營名家書畫而只做平價的工藝品。「國內的藝術品電商絕對大數本質上仍是傳統的論壇交易模式。活躍的平台還好,但用戶基數較小的那些基本就是自娛自樂,生存很成問題。」
文物藝術品並非標準化、均質化的商品,不像化妝品、手機之類商品,其規格和品質是固定的,可以同一型號在多家商鋪比較價格。藝術品有著獨一無二的孤品特性,鑒定、評估向來就十分複雜,也許目前人們還不習慣相信網路虛擬世界的承諾;其次是質地問題,網路上貼出的照片因光線、角度、後期處理技術等,多少與實物存在著差距,這些都妨礙人們建立競買藝術品的信心。更何況,國內藝術品市場的誠信度本來就不夠高,如果完全用網路代替現場拍賣具備可行性嗎?no!
網下現場拍賣,買受人現場交錢取貨一氣呵成,出現糾紛的可能不大。但在網路拍賣中,因為中途繳款和運輸的環節又多了一道屏障。買家對於大筆款項通過網路支付的恐懼以及對於可能出現的拍品遞送過程中的丟失、損壞、調包等的恐懼都是藝術品網路拍賣的障礙。
此外,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我國《拍賣法》規定,拍賣成交,買受人要與拍賣人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如果網路拍賣的全部過程都僅通過互聯網進行,網路上如何簽署「成交確認書」呢?不簽「成交確認書」則如何在買方或拍賣方違約時維護其他當事人的權益?廣而言之,由於網路拍賣的法律缺失,對拍賣各方當事人的利益都會出現保護缺失。目前藝術品網路拍賣基本上靠拍賣企業的信譽作為保證。對於交易所涉及物品的質量、安全或合法性以及拍賣信息的真實性或準確性,依然沒有一個機構有足夠的能力作出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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